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浣花洗冤錄終篇(1/2)
督察局的人來的很快,副署長聶興龍親自帶隊,於五月十九日上午就到了三陽市羅山區。聶署長和林子君見了面之後,林子君把邱一航案的調查情況詳細地向他做了匯報。聶署長當即表示,立即開始調查,一旦核實,嚴懲不怠!
隨後,聶署長一行直接到了羅山警察署,程家陽和洪澤凡被督察局工作人員叫去談話。
中午下班前,邱一航的卷宗就到了林子君的手上,由此可見程家陽和洪澤凡是在忽悠他。
同時,更多的人被督察局叫去談話。
林子君的心思再次放到了邱一航的案子上,邱一航還在看守所里眼巴巴地等著冤情昭雪呢。
現場勘查記錄無疑是林子君重點關注的內容,為了儘可能多的了解案發現場的情況,現場勘查人員徐明遠被林子君叫了過來,便於林子君隨時詢問一些細節。
這個時候,林子君的名字已經被很多人知道了,知道他就是那個寫下《刑警技戰術》的人,這些人中,也包括徐明遠。
林子君了解現場情況的時候,徐明遠毫無牴觸心理,如實地向他反映了相關內幕,其中就有洪澤凡要他修改現場勘查記錄的情況。
據徐明遠介紹,最初,現場勘查時,受害人許炎培的尼桑車方向盤上提取到了不屬於他和王清茹的指紋。估計兇手起初是打算把車子開走的,不知道為什麼又扔在現場了。
車子的離合踏板上有現場附近的泥土粘在上面,應該也是兇手留下的。兩個受害人都是被五四式手槍近距離射殺的,因為地處偏僻,沒有人聽到槍聲。
後來,在邱一航承認殺人之後,洪澤凡又示意更改了現場勘查記錄和邱一航隨身衣物、身體勘驗檢查的記錄,以坐死邱一航的嫌疑。
其中有兩條內容是虛假的,一是邱一航踏板摩托車油門上原本沒有附著物,但在勘驗查記錄中添加了泥土,並經檢測和現場附近的泥土成分相同;二是邱一航的右手腕檢測到了火藥殘留物,和現場提取到的受害人身體上的彈孔周圍的火藥殘留物成分相同,這也是假的。
這樣一來,邱一航本身就有所有人都認可的殺人動機,再加上這些所謂的證據,邱一航難逃罪責。殺人動機就不說了,泥土殘留物證明他去過現場,火藥殘留物證實是他開的槍,最後,再有他承認殺人的口供,這就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定死了邱一航的「犯罪行為」。
這一切,都是因為所有人都主觀臆斷,人就是邱一航殺的,找不到證據說明他太狡猾,反偵查能力太強,工作十幾年的老警察,有這水平不足為奇。
就連邱一航提出的能證明沒有作案時間的辯解,也被他們認為是故意作假,為實施犯罪提前做的安排,他是所長,私下偷偷地離開,不讓人看見,作完案再偷偷回所,誰能知道他去幹啥了?
他們都忽略了一個事實,就是邱一航妻子和情人約會、在哪兒約會,會提前告訴邱一航讓他提前做好不在現場的假象嗎?邱一航在所里怎麼知道二人去玩車震了?
這種現象,只能說明兩個問題。
一是這些辦案人員辦案思路有問題,主觀性太強,不尊重現場事實,不按法律程序辦案,不注重調查研究;
二是有些領導過於重視頭上的帽子,對市里限期破案的決定心懷忐忑,為了帽子不惜違法辦案,完全喪失了警察應用的正義感、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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