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神祇的道路(2/2)
要麼不起衝突,一旦起衝突,就是因為神職相衝,而廣義領域中,掌握越多法則的神祇就越厲害。
【不要套入DND的規則,作者菌就是DND的規則沒有琢磨太明白,才沒有在分類中選擇DND,這是作者菌借用DND規則、魔獸世界、北歐神話、埃及神話等等規則進行的魔改。】
回歸正題,本源之地雖然擁有無數法則可以選擇,但這些法則並不是柯文全部能選的。
在他現在的感應中,能被他融合選取的法則,都是與他相關的法則,並且能夠融合的法則會主動向他發出邀請,仿佛一伸手就搞定了。
每一條光束就是一條法則,由於恆星是一個圓形,而光線呈直線傳播,所以能夠照射到柯文的光束,實際上非常少。
他稍微感應了一下,現在向他發出邀請的法則光束非常細小,比其他的法則要細一截,完全可以稱為迷你。
那些主動邀請他的法則代表的是術士,微弱的秩序以及不眠者…
他感應中,還有一些粗大的光束也可以融合,不過那上面已經有一些其他人的印記了,並且它們並沒有給他發出邀請。
它們是復生者(亡靈),毀滅,陰暗,戰鬥等等法則。
柯文能夠感應到的法則,都是他未來成神的時候,可以選擇的神職。
借用法則之源的短暫提升,柯文明白,剛成為神祇的時候,有且只能擁有一個主神職,然後還能擁有一個副神職。
比如掌管戰鬥的精靈之神,主神職是戰鬥,副神職是精靈,主職與副職的配合,不會導致意外戰鬥。
如果是掌握戰鬥的不朽者,那麼各個種族的戰鬥之神,都會對這名封神者發起攻擊…因為他從法理上來說,掌握著一切的戰鬥。
所以,各個種族的戰鬥之神獲取信仰與神力的時候,會被祂抽份子…這種抽份子還是強制的那種。
一般的封神者不會這麼做,除非是老牌神祇,已經進階到強大神力了,那麼祂就能謀求擴充法則範圍。
這也是柯文看到為什麼有些法則光束上,會有其他人的印記,因為那些人現在沒有辦法獨占一條法則。
能夠占據全部法則的神祇,毫無意外,全是細小法則,大型法則不太容易搞定,因為這個盤子太大。
就拿戰鬥之神來舉例子,人類的戰神是強大神力,精靈族的戰神也是強大神力。
他們如果想要占據整個法則的話,就必須將其他人的印記全部清除,而被清除印記,就代表著神靈隕落。
所以不會有神祇主動出讓強大神力的神職,除非是那種非常弱小的神職,不過就算是弱小的神職,一般也是神祇為了培養自己侍神而出讓的。
法則光束粗細程度,也代表以後能夠達到的高度,柯文現在看到的法則光束,有三種形狀。
細,中等,粗。
它們代表進階神祇的極限程度分別是:弱等神力神祇,中等神力神祇以及強大神力神祇。
柯文發現主動發出邀請的法則光束,暫時只有細小光束,也就是說,他如果現在停下來,融合它們,以後封神,上限就是弱等神力了。
即便神祇能夠突破這種限制,但基礎沒打好,以後要付出的努力,比現在可要多得多了!
那個時候,再想突破限制,就只能挑起神祇間的戰鬥。
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