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筆記本記了什麼?(1/2)
據楊為兵的介紹,三名受害人的屍體被發現的地方離道路都很近。這三個現場分別在三個不同的方向,它們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夠偏僻,白天的時候倒是有很多旅遊和工作的人路過,但夜晚的時候罕有人至。
林子君看現場的時候,來來往往的遊人絡繹不絕,這不但說明兇手的確相當熟悉環境,而且,林子君認為,這幾個作案地點,兇手是精心選擇的。
為什麼呢?原因很簡單,白天人來人往的這麼多人,不熟悉情況的人應該不會把作案地點選擇在這幾個地方,只有熟悉情況的本地人或者長期生活在本地的人才會知道,這幾個地方,夜晚,少有人跡。
兇手選擇這幾個地方作案,是很聰明的做法。
第一個現場,受害人的屍體被發現的地方,是整個小樹林中離一條小路最近,又有唯一一小片灌木叢的地方。如果有人從兩邊路過這個小樹林,必定要走這條小路。
而兇手只要把受害人拖進灌木叢,就算還有人路過,也完全可以不用理會,這是個絕佳的藏身之所。雖然時間已經過去了半年之多,林子君仍然覺得似乎能聞到血腥味。
林子君幾乎可以想像的出來,兇手是如何喪心病狂地蹂躪受害人、殘忍地砸碎了她的頭顱、又折了木棍插進她的眼睛。這個變態的兇手發泄著心中的恨意,完全失去了理智。
第二個現場,位於小鳳坡,是個外圍景點,來往的遊人也不少,路邊的破舊石屋幾乎沒有人留意。林子君很奇怪,這麼一間違和感極強的破爛石屋,為什麼要留在這裡,就是讓遊人們象孫悟空一樣撒小便留下點什麼的嗎?
石屋裡瀰漫著一股尿騷味,林子君皺著眉頭在裡邊轉了幾圈,沒有什麼發現,就出來了。
林子君確定,專案組的分析是對的,兇手是個變態,性無能導致的變態。他扒光了受害人的衣服,說明當時的欲望是很強的,卻是用木棍捅進了受害人的下體。
可以想像的到,兇手是沒有性能力的,所以當時的心理應該是既自卑又瘋狂的,越是自卑,就越是瘋狂。
第三個現場,距離一個大型公園不遠,位於黃元市旅遊局圍牆外綠化帶內的花圃中,來往的人也不少,卻少有人往花圃里看。
花圃里被破壞的花已經重新換過了,土也翻過了,不知道情況的話,再也看不出來這裡曾經發生過令人髮指的命案。
兇手的心理已經極度扭曲,把木棍從後面插進受害人的身體就是明證。
這是個很危險的信號。
如果不是警方加大了巡邏力度,如果不是市民們在警方的提示下已經避免單獨深夜外出,按之前三起案件的間隔時間來看,兇手已經至少又實施過一次犯罪了。
「楊大隊,我看第一和第三個現場附近有監控,都調了沒?」林子君問道。
「有,案發後監控全都調過了,但是,白天人流量太多,晚上看不清,沒有發現什麼有用的線索。」楊為兵的話里透著無奈,作為《刑警技戰術》的忠實讀者,他怎麼可能想不到視頻偵查?問題是,除了他剛才說的原因,監控探頭比較少、清晰度不夠才是一直制約視頻偵查發展的主要因素。
林子君對這個情況也是心知肚明,監控調過了就好,抽空好好看看。
陳偉霆和王皇一直跟在林子君的身邊,兩人都對這個系列案件感到震驚,和林子君一樣,眉頭緊皺,陷入了沉思。
楊為兵倒是沒有想太多,能想的,他都想過了,而且想了無數次,實在是無能為力了啊。
這個警察總署刑偵局的專家,一路上往筆記本上寫寫畫畫的,也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好辦法。
「那個人好象是刑警隊的隊長。」旁邊有過路的人認出了楊為兵。
「呸!一幫糞蟲!這麼長時間都破不了案!」有個人說的話很難聽。
「就是,干正事就不行了,白白浪費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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