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節 立約毀約(1/2)
從六月下旬開始,朱敬倫就開始在新安和鶴山等地來回趕路。
因為隨著水口公約立定,鶴山客家人歸還了廣府人的土地,其他縣也開始尋求和平。
守著安穩日子,其實沒人想打來打去,客家人又不是野蠻人,他們後來移居海外,不也在各種屈辱下,忍辱負重,沒有反抗。
首先是新寧客家團勇,在看到陽江局土勇攻下了寨門後,他們跟方山聯繫,希望能夠和談。
此時寨門是收回來了,客家人死傷上千人也沒有守住,眼看打不過土勇,他們這才決定和談。
他們此時還有和談的資本,雖然寨門一帶被土人占據了,但是客人在四九、五十、沖婁等地依然占據了不少土人的土地,他們願意進行交換,用這一帶的土地,換回寨門原本屬於客家人的土地,然後大家相安無事。
此時客家人看到自己的劣勢後,應該說釋放出了十足的誠意,因為他們讓出來的土地更多。
寨門的廣府人雖然有些不同意,但是耐不住其他地方的廣府人用大義壓他們,招募僱傭團勇可是大家一起出錢的,而且他們也沒打算遵守約定,告訴寨門人,等他們收回自家的土地之後,寨門人還可以繼續打啊。
就這樣在6月20日新寧土客兩家互相談好了條件,在沖婁立約,規定雙方罷兵言和,重歸於好。
土勇雖然還沒有開始反攻開平,但是朱敬倫的手下已經橫掃了開平一帶的客家聚居區,尤其是倉城這個客家人中心被攻下,對客家人打擊很大,所以開平客家人也選擇了立約,就在倉城立約,時間是在7月10日。
至此還沒有立約的,就剩下恩平、高要和高明三縣,這三縣也是最困難的地方,土客械鬥中,恩平是遭遇最慘,被客家人平滅村子最多的,四百多個村莊被夷為平地,房子被燒,土地被占,死傷上萬,可謂仇深似海。而高明的客家人是最多的,他們占據的土地最多,目前占據這三分之二的土地,目前還沒有遭遇到大規模進攻,想讓他們平白交出土地,幾乎是不可能的。而高要則是因為許多客家人頭目都是出自高要,這些人在械鬥中得利最多,他們最不想放棄。
可是意外的是,這三縣有一些地主鄉紳勢力,主動聯繫了方山,告訴方山,他們是願意立約的,但是有一些人不同意。
其實雙方的上層都不想打,真正想打的是那些本來就一無所有,又無牽無掛的浪蕩子,這種人用偉光正的話來說,叫做革命性最強。
至於縉紳階層,這些年雖然械鬥慘烈,但是很多有識之士都知道,持續下去對誰都不好,因此互相之間和談約定已經進行過好幾次了。
比如械鬥剛剛開始波及到開平、恩平、高明三縣的時候。新寧縣的土人和客家人,見到鄰縣械鬥造成的慘劇,觸目驚心,曾經協約和好。可是卻制止不住赤水一帶的械鬥持續慘烈地進行。最後將所有地區卷了進去。
一個決定性的原因就是,官府管理的缺失,太平天國和鴉爿戰爭,讓官府自顧不暇,根本就沒有能力介入土客械鬥,因此採取了不管不顧的態度。在沒有強權保障的情況下,即便個別有識之士能夠和談成功,可他們的約定根本就沒有約束力。
此時雙方已經各自組織起來,雙方都有傷害對方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就陷入了一種類似囚徒困境的境遇之中,你不招供如果別人招供了呢,你就會加刑,你如果招供了,別人招不招你都能減刑,同樣的道理,大家手裡都有刀,卻沒有裁決者,你打不打?你不打別人別人來打你怎麼辦,所以往往一個風吹草動,就能引起一方先下手為強。
對於這些願意和談的,朱敬倫指示方山,讓他派人跟這些人回去,在他們的地方上主持小範圍的立約,不求一地一約,可以慢慢立,就是十個一百個約定也不怕,無非是多刻幾塊石碑罷了。
立約之後,就保護這些立約的地區,有人侵害他們,不管是土人還是客人,都毫不留情的鎮壓。
於是立約在小範圍區域中慢慢滲透,一旦大家看到這種約定的好處,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
終於在客家人勢力強大的高明也有了突破,高明橫崗地區的土客鄉紳8月底立約,但是高明客家團練不服,大股客家團勇從高明縣城明城出發,將橫崗附近剛剛搬回來的幾家土人殺害。
方山將消息匯報到新安,朱敬倫決定派大軍,圍剿明城客勇。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