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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謝蘭生道,「我跟會計也聯繫下,查一查當時退款。」
「嗯。」
謝蘭生還挺冷靜的。
一個人在這世界想清清白白就是很難。其他人的名譽等等在利益前算什麼呢。
他21歲那年,被想留京的女同學說他是她的未婚夫時,就知道這點了。也是21歲那年,被關廠長命令著當《江湖女兒》執行導演時,被錄音師張繼先說愛財如命不讓掛帳時,就知道這點了。還是21歲那年,被「大導」們舉報說他影響中國形象傳播時,再次知道這一點。此後,只是越來越習慣而已。
幸好,在那一年,他也遇到了張富貴、莘野、囡囡、祁勇、岑晨、Nathan、Hunter、森田、送膠片的樂凱工人……等等等等,讓他並未失去自己。
他還是在熱愛電影。被人看到作品時,他才是真正活著的。
會計想想當時狀況,回謝蘭生,語速緩慢:「謝導您說要退款時大部分人還在現場,收了500塊,簽了名字。另幾十個人已經走了,其中有些折了回來,剩下的則給了卡號。我給最後這部分人填匯款單時寫了備註,好像是『退款』,這就去拉銀行流水。」
「可以,」謝蘭生說,「謝謝。請儘快發來簽字照片、銀行流水這些東西,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
做完這些,謝蘭生又陷入思索。
只要發出這些證據「潛規則」是可以澄清的。可,「咱們謝導巴著日本才賣掉了《生根》版權」,要怎麼解釋呢?
這句抹黑的訴求是感性訴求,而不是理性訴求,更難處理,更棘手。
也不知道澎湃影業是在哪看到這張照片的。難道,他們特意回頭查了各國大刊對那一年《生根》獲得最佳影片的報導嗎?
「……」
他再一次挖地三尺,這一回,把聲明書挖出來了——他1994年帶著《山坎》退出坎城電影節的聲明(第38章 )。
那個時候,在電話里與新主席吵架之後,組委會說,如果退賽,需要提交各出品方簽字、蓋章的聲明書。謝蘭生寫了。在第一段中,謝蘭生明明白白地寫出了「導演本人無法理解組委會的換片要求,無法接受組委會的嚴重誤解,對組委會對電影的過分解讀感到失望,同時,對電影節的藝術總值產生動搖,因此決定退出參展」這樣的話。
謝蘭生想,幸虧還有這個事情、這個東西。它可以證明,他只想用攝影機拍一個故事、拍幾個人,他在保持獨立思考、獨立製作,從來沒迎合於誰,也從來沒屈服於誰,不管是坎城、是名、是利,還是其他。
澎湃肯定並不清楚自己還有這段過往。塞翁失馬。整整11年,一個輪迴,這份聲明竟能拯救他的另外一部電影。
他可以做這份文件形成時間的鑑定,明明白白告訴大家被隱藏的一段往事——他曾退出過殿堂級的坎城電影節主競賽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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