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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節 私有墾殖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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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伍家通過瓜分台灣島的山川林澤之利,現在每年已經可以收益三百萬兩銀子了,而他們墾殖的核心地域,紐幾內亞島可是一個比台灣大了二十倍的土地。

他們開發的目的,則是今後能獨享這裡,那麼預期的利益不可計數,而且那可是土地,是能傳給子孫後代的,可以說如果咬咬牙開發出來了,潘伍兩大家族可以說就子子孫孫無窮匱了。

另外朱敬倫還許諾他們,一旦將來開拓有成,會給他們沒人封爵,甚至封土。他們開發出來的土地,甚至能一代一代當成領地。而兩家,也能給頭上扣一個王冠。倆人雖然都誠惶誠恐的當場拒絕,再三表示他們對皇上忠心耿耿,絕對沒有列土封王的野心,但朱敬倫的承諾,還是讓他們非常心動的。

反正荷蘭人能在那裡占地為王,英國人能在那裡經營殖民地,即便當不來王侯,能達到當年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權勢,那對他們這些從十三行時代走來的商人來說,也是充滿了誘惑力。

還好,情況再向好的方向發展,災荒之年帶給他們一個巨大的機遇,那就是本里最大的成本,移民成本幾乎忽略不計了。

把幾十萬人往那裡一丟,養活他們幾年,土地就開發出來了,這樣的好事,百年難遇,所以儘管困難,可兩家咬牙,變賣家產,也絕不說放棄。

經過三年的時間,隨著當地土地越開闢越多,移民也適應了當地的氣候,疾病等等情況變少,需要的投入也越來越少了,今明兩年可能就會達到盈虧平衡點,然後開始持續的給他們帶來收益。

除了這種私有的墾殖地外,大明在南洋地區還有為數不少的勞務公司墾殖地,移民數量也在百萬級別,主要集中在婆羅洲。

這是荷蘭的殖民地,荷蘭人架不住大明的壓力,允許大明公司在婆羅洲開拓,換取大明保證荷蘭人在該地統治權的承諾,之所以在婆羅洲,是因為蘭芳公司已經在這裡立足了上百年,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前些年大明的艦隊就去過蘭芳公司,跟蘭芳公司的幫會首領會晤過,決定保護他們,而荷蘭人卻早就有吞併蘭芳公司的念頭,結果大明一去,這些以廣州梅縣、潮州等地客家人為首的立刻擁護。

荷蘭馬上進行抗議,可是在這一地區不是大明的對手,求助於英國,在英國的調停下,大明保證荷蘭人的統治地位,但得到荷蘭人保證當地華人的自治權,每年會個荷蘭人繳納一筆稅收。

利用這個自治權,大明不斷擴大墾殖區,過去蘭芳公司主要是為了在當地淘金,後來隨著定居下來,也開始種植胡椒、大米等作物,大明勞務輸出公司去後,主要以開墾土地,生產糧食為主,移民了上百萬人。

但是婆羅洲的土地貧瘠,產量有限,要改良這種雨林土壤,不是一朝一夕能夠成功的,必須得一代一代人持續的辛苦經營,所以勞務公司後來投入的願望也不是很大了。

後來移民主要向紐幾內亞轉移,儘管荷蘭人同樣聲索哪裡的權力,可是他們在當地沒有建立控制機構,連一個據點都沒有,大明不予承認,兩國這幾年為此沒少交涉,可是一直都拖延了過去。

荷蘭人希望大明能夠承認紐幾內亞是荷蘭領土,而大明則堅持認為那是大明商人開拓出來的無主土地,大明不所求哪裡的領土歸屬,但聲稱那是大明商人的私有產業,也不會允許任何勢力侵犯。

荷蘭人沒有力量改變現狀,大明也沒有公開將哪裡納入國土,英國人決定不插手,因此暫時就保持現狀,誰也不打算去改變。

以這些私有墾殖地為中心,潘家、伍家在附近幾個沒有被西方人占據的大型島嶼上都建立了據點,開闢了一些小型的聚居區,而且還將移民武裝起來,對抗叢林裡的原始人,所以荷蘭人即便想動武,也不是一時半會能拿下的,事後還要擔心大明的報復,得不償失,他們漸漸也就默認了。

不過荷蘭人加強了他們在幾內亞島西部的控制力,在西半部建立了好幾個據點,甚至還修建了要塞,修築了炮台,顯然他們不能接受西半個島也丟失的代價。

另外英國海軍多次出入,卻始終保持了沉默,顯然英國人已經過了對領土貪婪的時期,或者說他們作為一個海洋民族,從始至終對土地就沒有農耕民族那麼看重,在發現大明並沒有侵犯澳大利亞之後,也就聽之任之了。

悄無聲息間,大明取代了歷史上的德國,成了南太平洋新的攪局者,不過這個攪局者比較低調,並沒有聲張,打算悶聲發大財。

同樣的做法,還在北美、南美一帶進行,如果真的開始顧忌大明的野心的話,英國人的國際情報網肯定已經注意到了,大明已經沿著太平洋四周,建立了一圈華人移居地,而這些移居地,將通過日益成熟的交通運輸,連成一個網絡,這個網絡所能帶來的利益,超乎這個時代人的想像。

而這才是朱敬倫堅持在美洲,尤其是移民成本高昂的北美輸出移民的最大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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