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野獸直覺(2/2)
滴答,滴答。
冰冷的雨滴從樹上滴落,那士兵一開始還沒在意,不過他很快就聞到了一股鐵鏽味兒,伸手一抹,才發現滿手都是鮮血!
「樹上,在樹上!」這士兵趕忙大叫起來。
眾人趕忙抬起頭,就見到這棵枝蔓縱橫的巨大榕樹的一個樹幹上,正掛著三名死去的士兵,一個個胸膛被破開,脖子扭曲成怪異的角度,死狀悽厲。
「誰做的?!」為首的士官憤怒咆哮。
一名士兵迅速道:「從傷口來看,他們應該是受到了大型食肉動物的攻擊,從背後偷襲,一擊致命。另外能將他們掛在樹上的,極有可能是叢林獵豹一類的生物……」
深山密林往往都是令人談虎色變的地方,就連無孔不入的特工也是罕有前來這裡的,疫病,瘴氣,數量驚人的毒物,以及兇猛的食肉生物,每一樣東西都可以威脅到人的生命,並且讓你死得苦不堪言。若是換做一般的普通人,稍有不慎就有葬身獸口的兇險。
但一個人被殺死還能用運氣不好來形容,接連三個人被悄無聲息地獵殺,就絕不是捕食的問題了。
要知道,人怕野獸,野獸也同樣怕人。大部分的野獸見到人類後,第一個念頭絕不是捕獵,而是躲避。
如果說那頭獵豹真是餓急了才捕殺士兵,那麼殺一人就是極限了,因為飢餓中的動物沒有浪費食物的習性,更遑論將食物向招牌掛在這麼顯眼的地方……
「很顯然,這不是捕獵,而是挑釁。」
「問題是它為什麼要挑釁?就因為我們入侵了它的地盤?」
「我們這麼多人一起行動,那頭野獸怎麼有如此大的膽子?」
事實上,人類的身體並沒有想像中的那般孱弱——
人類沒有和其他動物一樣的厚厚毛髮,意味著人類的身體可以快速散熱,耐力極佳,可以支持長時間的奔跑與追逐,這一,在普遍講究耐力的素食動物當中或許還不算特別出眾,但在肉食動物與雜食動物當中,人類卻堪稱是當之無愧的王者。
在遠古時代,原始人捕獵,往往並非依靠武器殺死獵物,而是依靠驚人的耐力,在長達數小時的長途追逐當中,把渾身包裹著一層厚厚毛髮的獵物給活活追到累死、熱暈,進而捕獵成功。
要知道一名成年男子的體重大致為六十至八十公斤,力量遠勝三四十公斤的土狼,與豹子相當,在動物界中屬於大中型生物。
在任何捕食者的眼中,擁有如此體型的人類,都絕非泛泛之輩,而事實也確實如此。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成年男子徒手殺狼、制服豹子的事件屢見不鮮。
那麼,這麼多人聚在一起,到底是什麼動物如此兇猛,竟然非但不逃,反而過來殺人挑釁。
「難道是因為我們在它地盤上方便的原因?不不不,這說不通。」
動物劃分地盤的手段通常很簡單:大多是用尿液、糞便、毛髮等等有著明顯的信息激素的東西來表達領土主權。
然而大多數的頂級掠食者,都是獨身主義人士。比如猛虎,他們的捕獵範圍就足有一百平方公里,怎麼會如此湊巧的就撞在了一起?
這時候,肖宇心中一動,忽然想起了之前閃過的那道黃影,沉吟道:
「你們還記得車隊之前不小心撞死的那頭小獸嗎?你們覺得會不會是它的幼崽?」
眾人恍然大悟。
沒錯,除了食物與領地之外,還有另一種方式,會讓動物不顧一切的發狂。
護崽幾乎是所有生物的天性。比如小雞剛出生的時候,老母雞連人都敢啄。才產下沒有多久的貓咪,就連主人都不敢多碰一下,保准撓的你分分鐘求饒,你還不敢吭聲。
「怎麼辦?車馬上就要開了,咱們不可能一直在這裡跟它玩捉迷藏。」
「……回去!」
想要在這片叢林中捉到一頭擅長潛行的凶獸,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而且眾人此行的目的是尋找遺蹟,上司也絕不可能為了三名士兵就停下腳步,浪費時間。
不過肖宇很清楚,那頭掠食者,絕對是和眾人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