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案中案後發新案(2/2)
林子君連忙把報案人叫進辦公室,給她記了份報案筆錄,又問清楚開發商的聯繫方式和辦公地點,才讓她離去,說馬上就給她查。
拿著報案筆錄,林子君找到了於敬華,說道:「這是剛才一人婦女來報案的,說是她丈夫昨天下午找開發商拿工程款,晚上請開發商吃飯,然後一直沒有回家,開發商說她丈夫吃完晚飯就回家了。」
於敬華笑道:「這個你也管啊,交給刑警隊辦去,再說,好象只能備案,不能立案吧現在。」
林子君搖搖頭,說道:「我覺得,這個婦女對自己丈夫的情況應該是清楚的,既然她預感到丈夫可能出事了,那便很有可能是真的。而且,我覺得,這和海北省兩警員遇害的情況有點象,都是開著豪車突然失蹤的。」
於敬華聽林子君這麼說,一想,覺得還真有可能,便問道:「犯罪分子會這麼猖狂嗎?在專案組眼皮子底下作案?」
林子君說道:「專案組進駐,又沒有打GG,局裡不知道的人多了去了,犯罪分子未必就知道情況。」
於敬華沉思了一會兒,本著不錯過的原則,說道:「那就查查再說,你帶人去摸摸看。」
「嗯,我這就去。」林子君答應道。
林子君從刑警隊要了輛車,帶上陳偉霆和王皇,就朝報案人說的開發商的售樓部去了。
開發商聽售樓部負責人說刑警隊的來找他問個事,忙不迭地跑了過來,問道:「我就是開發這個樓盤的公司負責人湯耀武,請問找我有什麼事?」
林子君沒打算和他繞圈子,便直接問道:「吳其和的妻子找過你了吧。」
湯耀武回答道:「找了,一早上來問我見著吳其和沒,我跟她說了,晚上吳其和請客,我們一起吃的飯,就在得月酒樓吃的,席間只喝了兩瓶紅酒,都沒喝多。吃完飯我們就分開了,我和售樓部小丁一起回來的,吳其和自己開車回去了。」
湯耀武回答的時候,林子君適時地動用了回溯技能,一邊聽他回答一邊和自己「看」到的情況印證,證實了他沒有說謊。
既然懷疑吳其和遇害了,兇手和海北省警員遇害案可能是同一伙人,林子君自然不願意在這種詢問上花時間,連詢問筆錄都沒有做,就離開了。詢問筆錄什麼時候都可以做,但從今天的報案來看,多耽誤一天破案,就有可能多發一起案件,還是查案子要緊。
根據湯耀武的證言,林子君找到了得月酒樓,並讓陳偉霆叫了輛計程車開向報案人的住址,自己則開車跟在後面。結果很讓林子君驚訝,從得月酒樓到吳其和家竟然三公里不到!
按報案人的說法,吳其和喝完酒總會第一時間回家,喝點蜂蜜解酒,不會去別的地兒。
然而,這區區三公里不到的路程,貌似,吳其和竟然走完了他的一生!
就這麼點時間,犯罪分子沒有尾隨跟蹤?打死林子君都不可能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