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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5章 分久必合合就必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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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他們的尿性。

當然,關於大雱設想中「第一水利工程局」建制的設立,還有很多政治問題要解決。官員指標是沒戲的,大宋冗官已經很嚴重,最多也有兩個「局長」算官編。其他的,相公們的大抵思路是:能抓人免費服役幹嘛要給編制吃皇糧?能把已經吃皇糧的軍隊調去勞動,幹嘛要花錢另外招人?

話說除王安石外,其他相公的腦迴路大抵就是這樣的。沒什麼原因,那是他們來自階級的優越感。

此點上老包都不能免俗,譬如開封府這個時期的「公安」隊伍中,除幾個主要骨幹有「公務員編」之外,其他絕大多數是民間各訪抽來的人,不拿工資,輪換著來,算是「服役」。

只有類似白玉棠這種,和白玉棠麾下的幾個十將算吏,有編制有糧餉。

同樣是服役,有好差事就有壞差事。合法帶著刀在街市上耀武揚威的這些,哪怕不拿工資也算好差,所以這口子沒關係的人沒戲,這類人一般來自各大家族中的家僕,算是代替他們的主家服役了。同時他們也會利用手裡的小權利,在街市的小商販和百姓手裡拿點保護費。

來做夠幾天差人就算今年服役了,那麼輪到吃苦的工建項目時,他們自然就不用在服役,這部分苦差就是輪到百姓家抽人來扛,不扛可以的,交錢也行。

這就是大宋的基層制度。

其實在後世也算是換湯不換藥,文明社會中類似這種事多了去。只是說後世不叫服役叫「上班」,有工錢拿。但其實本質是一樣的,所謂生產力決定一切,後世普通人上班之所以有錢拿不是因為「體制真的變了」,其實體制在大多數時期都沒變,試圖砸了體制的老爺爺險些就被否定了。

只因為生產力喪心病狂的提高了,於是大頭百姓的起點也就跟著拔高了,如此而已。

組建第一水利工程局,招工給編制吃皇糧,本質其實就是後來王安石會提出的《差役法》。所不同的是,大老王沒做就開始喊,且官府沒錢,還中央還要求官府支付壯丁工錢,於是當然執行不下去,強扭著執行以後,就問題多多。

現在大雱打算反過來不喊變法,也不問朝廷要錢,不擴散,悄悄的打槍。先幹起來再說,到時候他們最多算大雱「錯誤決策」,隨便給個處分趕出京去,但有王安石和韓琦拉偏架,也不至於強行解散水利工程局。

話說……王雱的處分沒法加了,所以應該處分都不會有,汗,站在水裡不怕雨。

就像此番那些黑田已被地主「事實性占有」的情況下,除非發動無產階級拿著刀上陣清洗,否則真不能強行拿走,只能默認合法化,並且要適當讓他們獲利出局,這就是政治。

所謂法律能解決這種問題從來只是假象,包拯的法律從來不代表公正,法律的真正解讀是:統治階級的需要和意志。

那麼一但法律違背階級利益時,一般就立不了,已經立了的,也會成為「惡法」而被廢除,譬如鼎鼎有名的王安石變法就是榜樣……

註:土地流轉和人民公社差不多,只是小寶的個人觀點。另:共和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說過人民公社非法,法不禁止皆可為乃是李總理說的,這應該就是土地流轉的法理和土壤。也就是說可搞可不搞。人民公社曾經一度名聲不太好沒人搞,那是因為政治風向的改變,執政官「解讀精神」後自己決定不搞的。生產力處於不同的段位,制度也就一定會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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