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二章:惡獸出籠(十五)獵奴者(2/2)
接著到2515年時,《塔烏戈查法案》的公布,標誌著捕奴事業正式規範化,捕奴行為被迪馬(當時還是悉伯的首都)規定為「勞動力中介行為」,而悉伯也不存在奴隸問題,那些被捕獲的奴隸被稱為「契約工人」。
對於《塔烏戈查法案》名稱更改規定的成效如何?從將近兩百年後鍾銘與胖商人的對話中也可見一斑。
不過實際從業者對其不感冒是一方面,而確實更改了蠻族奴隸們的前途也是另一方面,起碼如今有理論上的出路了。
根據《塔烏戈查法案》中其他的相關規定,「契約工人」屬於特殊工人,專門用於從事高危行業的工作,比如礦奴、掘靈奴等,工作滿一定年限便可以被釋放為正常人。
對於這條規定其實看看就好了,如今悉伯即便是「普通」行業的工人,只要進了工廠壽命就已經是倒計時了,如果沒有猝死和事故的話,最多也不過十年左右,而這還是「普通」行業,「高危」行業就更不用提。
不過還是有一類行業例外,那就是原材料生產行業,這個行業所需工人數量多,報酬又給的低,不靠「契約工人」的話人基本招不到人,而種植主對於自己買到的「契約工人」對待態度會相對好一些,怎麼著的也得做到期限滿了才算回本啊!
之後經過將近一百餘年的開發,捕奴據點發展成小鎮,小鎮逐漸成為星羅棋布的城市,到了2602年時,悉伯正式將這些特殊的城市設立為「捕奴行省」,下轄3座城市,塔烏戈查、弗洛奇、裴思琪,這都是塔烏戈查家族的著名領袖。
捕奴行省不設立首府,並且自身業務形成競爭關係,這導致捕奴行省儘管與本土區別很大,分離趨勢卻比那些作為農業行省的行省還少。
而捕奴行省的三座城市各有千秋,塔烏戈查設立的最早,離本土最近,交通最方便,但是蠻族也最少;裴思琪和本土根本不接壤,想要將蠻族運回本土不是要經過塔烏戈查就是要經過弗洛奇,憑空就被抽掉了一層稅;弗洛奇則介於兩者之間。
以上是捕奴行省剛剛設立時的情況,而如今離捕奴行省的設立也又過去了八十餘年,情況又大有不同。
南悉伯行省是個比較可憐的行省,作為悉伯起家時僅有的兩個行省,南悉伯行省也算是輝煌過的,然而在悉伯擴張之後,南悉伯行高官條形的行政區劃使得其交通不便,反而是直接與悉伯行省溝通更加方便。
這是悉伯起初制衡南悉伯行省分離的手段,可是這就苦了南悉伯行省,等悉伯的行省變得越發多以後,南悉伯行省自身被撕扯成不少部分,並且最關鍵的是,窮啊。
窮得發慌的南悉伯行省也把主意打到捕奴貿易上,因此在南方新設立了兩個主城,達默泰做的是轉手貿易,負責收購弗洛奇捕獲到的貿易——畢竟弗洛奇不把奴隸賣給達默泰,就得賣給塔烏戈查了,這想都別想。
南悉伯行省的另一個主城是路塞納多,路塞納多就不做什麼轉手貿易了,他也是一座專門用來捕奴的主城,被譽為從森林中開闢的城市,因為路塞納多是砍伐掉南方無數蒼天的樹木才建立起來的城市,他捕獲奴隸以後售賣給烏奇琴查。
至於捕奴行省,又過了八十餘年以後,塔烏戈查已經不做捕奴貿易了,因為當地的奴隸已經基本被捕捉乾淨或者逃跑,沒奴隸了,因此塔烏戈查如今一心做奴隸轉手貿易。
捕奴行省又新設立了2座主城,分別是納塔巴巴和馬提庫魯夫,皆是當地土語轉化而成,多數是來自琳娜行省的瑞英人建設的馬提庫魯夫將奴隸售賣給琳娜行省的約魯拉那多,而納塔巴巴則將自己與裴思琪的奴隸售賣給塔烏戈查。
塔烏戈查如今已經隱隱成為捕奴行省的首府,便是連弗洛奇也不時將奴隸售賣給塔烏戈查,塔烏戈查會銷售到周邊的紐約曼多與孔奧,這兩城作為最終發貨源,可以說捕奴行省正在將周圍城市給捲入。
以上便是如今捕奴事業的大致情況,而鍾銘流利的介紹讓胖商人不住的點頭稱讚,心道自己找的這位投資對象怕是相當正確,更重要的是鍾銘一是身份低微便於掌控,二是年輕力壯充滿闖進,不似那些暮氣沉沉和老油條般的捕奴痞子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