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副所長遇害丟槍(2/2)
如果沒有經過刻意的強化記憶,在記憶衰減的規律下,每過一個衰減周期,記憶就會更淡一分。
每個人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想一件事情或者某個知識點的時候,仿佛,就差一點點,就能想起來了。
可就是這麼一點點,多數的時候,就是想不起來。
到了案發現場的時候,萬里警察署刑警大隊的技術員還在勘察現場。
龍小龍今年二十五歲,因為工作出色,剛從萬里警察署刑警大隊調到東華警務所任副所長。
據之前的刑警大隊同事的介紹,龍小龍是個多面手,上過林子君的培訓課之後,很受啟發,突然爆發出極強的工作能力,屢屢在偵破案件中發揮重要作用,得到了分署領導的肯定,前不久,將其提拔到東華警務所副所長的位置上了。沒想到,僅半個多月就遇害身亡了。
林子君恍然大悟,原來,這事兒與自己有關。龍小龍因為本身綜合能力較強,聽了自己的課以後有所領悟,屢破案件,受領導賞識才獲得提拔,沒料到卻是因此遇害。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啊,林子君暗自垂嘆。
據介紹,在外面哭得很傷心的女孩是龍小龍的女朋友,兩人的結婚大事已提上日程,卻沒想到,一夜之間竟是陰陽兩隔!
龍小龍的屍體還在房內,法醫檢驗認為,死因是頭部遭鈍器連續打擊致使顱腦損傷而死亡。
房門外有零星血跡,早上正是因為有鄰居下樓路過龍小龍家門口發現了血跡才報的案。
法醫認為龍小龍死亡時間應該在昨晚十一時左右,這也正好和東華警務所值班警員提供的信息相吻合。
昨晚,龍小龍因為在所里整理案卷,十點四十左右才離開警務所。如果他是直接回家的話,差不多十一點左右能到家。
這樣看來,龍小龍可能是到家門口開門時遇害的,而犯罪分子有極大可能是跟蹤過來或者提前潛伏在樓道里作的案。
可以想像一下當時的情景,龍小龍毫無防備地走到自家門前,拿出鑰匙開門。犯罪分子突然從後邊或者旁邊出現,用鈍器猛擊其頭部,致其死亡,又把屍體拖進了其租住的房間內,搶走了他的配槍。
現場還有個情況,說明犯罪分子很冷靜,曾試圖毀屍滅跡。
廚房內的液化氣罐已經打開,微波爐已被酒瓶炸壞,酒瓶內壁有汽油殘留。沒有引起爆炸的原因可能是液化氣罐內存液不足,房間內的液化氣味道很淡和空的液化氣罐能夠證明這個猜測。
大家都很慶幸,萬一是個滿滿的液化氣罐,引起了爆炸,可就不僅僅是毀屍滅跡的問題了,整棟樓都危險了。
正因為沒有引起爆炸,現場勘查人員在現場提取到了兩個疑似嫌疑人的清晰足跡,和酒瓶殘留的手套痕跡。
戴手套當然是為了不留下指紋,暫時沒什麼作用。但足跡都是運動鞋留下的,其中有個足跡是一款高檔耐克鞋留下的痕跡。
這樣,綜合分析一下,暫時就可以得出三條結論:一是作案人數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兩人的可能性居多;二是犯罪分子選擇作案對象是有針對、有預謀的,肯定事先有尾隨跟蹤、打探的情況;三是犯罪分子至少對龍小龍很熟悉,知道他是自己一個人居住在出租房內,才敢將屍體拖進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