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命案出現新情況(2/2)
沉迷於過去只會讓自己更加找不著前進的方向。「叮鈴鈴——」,桌上的電話突兀地響了起來。
「喂,你好。」林子君沒等電話振第二遍鈴就接起了電話,不象有的人故意把手按在電話機上讓它響個好幾遍再接。
「你好,請問林隊長在嗎?」聽筒里傳來的女聲低沉沙啞,象是感冒了。
「我就是,請問你是?」林子君憑直覺就知道這個打電話的女人肯定有重大情況要說。
「我有重要情況要向你報告,你能不能抽個時間,我們面談。」電話那頭的聲音有點急切。
「好,你在什麼地方?」林子君沒有絲毫的猶豫。
電話的那頭稍稍停頓了一下,說道:「郵局門口,對面有一家服裝店,是我親戚開的,我在那裡等你。」
林子君想了一下郵局的位置,有些印象,並不是太遠,走過去的話也就十幾分鐘,就說道:「好,我大約十五分鐘到。」說完,又稍等了一下,對方並沒有再說什麼,林子君就掛斷了電話。
郵局對面就一家服裝店,倒是好找的很。
林子君進了服裝店,是家女裝店,店裡沒有顧客,看起來生意不好。
收銀台裡邊坐著個三十來歲的婦女,看著象是老闆,見林子君進來,還以為是顧客,連忙站起來說:「你好,請問想看什麼年齡段的衣服?」
林子君笑笑說:「我姓林,有人約我來你這兒見面的。」
正好,裡間有個看起來三十歲上下的女人出來,說道:「是林隊長吧。」見林子君點了頭,就讓林子君進了裡間。
裡間很小,放著兩張凳子,牆上有試衣鏡,應該是試衣間。
林子君坐下以後,打量了下這個女人。
這個女人頗有幾分姿色,身高在一米六五左右,身材也挺好,胸前本錢不小,上身著大白領紫色襯衫,下身穿著黑底大紅花的寬鬆褲子,戒指、手鐲、項鍊全是金色的,估計是金的。
林子君問道:「請問有什麼情況?」
這女的也不拐彎抹角,直接進入主題:「我叫王艷,是碧城鎮王窪村的婦女主任。之前,有個強姦殺人的案子,有個年輕人叫王小樂的被你們抓了,可是我們村里沒幾個人相信是他幹的。」
林子君對這起案子有一點印象,這是他調到碧石之前剛發生的案子,王小樂的名字也有印象,已經逮捕過了,碧石縣檢察署也已經退查過了,說是證據不足,好象說是要等DNA結果。
但具體的情況,林子君就不清楚了,前段時間應付各種媒體、搞宣傳都把他搞得心力憔悴了。於是,只好對王艷說:「這事兒我知道,但不清楚具體情況。」
王艷接著說道:「王小樂和被害人家裡有矛盾是不假,但王小樂應該干不出這種喪盡天良的事,何況王小樂的婚期都定了,對象我也見過,長得很漂亮,王小樂和家裡人都很喜歡。如果不是因為這事,現在都結過婚了。」
林子君說道:「你要說的情況如果就這些的話,我覺得對王小樂沒什麼幫助。辦案是講證據的,法律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如果不是他幹的,就不會定他的罪,你們也不用擔心;是他幹的,也不會憑你這幾句話就把他給放了。」
王艷一聽林子君這麼說,連忙說道:「我還有情況沒說,我懷疑是我們村書記王懷根乾的。」
本著不放過任何線索的原則,林子君問道:「你說是他幹的,可有什麼根據,憑空猜測可不行。」
王艷猶豫了一會兒,抿了抿嘴,才下了決心:「我沒有證據,但是有線索。我和王懷根有男女關係。」說到這裡,王艷又停頓了一下,似乎有些為難。
林子君覺得線索呼之欲出了,便鼓勵道:「這個情況,我們會為你保密,請相信我。」
王艷點點頭:「我相信你,林隊長,」然後接著說:「當初你們來調查的時候,我就懷疑過他,不為別的,就因為他反常。小女孩不是第二天被發現的嗎?前一天的晚上,他來我家找我,不象平時那樣一來就要跟我親熱,而是躺在床上發呆,一直到天亮走的時候也沒要一次。那天他還是喝了些酒以後去的,按以往的情況,他喝過酒,連一分鐘都等不急。這說明,他沒心思搞那事,或者說,已經搞過了。最重要的是,他進門的時候光著膀子,沒穿上衣,我當時認為天氣熱,他故意脫下來在手裡拿著的。後來,就懷疑是不是沾染血跡了他才把上衣脫了的。還有,從那天到現在,他就沒怎麼來找過我,平時就沒超過三天的,這不是很反常嗎?也沒聽說他有什麼新歡啊。」
聽到這裡,林子君不覺得王艷是胡亂猜測了,按她的說法,王懷根豈止是一般的反常?是太反常了!
過來人都知道,王懷根晚上去找王艷,可以說就是奔著那事兒去的,居然什麼都沒幹?如果不是王艷自己說出來,誰信啊?
林子君決定回去調卷宗看看,於是對王艷說:「你說的這個情況很重要,很感謝你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王艷站起來說:「我也是猶豫了很久,王小樂是我近房的弟弟,自從出事以後,他家裡整個都崩潰了,這事還請林隊長多費心,也請林隊長為我保密。王懷根交遊廣闊,別人我也信不過。」
林子君當然沒得說,這個線索很重要,又關係到王艷的個人隱私,可不能大意。
到了隊裡,林子君叫來內勤警員姚玉婉,問她王小樂案子在誰手裡。
姚玉婉說卷宗在周小寒手裡。
林子君這才想起來,之前,檢察署把案子退查以後,是周小寒接收的。看來自己的記性還是不行啊。
看看時間,已經到了下班的時間,下午再說吧,林子君就回了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