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重大嫌疑人出水(2/2)
經過統計,在這個範圍內,對外賣小菜的攤點和小店一共有七家。
於是,兩人從最近的一家離案發地僅二百多米的一家攤點開始調查。問的問題很簡單,首先就是認不認識受害人,不認識的話就拿照片出來給被調查人辨認;認得受害人或者見過照片上的人,就問問最近一次見是什麼時候,有什麼情況可以提供。
就這樣一連問了三家,被調查人竟然都認識受害人,但都說受害人欠了些帳沒給,已經有很長時間沒來買過菜了。除了受害人欠錢,提供不出來什麼有用的線索。
查到第四家,一個距離案發地大約七八百米的攤點的時候,有了令林子君興奮的消息了。
攤主不但認識死者曹某某,還提供了一個重要情況:大概一個月前的一天傍晚,曹某某來買了老三樣:一袋五香花生米、一碟炒好的綠豆芽和一瓶最便宜的長脖大麯酒,說有個老朋友從淮上來了,晚上要請他喝兩杯。
曹某某買的東西一共十二塊錢,但身上只有一張十元的,還差兩塊錢,說好了第二天拿來的,結果一直也沒有來。要不是知道他手頭拮据,欠的錢又少,攤主早就上門去找他要了,小本生意最怕的就是賒帳和欠帳。
這個攤主的話同時證實了,林子君「看」到的畫面是真實的。
兩人把這個情況記下來之後,林子君又拉著王亞偉去案發現場轉了一圈,裝模作樣地分頭找了一會。
然後,林子君大聲叫王亞偉過來,從最初發現花生米的地方把花生米又撿起來了一遍。
這是個重大線索!
兩人趕緊趕回隊裡,找到海大富,由林子君向他匯報了發現的線索。
海大富心裡高興啊,原本為了不打擊林子君的工作者積極性,隨便打發他去查個情況,沒想到他竟然真查到線索了,便夸道:「好小子,不錯不錯!」
海大富是老刑警了,業務絕對槓槓滴,攤主反映的情況加上這個花生米的發現,意味著什麼不言而喻,肯定是犯罪嫌疑人為了消滅證據把東西扔河裡去了!
於是馬上安排人員到案發現場旁邊的河裡進行打撈。
經過近三個小時的辛苦工作,打撈人員從河裡打撈出一個還剩半瓶酒的酒瓶、兩個碟子、一把菜刀。
隨著這些物品的發現,案情變得情明朗起來了。
這是受害人的熟人作的案,還是淮上的人,這就好查多了,既然是老朋友,總該有人知道情況吧?
結果也的確如此,曹某某的莊鄰們知道情況的人還真不少,他們為偵查員們提供了一條信息:二、三十年前,淮上有個叫謝富農的人,那時候還很年輕,在東一環曹某某住處附近的東一環路上被車撞了,肇事車跑了,曹某某路過時發現後,把他送醫院救治撿回來一條命,後來謝富農和家人多次來看望曹某某,搞得跟親人似的。這個情況,附近很多莊鄰都知道。
這樣看來,這個謝富農有重大作案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