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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永不再見的再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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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啊,學霸就是學霸,喝兩盅慶祝下?」

「我不是這意思,我想,我們,能不能一起去?」

林子君很清楚李晶晶的意思,是想要他和她一起去京都打拼。

問題是,不能。林子君既然選擇了留下來,利用重生的優勢謀發展,自然不能陪李晶晶去京都。

再說了,李晶晶讀研,然後留在京都發展,還是相當有機會混出頭的。自己呢?一個警校的中專生,去京都混,怎麼混?去當保安麼?

結局,一定和前世一樣,李晶晶去京都,實現自己的夢想。林子君則留下,重複前世的生活。

不對,今世,林子君也有自己的夢想,是個有夢想的警察。他要利用重生的優勢,立足本地,從本地起步,最終走向成功。

所以,林子君很認真地跟李晶晶說:「我知道,去京都發展,是你一直以來的夢想,李叔或者別的什麼人,都阻擋不了你的腳步。我支持你,卻是不能陪你一起去闖蕩。我跟不上你的腳步,卻也不會勉強你留下來。」

李晶晶潸然淚下,想說些什麼,「其實,其實,我……」

林子君沒有讓她繼續說下去:「好了晶晶,你什麼都不用說,我知道,我什麼都知道,我只希望,將來,回首往事的時候,想起咱倆一起度過的日子,你可以笑著說『那個時候,真好!』」

李晶晶重重地點了點頭,「嗯,肯定的,你是個好人。」然後,又快速親了一下林子君有些冰冷的臉。

林子君笑笑說:「要不,咱們來一次深入地了解,給你送行?」

李晶晶伸手推開林子君:「死一邊去,死遠遠的!」

林子君笑著轉身,揮揮手:「走了,混不下去了來找我。」

伴隨而來的,是林子君送給李晶晶的橡膠握力器,砸在他屁股上,和一聲大吼「滾!」

林子君依舊在雨里晃悠,心情也很輕鬆。

人在一生中,總會遇到很多人,很多事。

有的,是在對的時候遇到對的人或者事,一般,就會一生相伴;有的,在錯的時候遇到錯的人或者事,結果,終究要分開;

還有的,會在錯的時候遇到對的人或者事,結局通常也是無奈,還是要分開。相識就是緣,分開就是怨?

相忘於江湖,大約是常態。

許多年以後,誰還記得當初為自己撐傘的那個人?

誰還記得曾經刻骨銘心的痛到底有多痛?

命運的腳步,有了不同的方向,愛恨情仇就成了過眼雲煙,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地飄散。

林子君與李晶晶,在前世是真的相忘於江湖了。

分開之後二十多年間,再也沒見過一面。

只是偶爾,從同學的嘴裡聽過彼此的名字。

平時,記憶里,已經沒有了彼此的空間。

今世,大抵也是如此了。

這世上,很多人,很多時候,一別已是永遠,永不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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