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飽受折磨的局長(1/2)
黑川市公安局局長蔡東臨對於林子君等人的到來,說不上是喜還是憂。
孫濤生副廳長給他打過電話之後,他就知道之前的系列殺人案要由公安部督辦了,也就是說這個系列殺人案伯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視,派人來黑川是應有之意。
再多一點壓力罷了。
這麼多年,他們的壓力還小嗎?
自從第一起案件到現在,已經發案七起了,局長換了一任又一任,他已是第四任局長了。每一任局長都死盯著這個系列案件不放,都想在自己任上把案件破了,給民眾一個交待。他們年年都在查,月月都在查,排查不可謂不細,工作也不可謂不認真。
一個數字便足以說明問題,區區六十多萬人口的城市,竟然採集了二十多萬枚指紋進行比對,這個工作量有多大,可想而知。
蔡東臨依然記得自己剛上任的時候表過的態,如果在他的任期內抓不到兇手,他就自動辭職,不再擔任相關的領導職位。
當初雄心勃勃、擲地有聲的話語,似乎還在腦海里迴蕩。
現在,則是有些心灰意冷了。
他也是刑警出身,從一名普通刑警干到刑警隊長、分管副局長、局長,是個業務型的領導,他很難接受在有犯罪嫌疑人指紋、足跡、DNA樣本的情況下卻依舊查不清其身份的事實。
肯定是哪裡出了疏漏。
是哪裡呢?
他想不出來。
但公安部督辦案件的專家來了,他們也許旁觀者清,能為局中人指點迷津吧。
林子君的大名他早已知曉,在之前擔任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時他就對這個名字很熟悉了。
如今見到真人,卻比他想像中的更加年輕,他帶來的人同樣年輕,甚至比他更年輕。
這幫年輕人,會給他帶來驚喜嗎?
他沒有讓刑警大隊長介紹案情,這個系列案子,比他更熟悉的人怕是沒有了。
第一起案件發生於1988年,黑川市公安局的簡要案情記載:1988年5月26日17時許,黑川礦業公司23歲的女職工寧某被害於黑川區永豐街家中。現場勘查中描述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26處」。
這起案件,時任當時黑川市公安局黑川分局刑警隊隊長的蔡東臨認為應該很好查。
為什麼呢?一是發案時間的問題。當時正處於下班時間點,下班回家的人很多,總該有目擊者吧。二是當時的現場留下的痕跡比較多,比如受害人的大腿內側留下了血手印,應該是嫌疑人留下的。三是基於現場情況做的一個推測。嫌疑人把受害人的上衣推到胸口上,下身衣褲扒掉,加上受害人內側的血手印,說明嫌疑人是想殲屍的,但受害人又沒有受到性侵。那麼,很有可能,嫌疑人有性功能障礙。最後,受害人身上有26處刀傷,符合心理變態的特徵,因為不能實施性侵,以用刀捅人的方式發泄變態的欲望。
林子君對於蔡東臨的判斷也是認可的,但為什麼這一起案件沒破呢?
蔡東臨也很迷惘,按說當時,他們也下了不少工夫,先是把受害人認識的熟人然後是陌生人作為調查對象,對周邊的大量居民進行了調查走訪,甚至做到了一戶沒落,竟然沒排查到有用的信息!
當時,專案組結合排查情況,認為,嫌疑人應該是經過踩點的,對現場周圍環境很熟悉,包括受害人家裡的情況,不然的話,一般人會在下班高峰期入室作案嗎?
至於嫌疑人的動機,可能並不是單純的情殺、財殺、臨時起意殺人。現場沒有發現殺人的兇器,也就是說被嫌疑人帶走了,按慣例帶走的兇器也就是他隨身攜帶的,之前就有殺人的計劃。捅了受害人26刀,是為了仇恨還是泄憤?
這些問題,隨著多次大排查的失敗,隨著嫌疑人長達六年之久的偃旗息鼓,造成了警方的迷惘。
但在六年之後,又一起案件的發生,使得案情變得清晰起來。
1994年7月27日14時50分許,黑川市供電局19歲女臨時工施某在其單身宿舍遇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共有刀傷36處」。
這一年,蔡東臨已經是黑川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長,一接到這個案子的信息,他的腦子裡頓時想起了六年前的案件。
受害人同樣的被犯罪嫌疑人捅了數十刀,同樣的頸部被切開。
太熟悉了,這個曾經讓他夢縈魂牽的案件!
那個犯罪嫌疑人又作案了!
大概他以為六年過去,警方已經不記得當初的案件了吧。
他哪裡知道那些未破的懸案就象一把利劍時刻懸在辦案刑警的頭上、時不時地就會在他們掌握了新科技新線索時刺他們一下?
犯罪嫌疑人六年前在黑川,六年後又回來了?似乎不大可能,最有可能的反倒是這六年他基本上都在本地居住、生活。
好吧,再來一次排查,採集指紋進行比對。
然而,這一次的指紋採集依然沒有效果,警方再次把犯罪嫌疑人給漏掉了。
一次不行,兩次;
兩次不行,三次。
結果,犯罪嫌疑人再次銷聲匿跡,從警方的視線中消失。
四年之後,1998年元月,蔡東臨已經當上了黑川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
雖然,他一直沒有忘記之前的兩起案件,但犯罪嫌疑人依然蹤跡全無,仿佛是消失了,從這個世界上消失,或者,從黑川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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