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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看完一遍手上的案件,就見林溪看得津津有趣,還指著上面的訴訟道:「這原告擺明了是個刁民,想訛詐店主的東西。」
林溪連著看了好幾張,都是關於經濟糾紛的案件,不是有人想訛詐店鋪東西,就是兩家為了宅地寸步不讓。
她看完第四張訴訟,沈默手裡還拿著原來的那份卷宗。林溪忍不住掃了一眼,「你怎麼還沒看完?」
這一掃,林溪的目光就頓住了,「殺人案,還是樁殺夫案。」
訴訟寫的很清楚,婆婆秦氏狀告兒媳陳氏謀殺親夫,緣由是秦氏的兒子死前喝得最後一晚稀粥是兒媳陳氏所端。
這件案子發生在南鄉縣,南鄉縣的縣令審理此案時,發現沒有確實的證據表明兒媳陳氏殺夫,便對陳氏用刑。可是陳氏拒不供認,婆婆秦氏又在堂上攀咬是陳氏的姦夫所為。
陳氏受不住刑,供出了本村的一個小混混胡九。可是這個小混混胡九起初拒不承認是陳氏的姦夫,後來用了刑,這才供認。可是小混混胡九卻在交代是如何謀害陳氏丈夫一事上語焉不詳,反而供出了身為婆婆的秦氏與人通姦之事。
如此案件越發撲朔迷離,鄭縣令卻以為是胡九故意攀咬,便按著律例判了謀害人性命的胡九死刑,又判了與人通姦的陳氏八十大板。可是陳氏卻不服這個判決,還沒養好傷便來知府衙門喊冤。
孫知府聽了陳氏的陳訴,覺得這案件有些可疑之處,便把此案交給當時還未升調的周通判處理,可是周通判審了半天也沒審出來什麼,因此這案子就積壓到了現在。到如今,那小混混胡九還收押在知府衙門的大獄裡。
將近兩百件訴訟里,只有這一份案件涉及到殺夫及通姦,鑑於此案的特殊性,沈默沒有馬上處理,而是一邊處理其他訴訟一邊把方忠派到了南鄉縣,讓他暗地裡找鄉民打聽一下秦氏和小混混胡九的為人。
南鄉縣距離府衙最遠,方忠趕了半天路,才在午後來到南鄉縣的桃花村。
這時候時值七月,正是一年中最熱的時候,方忠在村口找了家茶館灌了兩碗涼茶,便向茶館的主人打聽鄭槐家的住址。
茶館的主人是個五十多歲的老婆子,她皺著張臉道:「鄭槐這後生死了一年了,客官打聽他做什麼?」
方忠道:「不瞞你說,我是來找他討債的。那年鄭槐到鎮上買藥,賒了我們藥鋪五兩銀子的藥材。如今藥鋪的掌柜要盤帳,便叫我來找他要債。不過他死了,家裡應該還有其他人吧?」
老婆子道:「有是有,不過他娘秦寡婦是我們村里出了名的刁蠻厲害,這銀子恐怕你要不出來了。」
「那除了他娘,家裡可還有什麼人?」
老婆子耷拉著臉道:「沒了,本來還有個兒媳的,不過現在回了娘家,有好長時間沒見著了。」
方忠還要再問,茶館又來了幾個客人,老婆子忙著張羅倒茶倒水,方忠見不好再問,便留了幾個銅板,沿著村口的一條小道往裡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