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再看現場找線索(1/2)
下午一上班,林子君就讓周小寒把王小樂的卷宗拿過來。
周小寒拿著卷宗到了林子君的辦公室,一頭霧水,不知道是不是案子出了什麼問題。
林子君接過卷宗,先放一邊,聽周小寒把案情匯報了一下。
這起案子是林子君調到碧石之前,六月二十八日發生的案件,「6·28命案」。
一個小屁孩在田間玩耍,路過機井的時候,推掉蓋子往裡邊扔石頭,發現機井裡有屍體,嚇得連滾帶爬跑回家了,跟大人說了這事,遂案發。
案發後,經辯認,屍體是王窪村王窪莊王懷全的小女兒王雪梅,11歲,後腦處有鈍器傷,但不致命,死者是生前入水,窒息致死;嘴角處有傷,***破裂,但沒有提取到精斑;只提取到兩根毛髮,疑似**,已送去做DNA,但遲遲沒出結論。
王小樂作為重大嫌疑人,是有原因的,首先,他曾於不久前與王懷全因瑣事發生打架,沒打過身高體壯的王懷全,吃了虧;第二,案發當晚,有村民聽到村頭有吵架的聲音,後來沒多久看到王小樂從其門前路過;第三,王小樂換下來的衣服上有沒洗淨的污跡,經檢驗與王雪梅血型一致。
王小樂辯解稱,其路過村口時,遇到王雪梅,王雪梅罵了他一句,王小樂罵王雪梅沒家教,王雪梅就上來與其撕打,王小樂開始時認為她是小孩子,就沒怎麼動手,直到王雪梅咬了他胳膊一口,他才生氣打了王雪梅一巴掌,把她嘴打破了,後來又用力把她推倒,就走了。
聽到這裡,林子君結合王艷的說法,心裡有所猜測。
會不會是王小樂把王雪梅推倒的時候,後腦碰到了什麼東西,導致受傷,然後王懷根路過,對王雪梅施暴,後來又將其投入機井呢?
這樣的話,和王艷的說法正好能對上了,因為王懷根剛發泄過獸慾,所以沒精力也沒心情跟王艷發生關係;因為拋屍機井,身上沾染了血跡,所以把上衣脫下來在手裡拿著。
只是不知道,王小樂跟王雪梅發生撕打的地方,與機井到底有多遠。
林子君看了看卷宗,王小樂的口供中的確就是周小寒匯報的情況,案卷裡邊有現場圖,但沒有標明王小樂說的發生撕打的方位,說明事後沒有根據王小樂的供詞再去現場看一遍。
林子君讓周小寒把出現場的技術員蘇衍華叫了過來,三人一起驅車到案發現場看看。
王窪村位於縣城的東北邊,由於跟碧石縣的發展方向相悖,顯得有些落後,路上的車輛和行人都很少。
到了案發現場,林子君對照了一下現場圖,發現機井距村口不足百米,一個成年男人抱著11歲的小女孩從村口走到機井完全沒問題。
然後,按照王小樂在口供中的描述,林子君找到了他所說的跟王雪梅發生撕打的地方,就在村口的一棵大樹下面。
這棵大樹,應該是經常有村民聚集的,附近的一些石頭都被磨得蹭亮。
這地方這麼多塊石頭,王雪梅完全有可能因為被王小樂推倒,後腦撞到石頭昏迷過去,王懷根在外邊喝過酒回來發現王雪梅進而施暴也非常有可能,林子君越看越覺得王小樂可能真不是殺人犯。
回到隊裡,林子君給東城警務所所長王成軍打了個電話:「王哥啊,你好,我是林子君,有個事情麻煩你一下。」
王成軍對林子君那是沒二話,那熱情,隔著電話就能聽得出來:「老弟別客氣,需要老哥做啥請指示,絕對指哪打哪。」
林子君對王成軍還是很信任的,於是開門見山說道:「王窪村書記王懷根知道吧,上次的強姦殺人案上來一條重大線索,他有重大嫌疑,但目前證據不足,你是老刑警,其它話我就不多說了,你在不驚動王懷根的情況下,了解下這個人,什麼品性、什麼愛好、什麼習慣等等。嗯,好,我等你的消息。」
林子君心裡有數,這個事不能急,先查著再說,但也不能拖時間長,人的心理周期是有規律的,等王懷根過了這個這段恐懼期,就算把他抓了,審訊難度也將成倍增加。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