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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節 誰不服我打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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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倫可比柏貴看的透徹,柏貴對自己手下的縣官很失望,覺得如果是自己當年做縣令的時候,絕對不會把局面弄成現在這樣,事實上,如果換成他也一樣。

這根本就不是個人能力問題,而是一個資源多寡的問題,如果說東莞和香山兩縣縣令,一開始還有機會自己平復鄉勇聚眾的話,新會和鶴山兩縣縣令是根本沒有機會制止械鬥的。

廣東土客械鬥是咸豐四年爆發的,正值太平天國起義,當時的總督葉名琛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防止太平軍勢力滲透津兩廣,以及四處鎮壓藉機起義的天地會,當時連這個總督都沒資源去處理土客械鬥的問題,更不用說這些縣令了。

由於葉名琛沒有兵力顧及鶴山,而鶴山當地也爆發了洪兵起義,恰好第一個起來抵抗的就是客家鄉紳。

咸豐四年,一支洪兵首領馮滾帶兵攻破鶴山蒼城,駐紮在開平北部靠近鶴山的古儒都,向附近的雲鄉打單,雲鄉一帶山高林密,也是一個客家人聚居區,征糧隊被客家鄉紳高三拒絕,前去征糧的人員被殺。馮滾立刻聯合附近的洪兵配合攻打雲鄉,又被客家團勇擊敗。洪兵派人潛入雲鄉,將高三的小兒子殺害。高三發誓要報復,傾家蕩產組織客家武裝與土人對抗。

這就是客家人開始組織鄉勇的起因。

可以說一開始只是洪兵武裝跟客家地主個人恩怨,可是不久之後,鶴山縣令手下一個客家武舉人,名叫馬從龍的傢伙趁亂而起。

馬從龍先是陳請兩廣總督葉名琛允許他組織客家練勇助剿,葉名琛當時兵力不足,加上綠營的戰鬥力在洪兵面前總是一觸即潰,葉名琛同意了馬從龍的建議。

馬從龍拿著兩廣總督的手諭,串聯鶴山、高明、新興、恩平、開平、陽春等六個縣的客家鄉紳會盟,制定六縣客家人同心剿匪章約,以雲鄉、大田為大本營,積極組織客家武裝。

到這裡本也不是壞事,至少對官府和想要獲得安全的百姓來說都是如此。

但是馬從龍組織起了悍勇的客家山民後,很快就攻占了靠近雲鄉的幾條土人村莊,但他的行為令人髮指,他放火燒屋殺人無度,直接導致客家練勇的性質變化。

廣府人跟客家人本來就有些恩怨,比如因為田地問題,學額問題,爭鬥了幾百年,但大多集中在通過正常的關係,比如培養各自的子弟讀書做官,從而利用政治理論壓制對方,這算是一種比較良性的競爭,因為這種競爭是能提高雙方文化水平的。

但是有競爭就有不滿,尤其是廣府人一直占據優勢,比較歧視客家人。

廣府人稱客人的語言是南蠻結舌,直接否認客家人同為漢人的身份。客家人的一些習俗也讓廣府人不容易接受,比如客家人的『洗骨檢葬』,先要把死人埋葬,等肌肉腐化後,在把骨頭挖出來用水洗乾淨,置於瓮或木匣內再行安葬,這種喪葬方式跟傳統的入土為安觀念格格不入,因此也被認為是蠻夷習性。甚至像新會這種土人占優勢的縣的縣誌中都要給「客」字旁加「犬」來稱呼客家人,就如同漢人曾經給其他民族起的犬儒、鬼方之類的名字一樣。

因為語言風俗的不同,廣府人一直堅持客家人不是漢種,是蠻夷民族。但是客家人卻更堅定的堅持自己的漢家身份,找出多種證據予以反駁。比如他們的語言跟當地人不同,他們就說他們的話是中原正音,他們的語言讀古詩更押韻,反倒是廣府人語言粗魯,堅持自己是根在河洛,情系中原,是地地道道的中原漢人,甚至血脈上比北方人還要純。

對於這種文化之爭,朱敬倫知道純粹是閒扯淡,誰純不純鬼知道,肯定都是漢人無疑,從相貌上根本分不出來,服飾上稍有詫異,但是都重視教育,都興辦學堂,讀的都是中國古典,這些才是最重要的標誌,至於口音輕重,喪葬習俗不同,都是旁枝末節。

後世客家人遍及四海,開放之後,海外客家人返鄉投資,一時間客家人的聲音大起來,族群自信心也膨脹起來,敢把自己是最純粹的漢人的大旗打起來,新中國開國元勛中多有客家人,也大大提高了內地客家人的地位,這才沒人再歧視客家人。

但是這個時代,客家人確實是一個備受歧視的族群,但朱敬倫堅持他們肯定是漢人。

至於跟廣府人相互之間的衝突,根源上並不在什麼文化,而在於經濟,在於生存空間,大家同在一塊貧瘠的土地上生存,你兒子多吃一口,我兒子可能餓死的時候,難免有衝突,這種衝突是全方位的,主要以土地和學額為焦點。

在土地上,本不該有什麼矛盾,一個在平地上居住了上千人,一個則善於開闢荒山,應該是兩不相干的,事實上,客家人搬到鶴山等地兩百多年,一直都跟土人沒有太大的衝突,即便有觀念上的詫異,也不可能爆發成內戰規模的械鬥啊,為什麼會在這時期爆發。

唯一的原因就是人地矛盾,經過兩百年的繁衍生息,廣府人和客家人人口都膨脹起來,因此原有的土地不夠耕種了,廣府人來得早,因此占了平地,客家人把山里能開的地開完了,迫不得已就租種土人的地,甚至有的客家人開的山地,山都是本地人的。

中國人幾千年來重農抑商,經濟主要就是集中在土地上,因此把土地經濟玩出了花來,一塊田地都分成田骨和田皮,田骨就是所有權,以官府頒發的蓋紅章的地契為依據,稱為紅契,田皮則是民間私下的租種協議,沒有蓋印,成為白契。所有權和使用權就此分開了,形成了中國獨有的永租制度。

因此很多時候,土人持有紅契,客家人持有白契,可是土人自家的田地自家子弟都不夠種了怎麼辦,總有人想要藉助官府的勢力,從自家土地上趕走租佃的客家人;或者眼饞客家人開出的荒山,認為荒山是自己的,覺得當初簽訂的契約以荒山的租金租出去不划算,要求更改契約,或者趕走客家人。

這就是爭地的最大原因,另外還有土地相鄰,幾百年過去後,地界模糊,雙方爭執的。

還有爭水的,乾旱時節,河流上游的村子總想霸占水權,不過這種現象是普遍的,不是土客獨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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