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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點點頭。
她低頭接著看書。
過了大概十分鐘。
她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是陸程安打過來的,「我辦公室的鑰匙忘記帶了,在玄關櫃那兒,你找找有沒有。」
朝夕起身,果然在玄關柜上找到了鑰匙,「有的,我送過去嗎?」
「你出來吧。」
朝夕打開門,門打開的瞬間,她愣住了。
並不算的走道里,都被紅色的玫瑰花鋪滿,玫瑰花的盡頭,站著陸程安。十分鐘前,他還穿著慵懶的家居服,可現在,已經換上了正裝。
他緩緩地朝她走了過來。
十米不到的走道,他的步伐不快,但朝夕總覺得,從那頭走到這一頭,她等了不是幾秒,也不是幾分鐘。
她等了太多年。
他在她面前停下,然後,跟變戲法似的變了條黑色的絲帶出來,圍上她的眼睛。朝夕伸手摸了摸,困惑道:「這是什麼啊?」
陸程安繞到她身後,雙手推著她的肩往前走:「你待會就知道了。」
等她終於停下來之後。
陸程安把絲巾扯開。
原本放著沙發和茶几的客廳此刻被鮮艷的紅玫瑰填滿,玫瑰花在地上擺成心形,周圍擺放著很多支小蠟燭。朝夕和陸程安站在正中央。
朝夕有點想笑。
她以前讀書的時候,也被人用這種方式表白過。
吉他,鮮花,蠟燭。
高調的追求。
但她無一例外都拒絕了。
她向來討厭這種高調的行為。
可是今天,她心裡湧起的不是排斥,不是抗拒,也沒有一絲一毫的討厭。
更多的,是感動。
因為做這些事的人,是陸程安。
陸程安也笑了出來,房間裡的窗簾被拉上,只有蠟燭的光在視線里閃耀。他低眸淺笑的時候,眼瞼處有一層淺淡的陰影,使得他整個人溫柔又繾綣。
他穿正裝的時候,大多是清冷疏離的。
很少會有現在這樣的,渾身上下,泛著溫柔的色澤。
可不管怎樣,他都是那個出眾又拔萃的男人。在十八歲那年,朝夕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眼睛就牢牢地固定在了他的身上,再沒移開過。
多年前他玩世不恭地遊戲人間。
再重逢。
他穿著簡單利落的制服,神情淡漠又寡冷。
可不管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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