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突破後的大反轉(1/2)
回到酒店吃盒飯的時候,盧克林還沉浸在即將破案的喜悅之中,聽他說的話就知道了:「市警署總是喜歡指手畫腳的,幾個縣裡都煩的很,要真有李老和林處的水平倒也罷了,他們又沒這能耐。這回可得在他們來插一腳之前把人抓回來。」
盧克林這話雖然有些不好聽,但事實上,很多地級市警察署的人的確如此,一到了縣區,老喜歡擺譜,跟上大人似的。反倒是省警察廳和警察總署派出的專家更能心無旁騖地辦案。
林子君之前在碧石的時候,經常被其他縣區請去幫忙,有市警署的人在時,他也經常被剝奪話語權。等他調到駐陽市警署刑警支隊之後,竟然清閒起來了,感覺除了辦了兩個案子之外,就沒幹過正事,想必是因為各縣區都懶得找市里幫忙的緣故。
吃完飯,林子君等人到了拋屍現場又等了半個多小時,打撈隊的人才姍姍來遲。
林子君一看,無非是帶著潛水衣和衝鋒舟的救援隊,並不是屬於警察機關的隊伍,但應該是和警方有著極其友好的關係,盧克林很隨意地和打撈隊的隊員打著招呼,更說明了這一點。
盧克林真找打撈隊要了一套潛水衣穿,親自下水打撈去了。
距離岸邊一米左右,水深只不過到了脖子的位置,打撈時真正有用的東西是氧氣瓶和帶著燈光的潛水鏡,可以讓人在水下自由自在的活動與呼吸。
盧克林大致確定了一下範圍,就潛到了水下。林子君在岸上看著,知道他起碼也勉強能算個內行。
前世的時候,各種打撈活動林子君見的多了,也不算外行。在這種河裡,水下正常是有暗流的,若想打撈進行得更順利些,就得逆著水流的方向,從下游的側方位往上游層層推進尋找。
看著水面泛起的氣泡就知道盧克林做的很好、很專業,大約類似的事情沒少做。
李青雲對林子君的分析判斷很認可,只要等打撈結果出來即可,因此神態悠閒地端坐在一塊大石頭上瞟著河裡。
按林子君的想法,本來是要做個實驗的,就是模仿嫌疑人拖拽受害人的動作,把盧克林扔進河裡,落到哪裡就以那個點為中心劃個小圈子打撈即可,省時又省力。
這個實驗不過是個小技巧,不算《刑事訴訟法》里提到的偵查實驗,不需要領導審批。
這次的打撈出乎意料的順利,不過半個小時左右,盧克林就從水面露出了頭,右手的拇指、食指捏著一塊手錶的側面舉得老高,這是防止破壞手錶表面指紋等痕跡的做法。
盧克林一把拉下潛水鏡,「歐歐」地叫了兩聲,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李青雲和林子君也很興奮,關鍵物證到手了!
這說明,之前基於犯罪心理和線索的推斷,已經變成了確鑿的犯罪事實!
盧克林脫下潛水衣,小心翼翼地把手錶放到了物證袋裡,才長出了一口氣:「總算是大功告成了,這次的案件可得好好總結一下,經驗和教訓都不少。」
李青雲也笑著說:「是啊,每次出現場都要提醒自己,要仔細仔細再仔細,卻還是有疏漏,幸虧林處夠細心,幸虧把林處請來了。」
盧克林走到林子君面前,腆著臉說道:「之前,雖然覺得林處的大作很值得學習,卻還是多少有點不服氣,這回,我盧克林是真心服氣了,從今以後,我就是你的終實粉絲,絕對從一而終。」
林子君笑道:「這話說的,基情無限似的,我們警校的教官說過,在案件面前,我們都是學生,每一次辦案,都是一次學習。共同努力,共同提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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