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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負隅頑抗好練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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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往的慣例,這種審訊甚至可能持續好幾天,直到審出結果來為止。

換作十年後隨著《刑事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完善,再想這麼做可就不行了。

經歷了五、六個小時的審訊,王懷根還在負隅頑抗,說明這傢伙是不見棺材不落淚,除了適當的展示證據就是耗時間了,沒有什麼好辦法。

張大壯和周小寒的歸來,算是個好消息。

張大壯衝著林子君大訴其苦,說什麼雙休日都沒閒著,厚著臉皮請鑑定中心的人吃飯,花錢還不敢大手大腳,怕錢用完了回不來了,等等。

林子君笑笑,拍了拍張大壯的肩膀:「知道你辛苦,案件了結了給你倆慶功。」

張大壯當然也不是真的計較這些,牢騷發完了之後很憤怒地說:「鑑定中心的結論一出來,我這牙根恨得直痒痒,這狗日的王懷根,真是喪盡天良!不行,我得去打他一頓!」說完還真起身向審訊室走去。

林子君連忙把他拽了回來:「大壯,你可別給我添亂了,知道你生氣,誰不氣啊?我還想直接弄死他呢,咱是警察,不是普通老百姓,哪能由著性子來?」

張大壯還是一臉的氣憤,不願意坐下,說:「我去吃飯!」說著又往外走。

林子君瞧著他這樣子,有些想笑,這傢伙哪裡還象上警校時候悶葫蘆的樣子?正義感爆棚了這是。

把張大壯拽到旁邊的大辦公室,林子君說道:「知道你倆差不多要到了,給你倆叫了盒飯,將就吃吧。」說完,又把周小寒也叫了過來。

林子君去了審訊室,看了下已經記下的筆錄。

王懷根聲稱,案發當晚,他和幾個朋友在街里吃飯,吃完飯,趁著點兒酒勁就去了王艷家,直到天亮才回家,說王艷可以證明。

至於王雪梅,王懷根稱自己根本沒遇到過,是第二天聽村里人說起才知道她出了事。

林子君又問了幾個問題,包括和哪些人喝的酒,喝了多少酒,去王艷家的時候穿什麼衣服,有沒有和她發生關係。

王懷根倒也不傻,和哪些人喝的酒、喝了多少酒一問就能問出來,去王艷家的情況也能落實,沒必要撒謊,於是照實說了,只是對於王雪梅卻是隻字不提,說案發當晚根本沒見過!

林子君讓人把這些都記上,然後,讓王懷根閱讀、確認無誤、簽名、按指印,完了之後對王懷根說:「再給你一點時間好好想想,坦白交待才有一線機會,不要自誤!」

王懷根還信誓旦旦地保證:「我說的全是實話,我是冤枉的,肯定是哪個王八蛋想坑我!」

林子君心想:狗日的,要的就是你的保證,沒見過王雪紅,那兩根****哪兒來的?

謊言,在事實面前將不堪一擊!

結果已經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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