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五章 刺殺是一門藝術,任何一種行為上升到藝術時,都極具欣賞價值(2/2)
「你怎麼來了?」,商人皺了皺眉毛,這是這個屋子的屋主,他有點不耐煩,「還有什麼事?」
男人尷尬的笑著,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錢袋,打開袋口,露出了裡面的銀光,「我湊到了錢,我不賣了。」
「不賣了?」,商人的嗓音尖銳起來,臉上堆滿了怒氣,「你說不賣就不賣?協議都簽訂過了,現在可輪不到你說了算。」
男人梗著脖子叫道:「我們說好的,一個月內如果我能湊到三十個銀幣,我有權力收回房屋!」
協議上的確是有這麼一條,但是商人從來不認為這些泥狗腿子能在短時間裡籌集到足夠的資金贖回自己的產業。雨災過後商業凋零,很多工廠都暫停了生產,整個城市都沒有多少富裕的崗位。之所以簽訂了這樣這樣一份協議,其實也是一種正常的商業手段,謀求更加安全,更快的資金回流,是非常常見的一種資本操作。
時間短,收益高,不需要占用大量的資金,對商人們而言也是很好的一種資本運作方式。
但很顯然,商人此時此刻並不打算將房子交回去,現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錢也不一定就能有什麼良好的投資渠道。整個城市都死氣沉沉,只有雨災所帶來的後遺症過去之後,那些錢才有用。既然如此,為什麼不等待房價回升之後大賺一筆之後在考慮其他投資呢?
只是協議這個東西是必然受到帝國法典保護的,就算真的打官司他也打不贏,他用商量的口吻說道:「這樣,我多給你十個銀幣,你也別找想著要回房子什麼的了,拿著錢你可以去靠近城牆的地方再買一間房子,還能省下一些錢。」
那男人搖了搖頭,「我不,我就要我自己的房子。」
因為分歧,兩人開始爭吵起來,圍觀的人也越來越多,不少人對於商人們這種趁火打劫的行為極為不齒,為了避免影響,商人皺著眉頭望向男人,「這裡太吵了,我們進屋說。」,進屋的那一刻,商人對自己的夥計說道:「你看好門,別讓那些人偷了我的東西。」
院子裡還堆放了一些破爛,這些東西雖然破,可一樣能賣幾十個銅幣,蚊子再小也是肉嘛。夥計早就習慣了老闆的吝嗇,連連點頭,拍著胸脯表示一定會照看好這些東西,絕對不讓人偷拿一件。
約莫十來分鐘過後,男人臉色極為難看的從房間裡出來,罵罵咧咧的吐了一口濃痰,快速的擠開人群消失在街道上。夥計等了好一會都不見商人出來,疑惑的推開了房門。
也就在這同一時間,城防官臉色難看的挎著長劍走向領主府。威尼爾和奧爾特倫堡不同,奧爾特倫堡在建立之初就是為了戰爭服務,街道不僅寬敞,排水系統等設施一應俱全,都按照首都級別的設計規模建造的。雨災雖然過去,威尼爾的街道上依然還有不少污水,被浸泡許久的石板也變得濕滑,有一些石板踩上去還會陷下去,不太適合騎馬通行。
城防官之所以臉色難看,是因為他手下的三名騎士被扣住了。據說是因為賭錢賭紅了眼,打了同桌的另外幾個賭客。那幾位賭客是外地人,不知道本地的深淺,居然拿住了三名騎士並帶回了旅館中,要他獨自去贖人。
這簡直就是在打城防軍的臉,他不僅對那一夥外地人惱怒,對自己幾個不爭氣的手下也十分惱火,心裡想著回去之後一定要狠狠的艹練那幾人,讓他們長長記性。
推開旅館套間的大門,他就看見三名手下被拴在椅子上,套上了頭套,就像犯人一樣。他望向另外一夥提著刀劍斧子,一看就不是什麼好東西的外地人,重重的怒哼一聲。他掏出一個錢袋丟到桌子上,其中一人拿起掂了掂,解開繩子往錢袋裡看了一眼,皮笑肉不笑的將錢袋塞進懷裡。他對身邊的人點點頭,「可以,長官您做事雷厲風行,咱們佩服。我們這就離開,免得您心煩,哈哈!」
十來人大搖大擺的離開,軍官走到三人面前,罵了幾句,踢了兩腳,揭開第一人的頭套,臉色瞬間變得極為驚恐……
一幕幕,不斷的上演在威尼爾這座即將變天的城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