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重生之警界傳說 > 第二百五十一章 能不能提前破案?

第二百五十一章 能不能提前破案?(1/2)

目錄

第二天上午,林子君帶著銀行卡和段英傑一起把購房合同簽了,全額付清了房款,拿到了房間和車位鎖的鑰匙。

兩人又到了房間繞了一圈,出來後,段英傑剛要張嘴,林子君做了個暫停的手勢:「打住,裝修方案和錢你自己搞定,走吧,下午去報到,已經跟封局匯報過了。」

段英傑咧了一下嘴,說道:「好,不說了,下午去報到。」

林子君笑道:「這就對了!」

於是兩人一起勾肩搭背地回去了,林子君覺得很滿意,這才象朋友的樣子嘛。

「報告!段英傑奉命前來報到!」刑偵局封毅局長辦公室外邊傳來洪亮的聲音。

正在看文件的封毅抬頭一看,是個年輕的小伙子,二十四、五歲的樣子,穿著筆挺的警服,肩上配著三級警司警銜,一頭短寸顯得極為精神,英氣逼人。

「嗯,好,你先坐下。」封毅點點頭,示意知道了。

段英傑走到沙發前,直直地往下一坐,雙手放於膝蓋上,仍然身軀挺直。

看完文件,封毅打量了段英傑一眼,感到很滿意。

他一直在向總署要人,說人手不夠用,這次,一下給了他八個人,讓他心情大好。

段英傑是第一個提前近半個月來報到的,小伙子看來應該是軍人出身,給他的印象非常好。

他拿過段英傑的資料看了一下,原來是江南省碧石縣刑警大隊調過來的,心裡有點明白了,這個年輕人看樣子是林子君推薦的,便笑著問道:「你跟林子君幹過,不知道學了他幾成本事啊?」

段英傑沒想到封局長會問這樣的問題,稍微一愣,想了想,大聲回答道:「報告領導,我自認為,有五成!」

封毅笑道:「五成,也不少了,辦過哪些案件?」

這就是林子君讓他準備過的了,小案子就別提了,能入封局長眼的案件,必定得是大案,就說駐陽姚治郅殺妻案和夏花案就可以了。

段英傑答道:「辦過盜竊案、傷害案、強殲案、詐騙案、殺人案,我認為有兩起案件對我的影響最大,一起是今年駐陽市姚治郅殺妻案,一起是夏花集團走私案。」

後一起案件封毅當然是知道的,也知道段英傑就是因為參加專案組辦案才有調來的機會。前一起案件,他只有隱約的印象,好象林子君收錄到《刑警技戰術》書里去了,便讓段英傑詳細介紹下案件的偵破情況。

段英傑親自參與此案的辦理,而且記憶深刻,說起來當然詳實細緻。

封毅聽後,心想,怪不得林子君願意推薦他來,他這一身特種部隊訓練出來的技能用在刑事案件偵破中簡直就是如魚得水。以後再讓他去培訓一下刑事技術,妥妥的是第二個林子君啊。

封毅覺得,不如讓他再跟林子君鍛鍊鍛鍊,等下一期刑事技術培訓班開課再讓他去學習下,就差不多了。

想到這裡,封毅說道:「上次嶺南省有一起搶劫殺人案,到現在還沒有突破,你再去跟林子君學習學習,就說是我安排的,把上一組人先撤回來。」

「是!」段英傑站起來答應了一聲,敬了個禮,向後轉,離去。

林子君聽說讓他帶段英傑去學習,當然高興,沒有比實踐更好的學習方式了,便找出嶺南省報來的案件信息看了下。

案情是這樣的:

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日,有個跑船的船主丁某路過嶺南省胡國市巡楠區的河道時,看到熟人劉某、姜某夫妻的水泥船停在河邊,便上船去打個招呼,卻發現了夫妻二人的屍體,嚇壞了,趕緊報了案。

巡楠區警察署刑警大隊接到報案後,立即出動警力前往勘查現場,在現場提取到了大量不知是否嫌疑人留下的指紋和足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