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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他的手錶哪去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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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的作案嫌疑再度上升!成了重點之中的重點!

再看這個人的出入錄像,第二起案件也有了線索。

九月四號下午四點多鐘,這個人從賓館拿了把雨傘出去,向鎮子的一頭走去,那個方向,正是松陵中學的方向,也是,受害人徐璐璐家臨河村的方向。這個人完全有可能在發現徐璐璐單身行走後再次實施犯罪行為。

犯罪,也是有癮的。

這不是危言聳聽,不管哪一種犯罪,都會嚴重影響人的心理。尤其是為了金錢和其他欲望實施的犯罪。

比如,一個習慣了通過盜竊獲取財物的犯罪分子,你讓他去拎水泥、扎鋼筋、端盤子什麼的賺錢,他能樂意嗎?

一個花言巧語、扇動三寸不爛之舌即可騙得大額財物的犯罪分子,你能指望他去送快遞、擺地攤、賣保險?

強殲、畏褻等犯罪行為,一樣如此,犯罪分子獲得的快感會令他更加地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

這個嫌疑人回到賓館的時間是晚上七點半,雨傘也放回了賓館的雨傘架。

第二天,中午,嫌疑人退房,離開了酒店。

林子君估計,他應該意識到了,連續作了兩起案件,再在這地方呆著,已經有危險了。

盧克林興奮之下,已經回去召集專案組人員議事了。他是看到了破案的曙光,已經迫不及待了。

這兩起案子,之所以市警署沒有派人參與,據盧克林說,是因為市警署正在全力偵辦一起詐騙大案,不但沒有派人,還從各縣區抽調了部分人員參與辦案。目前,該案已經收網,很快就會抽出人來,到余陀指導專案組辦案。

如果現在順利破了案,則是余陀縣刑警大隊獨立破案,和有市警署派人指導破案的效果可大不一樣。這一點,林子君心知肚明。

林子君沒有走,從這個旅客的出入時間來看,他是這兩起案件的重大嫌疑人。按照以往的習慣,他獨自在放監控錄像,一遍又一遍的反覆看。

就象「書讀百遍,其義自現」的道理一樣,多看幾遍錄像,一般總會有收穫。

不知看了多少遍,林子君一點一點的觀察,甚至一個動作一個動作的慢放,一點也不著急。

突然,林子君發現一個細節,這個嫌疑人從賓館出去的時候,左手腕亮晶晶的,似乎是手錶,但還雨傘的時候,左手腕是空的。

林子君按捺住激動的心情,再調出嫌疑人入住賓館和退房時候的錄像,仔細比對,確定了他來住店的時候,左手腕上的確帶著手錶,離店的時候,左手腕上沒有手錶,從他還雨傘的時候,就沒有手錶了。

他的手錶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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