第六百七十九章:惡獸出籠(二)多羅克與教學(2/2)
等到2575年時,悉伯推出了「悉伯百年戰略目標」,其中公共教育是重點發展目標,結果年僅38歲的多羅克政治地位也隨之水漲船高,成為首位教育部長,很快成為迪馬學院特聘供奉,並在41歲就得以進入議會,成為最年輕的議員之一。
多羅克能如此快速的進入議會,原因之一也是公共教育在他的手上搞得有聲有色,其中最著名的無疑是2582年的「多羅克教育改制」。
根據這些年來多羅克浸淫教育行業的成果,多羅克對自從千年前從蘇拉西學過來就沒有做多少變化的學院制度進行了改制。
在多羅克之前,悉伯乃至整個世界的教育制度大體是這樣的,貴族子嗣從5歲到9歲接受家族內部的私塾教育,被稱為小學;10歲進入官方大學開始10年的學業修行,其中1至5年紀為低年級,又稱中學,6至10年紀為高年級,又稱大學。
當一個貴族子弟進入大學階段的時候,實際上就已經可以娶妻生子,大多數貴族認識的妻子都是在大學階段認識的,學院對於這些學員,也會專門修築學院區提供他們居住生活,而到10年級畢業以後,貴族就會正式離開學校去從政或充軍。
當然,這是和平時代的貴族學業生涯,如果到了戰爭時代,比如以前迪馬以一城單挑一國時,大學階段的學員是沒法念完學業的,基本都是被臨時拉去充軍。
這是貴族的學業,那非貴族呢?有條件的會用各種方式,或是湊錢辦個小型學校,或是以侍從學員、幫工等身份將子嗣送到貴族的學院去,而且他們通常都沒法學習滿,過個3年左右就會換人,畢竟學費太高昂了。
這種情況直到赫爾斯設立「赫爾斯恩惠學院」以後才得到改善,通過教會和正規學院提供教師,在全國各地修建的「赫爾斯恩惠學院」提供了平民學習的新出路,可以在這裡系統的接受1年班、3年班和6年班的學習。
等到《濟貧法》被推行以後,悉伯更是強迫所有居民,至少要讓子嗣接受1年班的學習,否則無論其資產如何,都會被視作平民,然後要被拉去濟貧院。
等到了多羅克的時代,距離這些事情也都過去了一百餘年,於是多羅克在2582年以教育部長的身份進行了「多羅克教育改制」,對「赫爾斯恩惠學院」進行了調整。
根據「多羅克教育改制」中的規定,「赫爾斯恩惠學院」將被改組,拆分為「上級赫爾斯恩惠學院」和「下級赫爾斯恩惠學院」。
此外還根據多羅克的規定,除非已經被《濟貧法》所收容的家庭,否則城市中所有的非貴族以及鄉村中的莊園主都要將6歲左右的子嗣送進「下級赫爾斯恩惠學院」,進行為期3年的「啟蒙教育」學習。
啟蒙學習結束以後,就可以根據自己的財富情況,選擇將子嗣送進3年期的工人班或5年期的市民班,學滿以後可以得到畢業證,擁有畢業者的求職者序列天然要高於沒有畢業證的求職者。
多羅克設置的這些教育,具有非常高的義務教育性質,雖然加大了悉伯的財政負擔,但是卻是對於悉伯百年計劃的第一份完美交卷答案,再加上之後多羅克督促得力使得「赫爾斯恩惠學院」完美轉型,也讓他得以名聲鶴起。
而多羅克對教育的設置中,體現出他對教育改革的出色想法,也讓迪馬學院破格將還處於行政人員的多羅克收納為正式供奉,這是非常罕見的案例。
等到2585年時,迪馬學院的學院長卸任,他推舉多羅克作為新的學院長,思慮再三之後多羅克同意了這一任命,於是辭去教育部長的職位去參選迪馬學院新學院長,最後榮幸成為有史以來最年輕的學院長,此後在2587年時甚至成為迪馬議會的會長。
此時的多羅克可以稱得上是功成名就,而不滿足於此的多羅克,將改革的目標盯上了學院,試圖改變千年以來的舊有學院制度,結果因此與學院的供奉階級產生了激烈的衝突,他們認為多羅克的改革完全是天馬行空的胡說八道。
結果多羅克在迪馬學院的任職期間,都在與供奉們的內耗中度過,氣不過的多羅克潛心寫作,在2593年出版了他的著作《論教育學》,總結南疆大陸有史以來教育學的得失,比較了平民教育與學院教育的區別,順便在書里對迪馬學院的供奉從頭罵到腳。
多羅克寫這本書的本意,只是為了出氣和辱罵那群「一事無成因而食古不化的廢物」,卻因此掀起了後世所謂的教育革命,成為第一位近代的大教育家。
更重要的是,多羅克寫的《論教育學》說動了時任悉伯合眾總統,當時合眾總統深受「復古思潮」的影響,認為萬事萬物都將進步,新的總能打倒舊的,於是宛如一見如故般的召見多羅克,支持他對教育學革新的理念。
只是迪馬學院畢竟有著百餘年的歷史,牽扯到太多的貴族,因此即便是合眾總統本人也不敢觸及這個眉頭,在雙方妥協以後,多羅克辭去自己迪馬學院長的頭銜,在合眾總統的支持下,去其他地方建立起新的「新式學院」。
而多羅克選中的地方便是艾希雅朵的林可鎮,他將在這裡修建起新式學院,多羅克已經準備將還沒有修建完成的學院命名為「多羅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