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節 控制廣東 2(1/2)
尤其是番禺信任知縣周士俊,去年才剛剛上任,但是官聲還是相當不錯的。
此人是咸豐三年(1853年)甘肅籍進士,中進士之後調來了廣東長樂縣做縣令,長樂縣隸屬嘉應州,也就是後世的梅州,是一個客家人聚集的地方,長樂縣屬於山區,但出產茶葉,當地人跟往來客商常常因為利益而發生械鬥。
周士俊到任後,經明察暗訪,採取果斷措施,將帶頭鬧事的人全部逮捕法辦,依法懲治了禍首,平息了事態。應該說嘉應州這裡也是械鬥高發區,能制止住械鬥,這個周士俊不管能力如何,起碼是一個敢做事的,這一點比鶴山等地的縣令都強得多。
英法聯軍撤走後,番禺縣令李福泰不久因功升官到了廣西,周士俊就接替做了番禺縣令。
周士俊這種出身西北內陸地區的官員,往往有一種西北黃土地上的厚重,但同時也具有內陸地區人的保守性。
周士俊中進士做官後,赴任前專門去向他的老師辭行,老師一見周士俊,要行跪禮,周士俊一把扶住,將老師扶坐到椅子上,自己則仍像學生時那樣垂手端立,懇請老師指點。
老師說:「你現在做大官了,但要牢記兩句話,這就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周士俊恭敬地點頭稱是。
這種官員,是真的在恪守孔孟之道,也許也斂財,也收一些銀子,但根子上有一種保守的正直。
這種正直,讓周士俊在番禺也贏得了聲譽,最主要的就是因為他敢跟洋人斗。
北京條約換約之後,洋人再次來到了廣州,中國文官骨子裡有種文弱心態,欺軟怕硬,洋人展現了他們的實力,官員就不敢招惹了,因此再次來到廣州的洋人,地位十分超然,有事情找官府,沒有不應的。
洋人自己都沒發現自己的價值,但是總有一部分奸猾的老百姓能發現,有人發現找洋人說話好使之後,遇到官司,就找洋人出頭幫自己給官府施壓,每每能打贏官司。理屈的一方只要向「洋吏」送禮,托他們走中國官員的「後門」,官司就能轉敗為勝。這一方面是中國法律制度的悲哀,一方面則不斷的積壓民怨。
周士俊到任番禺縣令後,也很快就遇到了這種事,他對此深惡痛絕,決心好好整治一番。任上碰上一宗爭田訴訟案,周士俊派人查清真相後,立馬將理屈的一方抓了起來。但是搶奪別人土地的豪強,買通了洋人,去給當時的總督柏貴遞了話。
柏貴就派人來給周士俊遞話,希望他能放人。
周士俊態度堅決的回覆:「此人犯法,證據確鑿,未及審判,何能釋放」
柏貴解釋說,這人入了洋教,有洋人說情。
周士俊不服:「縣令不是洋官,大清朝也不是外國,在大清的地界,我拿的是大清的俸祿,怎麼能聽洋人的指揮?」
最後柏貴也拿周士俊沒辦法,反而讓周士俊在廣州揚名,老百姓說他不畏洋人,是強項令。保守封閉的社會中,民族主義情緒嚴重,周士俊跟洋人對抗,是有廣大的群主基礎的,所以若非萬不得已,朱經理在真的不想收拾他。
但這種保守的官僚,往往也願意做舊政權的忠臣。
朱敬倫鬧餉的時候,由於擔心出現當年華庭傑和李福泰出城組織鄉勇圍困廣州的事情,就扣住了番禺和南海兩個縣令,等自己控制了局面,就把這兩個縣令請出來,希望他們繼續做官,穩定地方。
做官他們倒是願意做,可是之後一直跟朱敬倫做對,尤其是周士俊,當朱敬倫發出讓全省州縣遞解官銀入廣州府官庫的時候,他直接說錢都讓朱敬倫搶了,他沒有錢。
方山建議,嚴懲周士俊,給其他人做個樣子。
朱敬倫深思了一番,這種有民望的縣令,如果殺了他,自己不會有好名聲,反而讓這種人成神了,老百姓會一代一代的傳誦。
「由他去吧,必要的時候,我們也需要敵人!」
朱敬倫解釋道,這種不知變通的官員,就跟聶爾康一樣,有時候也有用,現在用聶爾康的血已經震懾住了大多數州縣,犯不著在殺一個文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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