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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章 李泰的新稅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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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家族的族長離開之後,盧萬達開口對李泰說道:「主公,如果按照主公剛才的承諾,那將來我燕國的稅收又從何而來呢?」

李泰答應這些大家族的族長,他們所開創的工廠和商鋪,將在三十年內,不徵收任何賦稅。這可不是說著玩兒的。

如今唐朝收稅是按照租庸調製,所謂:「有田則有租,有戶則有調,有身則有庸。」每丁授田後,每年上繳粟二擔,稱為「租」。

丁男為國家服勞役,每年二十天,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服役,可以按日計算,每日繳絹三尺以代替,這稱為「庸」。

隨地方土產,每丁每年上繳絹、綾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繳絹、綾的,另加綿三兩,繳布者另加麻三斤,這稱為「調」。

而且李泰還免了,種地農戶的這三項稅收。只收取他們收成的三成,作為賦稅。而如今那些大家族,又三十年之內不用交稅。

那就意味著在接下來的三十年之內,整個燕國都需要利用種地的農戶,交上的那三成收成,來維持國家用度了。

這些稅收,不要說維持整個燕國的運轉,哪怕就是部隊所消耗的經費。也絕對不僅僅只有那三成收成,可以正常維持的。

「盧家主的擔心本王自然明白,但是人家這些大家族,畢竟交出了人家賴以生存的土地。如果我們不給他們相應的回報,那又與土匪有什麼區別呢?」

「不過本王答應是,不收取他們工廠和商鋪的稅。但卻不代表不收取他們的稅款。」李泰笑著對盧萬達說道。

聽到李泰的話,盧萬達的心中不由一顫。臉上的表情也不由得一變,於是開口對李泰說道:「難道主公,準備增加新的收稅名目不成?」

「不是增加,而是改革。我大唐的稅收名為租庸調。不過本王卻不準備在燕國,實行這個稅收方式。」

「在燕國只會有三項稅收,第一項為個人所得稅,第二項為營業稅,最後一項為農業稅。」李泰笑著對盧萬達說道。

「不知主公所說的,這三項新的賦稅,又是如何一個徵收方式呢?」盧萬達不解的對李泰問道。

隨後李泰便將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的徵收方式,詳細的和盧萬達解釋了一遍。至於土地稅,早就已經說過了。

「主公,這樣一來確實可以避免,百姓們遭到天災人禍時,無法繳納稅款。但是這樣恐怕會讓我國的稅收大大減少。」盧萬達擔心的對李泰說道。

所謂的租庸調,說白了就是按人頭收稅,無論你今年的收成如何。就算是顆粒無收,國家也會按照你的人頭數來收取稅賦。

雖然這樣保證了國家的稅收,卻造成了很多人無法交納稅款,因為並不是他不想教呢。而是根本就沒有能力繳納稅款。

最後等待他的只有賣身為奴,因為一旦賣身為奴,便會有他的主家為他交稅。當然他自己的人身自由,也徹底的消失了。

這也是為何會有人,瞞報自己家人口數量的原因。說白了就是一種偷稅漏稅的方式而已。

「一個國家是否興旺,稅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們要以國家的名義成立工廠……」李泰又將後世國家的管理模式,和盧萬達詳細的訴說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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