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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新桃(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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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鎮作為鎮戍軍鎮,自然是總體負責本地的進攻和防禦事宜,戰兵營不提,鎮直屬部隊和守備部隊在明朝也有先例,只是名稱略有不同罷了。不過無論怎麼叫,其職能都沒有發生變化,所以理解上也並不困難。

「自天台山出發前,王巡撫已經任命本帥為鎮守金華總兵官。南塘營指揮一職由李副將接任,義烏營指揮和東陽營指揮不變,繼續由吳副將和尹副將負責。至於鎮直屬部隊,則由陳國寶參將負責。」

鎮守金華總兵官一職的歸屬可謂毋庸置疑,甚至包括義烏營和東陽營的指揮也沒有出乎意料,只是所有人都沒有想到,李瑞鑫卻接手了南塘營指揮一職,而在孝順鎮之戰前就負責南塘營的樓繼業身為參將反倒連鎮直屬部隊的主將都沒有撈到。一時間,眾人盡皆愕然,就連樓繼業也沒有例外。

「守備部隊的主官,本帥以為原義烏縣加銜守備劉成在守城戰中表現不俗,可以任命為東陽縣游擊將軍,負責東陽一縣的守備工作,而其他的位置則按照歷次作戰的功勳再做評訂。」

東陽縣是明軍進軍金華起占據的第一個縣,也是保存最為完好的一個縣。明朝的東陽縣地域廣闊,包括了後世的東陽縣全境以及磐安縣的大部。

可是眼下明軍最主要的敵人分別駐紮與杭州和衢州,自然不可能在此集結重兵,而此地卻要面對著台州清軍以及立場尚不明確的周欽貴所部義軍,所以這個東陽縣游擊將軍的任務很重,甚至可以說已經開始邁向高級軍官的序列了。

「另外,金華鎮總兵府及直屬部隊、戰兵營以及守備部隊統一下設軍需官、軍法官負責協助主官,其中各級軍需官直接向金華鎮總軍需官負責,軍法官則直隸於上一級的軍法官,各部主將不得干預軍需、軍法,違令者以越權論處。」

「鎮總軍需官和總軍法官為贊畫參將銜,以下各級軍需官和軍法官以此類推。至於人選,便由老南塘營的顧軍需官和齊軍法官接任,以下各級官員再行商榷。」

顧守禮和齊秀峰自南塘營組建起便追隨陳文,可以說是陳文身邊最為信得過的兩個文官幕僚了,所以他們的任命依舊沒有出乎意料之外。至於不得干涉軍需和軍法這件事情,乃是陳文自建軍以來便厲行的規矩,自然也是極為正常的。

只是任命已經到了現在,卻依舊與已經坐到參將的樓繼業無關,著實讓眾人有些不解。難道,陳文打算讓樓繼業負責金華衛的屯田事項嗎?

前面的任命都已經完結,至於下屬軍官的任命則還需要按照功勞簿進行商榷,完全沒有吊人胃口想法的陳文便宣布了下一個內容。

「自即日起,我金華鎮王師設立鎮總參謀部,以總參謀長為主官,負責帶領參謀軍官根據情報進行沙盤作業,協助本帥制定計劃和指揮作戰。至於這個總參謀長的人選嘛,便由樓參將擔任,同時加樓參將為協守副總兵銜,以後鎮總參謀長依照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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