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大宋B2C模式(2/2)
又說起來,大宋的知縣一把手不是地方官,是中央空降特派員,所以頭銜上一般會帶「權和知」,不出意外就是三年任期,到了就走人換地方。這算是大宋政治中比較特有的「中央和地方的對抗分權」。
某種程度上,中央和地方真是對立的。因為中央集權,一般會以大一統強幹弱肢思維,進行有利於整個國家的統一調配。這就是張方平說的「兩千個縣沒哪個是特殊的」意思,言下之意,為了整體利益,在特殊時候犧牲掉百把個縣是正常的。這個工作,就是中央空降特派員知縣大人來完成的。
反正他們干三年就走,自然聽朝廷的。但地方上的士紳豪族,地方官縣尉縣丞押司差人什麼的,那些傢伙祖祖輩輩在縣裡,祖宗的祠堂都在縣裡,加之各種宗族思想,族法大於國法思想,宗教風水迷信思想,這些等等方面的影響,就是大宋地方執政的難度所在,他們和朝廷想的絕對不一樣。
這也是大魔王變法會失敗的原因。因為他方向搞反了,由上而下的強壓政策商鞅之所以會成功是因為可以殺人。在大宋不能隨便殺人,朝廷的利益一但和地方士紳衝突時就撲街了。
因為最底層的執行架構並沒有改變。真正在管民的不是朝廷而是地方士紳集團。這個集團用各種迷信封建思想、加上家法族法概念在強勢約束民眾,於是哪怕大老王的政策真的代表了「最廣大百姓利益」也然並卵,因為這個最大的群體沒有權利說話,他們也就沒能力支持大魔王變法。
人民不翻身,對人民有利的政策當然不能有效推行。這就是另外一個大魔王范仲淹險些成功的本質所在——老范他在陝西大破四1舊。豬隊友文彥博則在堅持士大夫崇拜。
大魔王范仲淹的模式和後世馬雲爸爸的模式差不多,目的是砸爛各級「權利經銷商」,廠家對接消費者、等同於國法直接對接百姓。
這是減少中途環節、降低百姓生存的成本。一個商品的出廠價經過兩至三級經銷商盤剝,終端價格一定會是很高的。道理和百姓的利益經過家法、族法、宗教數道盤剝後,最後還要上稅給國法一樣,權利經銷商太多了,於是百姓的負擔就太重了。
現實很殘酷,老范撲街了,趙大叔不愛拉仇恨,所以現在大宋的大多數民眾,他們不是和朝廷空降的特派員知縣對接,和知縣大人對接的是以縣丞這些地方官為代表的「權利經銷商」。
在奸商大雱看來,即等於說朝廷拿到的不是出廠價,是經過了至少兩級加價後的瘋狂溢價。
太陽底下的事都是錢的問題,權利經銷商們真正在經銷的東西最終當然是錢,所以各級的商稅、鹽稅、碳稅、鐵稅,產出這些的是百姓,但朝廷承擔了所有的仇恨後、拿到的不是「出廠價」,最大的利益被經銷商們拿走。所以大宋很富裕,但朝廷和民眾一直很窮。作為朝廷鷹犬又是紅頂奸商,大雱未必喜歡老范那套,但以馬雲爸爸的思維覺著,叔叔可忍嬸嬸也是不忍的。
范仲淹老流氓是古代第一個看穿了B2C本質的人,卻沒有奸商的思維,於是喊著先天下之憂而憂的口號,打算砸爛各級經銷商的舊規矩,舊觀念,最後就撲街了。
YY到這裡,大雱對自己很無語,回神的時候這才發現,下面的人全部如同孫子似的低著頭,已等候了半個時辰了,都在等著知縣小爺說話指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