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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乞討賣藝終回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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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到了熟悉的近江,已經是身無分文。自己的出租屋距離火車站坐地鐵都得十幾站,靠兩條腿根本回不去。

更糟的是,就連吃那個餅也是好幾個小時之前的事了。現在滿耳朵的「啊要吃飯」折磨著他的胃。要不是自己這身乞丐行頭,他連吃霸王餐的心都有了。

在江邊醒來的時候赤身**,手機、錢包、銀行卡、身份證一樣沒有,現在連打電話找人來接都做不到。除了自己爸媽的號碼他記得,近江的這些同學、熟人號碼都是存在手機里的,平時根本不記。現在手機沒了,啥都沒了。

打電話讓家裡人匯錢,自己連銀行卡都沒有。讓他們來近江接自己,丟人不說,遠水不解近渴,還不如直接找車站的民警叔叔呢。

盧振宇突然想起來,干代駕的時候有個夥計借過自己二百塊錢,那傢伙天天晚上都在通一家夜店門口攬活兒。那家夜店倒是離火車站不遠,也就是兩站路。

盧振宇決定步行過去,找那傢伙要錢。求人不如求己,他可不想再找警察叔叔,再被當做盲流送回去了。

忍著腹中飢餓,盧振宇穿過了幾個街區,來到了**之街。這會兒大概有十來點鐘,正是夜生活剛剛開始的時候。酒吧一條街上燈紅酒綠,各種豪車、美女穿梭而過。

要在平時,盧振宇肯定要藉機大飽眼福,但現在,他除了想吃飯,對啥都沒興趣。

他現在穿的跟個叫花子差不多,就像流浪狗一樣,夾著尾巴在酒吧夜店之間的背街小巷中一路小跑,既要躲避保安的驅趕,又要躲避護地盤的丐幫驅趕,心中屈辱至極,眼淚狂飆,腦補著將來飛黃騰達之後,一定要來此「碾壓」一番……

好容易來到了那家夜店後面。盧振宇從旁邊的巷子往外探頭看,那傢伙不在門口。看來是接到活兒給人代駕去了。在這裡等一會兒就是。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盧振宇沒有手機,也沒有手錶,不知道幾點了。但憑經驗,至少十一點了。這時候**之街的夜生活才達到**,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年輕男女爛醉如泥的出來了,有的扶著牆就吐,還有的年輕女孩被旁邊男的扶上車。門口幾個代駕也開始上生意了,不斷地接活兒開車走。

盧振宇飢腸轆轆,正焦急那小子怎麼還不回來呢,就看見一個猥瑣男架著一個妙齡少女,朝自己這邊走來。

那猥瑣男半禿腦殼,尖嘴猴腮,看樣子有四五十歲了,卻穿著花里胡哨的襯衫,緊身牛仔褲,口袋露著半截酒瓶子,腳蹬高幫馬丁靴,戴著手串,夾著手包,叼著菸捲,瞪著酒色過度的紅眼睛——一看就是那種混的不怎麼樣的老社會人。

他賊眉鼠眼的,左顧右盼,一邊在少女身上亂摸——不對,是翻口袋,把少女身上的口袋都掏了一遍,然後又把手伸進女孩的包內亂翻。

那少女明顯被下藥了,幾乎是人事不省,只是被老混混架著,跌跌撞撞地跟著走。她也就是十七八歲的樣子,一襲純白的襯衫、長裙,斜挎著個帆布包。烏黑的長髮紮成兩隻蓬鬆小辮拖在肩上,臉上架著黑框眼鏡。雖然雙目緊閉、面色慘白,但仍然難掩姣好的容顏。

盧振宇躲在小巷口的陰影里,冷眼看著這一幕。要是在幾天前,他肯定正義感爆棚,沒準就出手救人了。就算不出手,也得想辦法報警。

但是現在,他已經不為所動了。在**之街,這種「撿屍」隨處可見,而且盧振宇已經嘗透了多管閒事帶來的苦果。

就在幾天前,就因為自己一時想做一個好人,搞得自己失去了一切——工作、前途、錢包、手機、銀行卡,最重要的是連性命也差點丟了。到現在弄得跟乞丐一樣,還不知道下頓飯在哪兒呢。

盧振宇已經下定決心,決不再管閒事。哪怕這老混混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幹這個女孩,只要他給十塊錢買飯吃,自己幫他把風都行。

猥瑣男在少女的帆布包里掏了片刻,掏出了一串鑰匙。他看看鑰匙,自言自語說:「來,咱看看是哪一輛」,一邊拿著鑰匙,往停車場方向一抬手。

停車場上的車沒有一輛有反應。猥瑣男爆了句粗口,拿著鑰匙換了個方向按。

「啾啾」兩聲尖響,把盧振宇嚇了一大跳。他扭頭一看,自己身邊就停著一輛jeep牧馬人,閃了兩下車燈。

猥瑣男點點頭,拖著少女來到車旁邊,打量著這輛牧馬人,噴著酒氣,罵罵咧咧的:「這娘們兒,有倆錢兒燒的,買這麼好的車!」

這老色鬼明顯也喝了不少酒,盧振宇隔著好幾米都聞見一股濃烈的酒氣撲面而來。

少女努力睜開眼,看到了盧振宇。她似乎想求救,掙扎著抬起一隻手,伸向盧振宇的方向,迷迷糊糊地呻吟一聲:

「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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