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已經撤銷的案件(1/2)
巡楠沒有機場,得到上杭市才有航班,倒車的話,就得多花時間。
林子君回到京都的時候,已是晚上七點。
路過自家小區門前的時候,他給於敬華打了個電話,心想,如果於副總下班了,就明天上班再去報到;沒下班的話,再直接過去。
私心麼,多少總是有的,真正過家門而不入的能有幾人?
「喂,領導好,我是林子君,我已經回來了。」
「好,那你來我辦公室吧。」
林子君無語了,剛想著不要做過家門而不入的人,就立刻被現實打了臉。領導都不用回家嗎?都不用陪老婆孩子嗎?
吐槽的同時,林子君對于于敬華也很敬佩,這個當初的刑偵精英已經是警察總署的副總署長了,兢兢業業的工作作風卻一如從前。
林子君到於敬華辦公室的時候,他正靠在老闆椅上假寐,秘書也不在。
林子君猶豫了一下,不忍心打擾這個一直對自己關愛有加的領導,抬起的手又慢慢放了下來。
於敬華卻在這時睜開了眼睛,大約剛才只是在閉目養神。
「坐吧,喝水自己倒。」於敬華的語氣有些低沉,似乎有點疲憊。
「嗯。」林子君真有些渴了,但看看於敬華面前的杯子裡也空了,就先上前把他的杯子對滿,然後才給自己泡了杯大紅袍,端著杯子坐到了沙發上。
於敬華坐直身子,說道:「這次讓你趕回來,是有個涉外的案子想讓你去看看。
十一的時候,冀雲省留仙台市臨海區發生了一起案件。
當時,臨海區警察署經過調查,認為符合撤銷案件的條件,報請留仙台市警察署同意後,作了撤案處理。
但因為兩名死者都是米國人,米國大使館認為留仙台警方作出的結論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便派人到留仙台市警察署進行交涉。
留仙台市警察署又重核實了一下案件情況,維持了撤銷案件的決定。
米國大使館直接找到了總署,要求重新調查,並派來了一名聯邦警察局的探員。
所以,我讓你回來,和米國聯邦警察一起再去查查。」
「呃,跟老米同行一起啊,那,不能以老外為主吧,這可是在我們的國土上。」這個主次關係可得弄清楚,林子君一向很在意這個問題。
於敬華笑著說道:「那當然,肯定以我們為主,要不然隨便派個人去就好了,何必把你叫回來?」
說完,於敬華拿過一份刑事卷宗交給林子君:「卷宗在這裡,你拿回去看看,先熟悉熟悉,看現場的話直接跟留仙台市警察署聯繫就好了。明天你就直接去留仙台警察署,到了以後去找署長魏啟建,他會給你安排的。」
「嗯。」林子君接過了卷宗,覺得卷宗有點薄,好想沒有多少材料。
「不管最終什麼結果,或者辦案中遇到什麼問題,一定要第一時間跟我匯報,千萬要注意安全,記住,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採訪。」於敬華囑咐道。
「是,請領導放心,保證完成任務!」林子君站起來說道,談話到這兒,就該結束了。
林子君沒有回家,而是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把卷宗帶回家看可不是好習慣,而且也是違反保密規定的。
晚上的辦公室樓很安靜,很適合做一些需要靜下心來才能進行的工作。
林子君一頁一頁地翻著卷宗,有時皺起了眉頭,有時閉上眼睛思考,還不時地在筆記本上做一些記錄。
花了大半個小時,林子君合上卷宗,這個案子,還真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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