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子君哥救救我啊(3000+)(1/2)
天色漸暗,到了吃晚飯的時間,孟東方問道:「要不,先吃飯,再去提審?」
林子君搖搖頭,說道:「少忽悠我,我可不信你現在能有心情吃飯。」
孟東方笑了一下,說道:「我肯定沒有食慾,這不考慮你是領導嗎?肯定得給你照顧好啊。」
「少來,我不還是刑警?你想什麼我能不知道?想連夜提審,那就去唄。」林子君笑道。
孟東方笑笑,扔了包香菸給林子君:「那就走唄,煙得帶足了,不定得多長時間呢。」
林子君把煙往兜里一揣,就和孟東方一起出了門。
時友明和張小童還在大辦公室等著,其他人已經下班回家了。估計時友明也是心裡有數,知道要連夜審訊。
其實,林子君心裡也的確清楚的很,下午那麼晚才見過已經有些腐化的屍體,這時候還能有食慾,那得多大的心啊?
就算沒有這個原因,大家也沒心情吃飯,案件取得重大進展,就差臨門一腳了,誰不想一鼓作氣把球踢進球門啊?
這個時候願意老老實實回家吃飯、睡覺才真是奇了怪了。
包括之前林子君參與總署里的專案偵破時,抓到人以後很少再參與審訊,老是退場休息。但審訊組可沒歇過,哪次不是一鼓作氣搞完審訊才作罷?
這是習慣使然,老刑警新刑警都一樣,臨門一腳不管能不能進球,先射門再說,球沒進再考慮下一次射門的事。
孟東方和時友明是興奮地期待著「進球」,張小童是興奮地等著「射門」,但一樣都是興奮。
唯有林子君,心情稍有不同,他沒有三人的興奮,卻也有種隱隱的愉悅,和另外一種難以言說的情緒,令他覺得有些輕鬆的情緒。
前世的恩怨本來就已經放下,只是偶爾還會想起,前世的時候,有這麼個人,做過那樣的事。
林子君不禁有些懷疑,失去了自己的友情和信任,梅仁平竟然會是這樣的結局?
看守所的警員在晚上是極不喜歡被打擾的,隔著大門林子君就聽到了牢騷:「這麼晚了弄什麼的?」
孟東方笑著說道:「是老王吧,我們的案子有重大情況,需要提審,不好意思,打擾你休息了。」
老王?王繼民?林子君想起了這個老實巴交的老警員,從警幾十年,剛參加工作時在警務所,唯一辦過的一起治安案件還引起了訴訟,公安局因為程序違法敗訴。
之後王繼民便被調到了看守所,一直在看守所干到退休。
這個人牢騷話雖多,別的,卻真沒啥壞毛病。
孟東方進了值班室以後,扔了包香菸給王繼民,讓他很感動:「還是孟大隊架勢,其他人都不拿我們當回事。」
孟東方笑著說:「不過是分工不同,你們也很辛苦,我當然知道。」
不管前世還是今世,虹城始終沒有建立影視劇里的那種玻璃隔斷的審訊室,外邊能看到裡邊,裡邊卻看不到外邊的那種。
林子君本來就沒打算露面,只想在一邊旁聽,便婉拒了孟東方提出的一起審訊的邀請,搬了把椅子坐在審訊室的門外。
看守所在城外,白天還能聽到些聲音,到了晚上便顯得格外的安靜。
隨著幾陣鐵門開關的聲音,梅仁平被老王帶到了審訊室。
梅仁平坐在審訊椅上,看著王繼民一老本正地把他的手銬在審訊椅上,又把腳也鎖住。
孟東方、時友明很嚴肅地看著梅仁平,沒有吭聲,他們要給他留下思考的時間,然後再突破。
他的心裡有些忐忑不安,升起了一種不好的預感。
這麼晚的提審,這還是第一次,是不是他們發現了什麼?
按說不應該啊,這都一個多月了,如果他們能找到屍體,早該找到了,怎麼會拖到現在?
只要找不到屍體,他們的提審又有什麼意義?
他們應該不可能找到屍體的,不可能!
梅仁平堅定了信心,腰也挺得直了。
孟東方眼看著梅仁平調整好了心態,便開始問話:「怎麼樣?想到有什麼要說的沒?」
「該說的我都說了,你們還要我說什麼?」梅仁平輕描淡寫地回答。
林子君在外面聽著,覺得一陣噁心,這特麼才多長時間,就關成老油條了?
孟東方心裡有底,便不急不躁地繼續問話:「這些天,你閒著了,我們可沒閒著,不然的話,現在來提審你幹嘛?就聽你瞎掰嗎?你也是搞法律的,應該清楚老實交待和頑抗到底的結果有什麼區別。我勸你收起那份僥倖心理,給自己個機會。」
梅仁平當然不會因為這麼幾句輕飄飄的話便坦白:「你們再忙,那是你們的事,如果你們沒有新的問題,我有權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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