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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節 把人民組織起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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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動過後,朱敬倫馬上奮筆疾書,一張條理清晰的條陳就出來了。

柏貴一直認為朱敬倫的公文寫的好,不是因為朱敬倫的文採好,朱敬倫從來用白話,在廣東官場上一直就是一個笑談,而是因為朱敬倫的條理極為清楚,有時候還用上第一條,第二條這樣的大白話,讓人恥笑,卻又讓人很容易能明白。

他這次要跟新安鄉紳約法,共七條:

第一,各村各寨的鄉勇,立刻趕回本村駐紮,沒有調令不得私自行動。

這是針對目前不同的鄉勇都聚在一起,結果不同的鄉勇間不斷的發生摩擦,為了一塊駐紮的地方打架,為了買同一塊豬肉也能打架,甚至走路撞到一起都能扭打起來,最後呼朋喚友來一場群架。

第二,各村鄉勇立刻登記在冊,明確官兵身份,以各村鄉紳作為首領,給以臨時官職。

之所以混亂,除了各個鄉村的鄉勇聚在一起,還因為各個鄉村的鄉勇組織十分混亂,有的一個村,一個頭目招呼一聲,三五成群就來城裡響應對抗洋人了。有的村子裡有幾家地主就有幾隻隊伍,互相之間還有可能是世仇。當然也有一些無業的浪蕩子,沉寂渾水摸魚,滋擾地方的。

第三,由新安勇營派員駐紮各村鎮之間的墟市,各個大邑,負責幫忙訓練周邊村鎮鄉勇。

人都動員起來了,真的擺著不用,那就太浪費了,所以很有必要抓緊時間訓練他們,起碼能讓他們有點紀律。

第四,各村寨編練鄉勇,所需費用官府概不負責,一應自籌,為鼓紳民士氣,免除明年整年錢糧。

沒有任何約束,僅僅靠洋人割地的威脅,這是不可能持久的。雖說免除錢糧,會讓有些人感覺是他們自己武裝起來朝廷才不敢徵收他們的糧餉,今後繼續接著武裝自己,但如果此時不主動免除他們的錢糧,朱敬倫確信,很多武裝起來的村莊會自發的抗稅抗捐,要是讓大家以為只有動刀子,才能給自己爭取到免稅的資格才更壞,所以朱敬倫寧可選擇前者,當然稅收是不可能永久的免下去的,不然當官的吃什麼。

至於後年收稅的時候,會不會爆發衝突,那時候群體性的老百姓聚集已經消失,各個擊破的本是,官府還是有的。

第五,各村鄉勇當以保家守土為責,不可聚眾滋事,不可鼓動造反,不可勾結洪匪,不可據地自雄,不可攔截商旅,違者嚴懲!

第六,各村寨鄉勇首領,若能立功,加官晉賞,手下生事,首領連帶。

第七,凡各村宗族族長,地主鄉紳,無論大小,具名聯保,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幾萬人鼓動起來,良莠不齊,鬼知道會生出什麼莫名其妙的事情來,提前給他們立一個目標,告訴他們大家是保家守土的,不是要造反,不是要拉杆子打天下,明確他們的目標,這樣才有基本的規矩。

前四條是關於如何組織的,後三天都是在講規矩的,不但要講規矩,還講明違反規矩的懲罰,不但要懲罰,還具體到人,還要讓相關人具名,讓責任到個人,這是責任制的方式。

當所有村鎮的青壯都組織起來,並且給他們都明確首領,這就有了帶頭人。有了帶頭人還不夠,鄉村情況複雜,跟帶頭人唱反調的多了去了,那就讓所有的鄉紳,哪怕只是一個小地主也要具名聯保,出了事連坐懲罰。

朱敬倫就不相信,鄉村中所有的鄉紳階層,宗族頭領全都背上責任的情況下,鄉勇們還能鬧出事來。

條陳很快就給富禮和陳芝廷看過。

都認為這種條陳太過嚴苛,至少那些地主、鄉紳恐怕都不敢擔保,要是出了事,他們要背連帶責任的。

「必須聯保,不然才會出事呢。有的是站在後面看熱鬧不嫌事大,而且還悄悄煽動的,一個二流子煽動自然不怕,怕的是一個鄉下舉人也煽動,那就麻煩了。」

朱敬倫堅持道。

「這是疏嗎?」

富禮很疑惑,按照他的理解,朱敬倫不是應該想辦法解散鄉勇嗎。

朱敬倫道:「堵不如疏,疏的要訣,則在於導,疏出渠道,導進溝槽,這才能泄洪。」

陳芝廷點點頭。

朱敬倫馬上道:「立馬通知各個鄉紳、宗族來明堂會議,我要當眾宣讀約法。」

陳芝廷猶豫道:「只是這免除明年錢糧,怕是不妥吧。」

朱敬倫道:「管不了那麼多了,不給他們免,他們就要抗了。」

這幾天很多富有聲望的鄉紳都在新安城裡,他們是抱著一腔熱血來的,誓要保家守土,很多鄉紳別看年紀大了,但就數這些人不好對付,因為他們真的是不怕死,打算拼上老命,也要給後代或者本族保住土地的。

比如九龍鄧家的一個老秀才,這些天就數他義憤填膺,整天都在跟其他地主、鄉紳和宗族訴說他們鄧家的土地被洋人給占了,香港幾百畝地都沒了,實在是咽不下這口氣,他這次就是拼了老命,也不讓洋人割九龍一寸土地。

朱敬倫讓人抄寫的一百多份約法很快就傳到了這些人手裡,果然就有人站出來了。

「什麼?還要聯保,大家就是來拼命的,用不著聯保。」

「就是,我等一片拳拳之心,可奈何有些人居心不良,若是有意滋事,豈不是連帶了好人?」

「可不,鄉野村夫知道什麼,若是起了歹心,豈不連累我等。不能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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