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三百八十八章 大結局 千燈之約(2/2)
「哈哈哈,你可別反駁啊,夜孤寒偷看聖女洗澡的事,整個天道宗都記得。」
「真和我無關,我沒偷看過。」
「還說沒有,我後來都問過白丫頭了,就是你,你小子去找日月神紋的時候,可一直都待在水底。」
「夜孤寒幹的事情,和我林雲有什麼關係,師兄你不要污衊我!」
「淦,你可真無恥!」
兩人說說笑笑,來到了飛雲峰,道陽和白疏影都在此地,他們一直都在嘗試喚回人皇劍。
「如何?」
簡單打過招呼,林雲上前問道。
白疏影道:「這人皇劍脾氣太大了,不僅不肯跟我們回來還調戲我們,氣死人了。」
道陽無奈道:「它就是在玩我們,故意被我們找到,然後帶著我們兜圈,被它整的很狼狽。」
林雲笑道:「行,我來收拾它,上次見了我跟孫子似的,居然這麼大膽。」
他上次見到這人皇劍,對方可是害怕的不行,完全不敢讓林雲靠近。
在飛雲峰九重天的奇境之地,林雲盤膝閉目,等到附近陣法激活,他魂魄出竅神遊天外。
不多時,就在域外一個荒蕪的星球上,見到了人皇劍。
人皇劍感受到林雲的存在,稍稍一怔離開騰空而起,想也不想就準備逃了。
可時過境遷,林雲現在的實力,豈容他放肆。
「留下吧!」
林雲一招手,劍意外放,人皇劍立刻被撞了回來。
「你跑什麼?為何這麼怕我!」林雲上前問道,這劍肯定通靈,擁有和他溝通的能力。
人皇劍無奈道:「我不是怕你,我是怕你體內那柄劍。」
「嗯?你能察覺到我本體?」
「廢話,我是人皇劍,自然能察覺到你在飛雲峰上的本體是什麼情況。」
「你認得這把劍?」
「廢話,伏羲劍誰不認得,我人皇劍只能在崑崙稱王,你這伏羲劍可在整個宇宙稱王,且是一把絕世凶劍,曾經將地獄都給殺穿了。」
「當年青龍神祖出手,斬殺這把劍的主人,可也無法降服這柄劍。你最好別讓它出來,否則第一個殺的就是你。」
林雲聽完人皇劍的話,才知道青龍神祖當初和他說的沒有錯。
神祖利用這柄劍,讓前
世他得成功轉世,又在特定的時間讓此劍穿越兩劍。
將崑崙和地球的林雲魂魄融合,但這是一柄災禍之劍,連人皇劍都感到忌憚。
「你為何不願回去?崑崙大劫將至,正是你人皇劍回歸的時機。」
「害,咱這不是在等你嘛,要不然哪有閒工夫逗那兩小娃娃。」
……
半刻鐘後,林雲睜開雙目,他面露笑意,道陽和白疏影皆是面色一喜。
「成了?」
轟!
不等林雲回話,一道劍光洞穿天幕而後落在了飛雲峰上,古老的人皇氣息瀰漫而出,整個天道宗都劇烈顫抖起來。
林雲一伸手,就抓住了這柄劍的劍柄,他身上劍威轟然爆發,竟多了一股人皇的威嚴。
「嘿,還和小爺置氣,你別鬆手,我和它玩玩。」
人皇劍感應到伏羲劍的威壓,對方似乎想要震斷它,可在這崑崙界,人皇劍害真不怕它。
蹭蹭蹭!
與此同時,整個天道宗的劍全部朝此地飛了過來,他們紛紛拜伏在人皇劍威壓之下。
鏘鏘!
最終,整個東荒最神秘的天劍和道劍,也化為流光而至,兩位持劍人單膝跪地。
「拜見人皇!」
千羽大聖領著諸峰之主過來參拜,他神色無比激動,天道宗終於又有人皇了。
「拜見人皇!」
道????????????????陽和白疏影毫不遲疑,各自單膝跪地拱手行禮。
人皇劍的主人,就是他們天道宗的宗主,這是天道宗數十萬年以來的祖訓。
「諸位,客氣了!」
林雲將劍鬆了回去,朝著四方眾人行禮。
不管他願不願意,天道宗和劍宗註定要合併了,將來會是整個崑崙真正的第一劍宗。
十天後,林雲將人皇劍放在劍匣,在東荒諸多帝境強者的注視下,來到了葬神山脈外圍。
神龍歷三千零九年,林雲帶著天下人的希望,身背劍匣進入到了葬神山脈底部。
兩年之後,林雲蕩平整個葬神山脈,他身背劍匣從中走了出來。
沒人知道他具體經歷了什麼,只知道葬神山脈魔氣全消,魔靈一脈被封禁的神靈強者被盡數誅殺。
之後再花一年時間,林雲重鑄九大天路,崑崙界立刻就發生了巨變,很多帝境強者都發現天地靈氣變了。
崑崙界太山之巔。
林雲站在上面,他的前方就是通天之路,順著這條路可以直通域外。
他和崑崙故人都已做過交流,如今是真的要走了,月薇薇和姬紫曦都在等他。
他很確定,自己的小孩已經在天荒界降臨了,林雲很想去見見。
「大帝,該放祈願燈了。」
「好!」
大帝出手,掛在梧桐神樹上的三千個祈願燈,在這太山之巔同時飄了起來。
每一個祈願燈都代表著一個機緣,每一個祈願燈都會被輪迴神紋籠罩遮蔽了時空,等待著有緣人的降臨。
唯有一盞燈,林雲沒有布置輪迴神紋,而後以磅礴劍道修為,將其一路護送,落在了玄黃界他最初待過的青雲宗,落到了那位少宗主的面前。
「該走了,林雲。」小冰鳳道。
林雲看著飄揚的祈願燈,道:「大帝,我想和崑崙做個約定,若這三千祈願燈被盡數尋到,無論遇到什麼樣的困難,我都會重回崑崙。」
小冰鳳笑道:「千燈之約嗎?」
「是的,千燈之約,我和崑崙的約定。」林雲重重的點頭。
最後的最後,崑崙界屬於葬花公子的故事到此為止了,可這燃燒的祈願燈,必然會見證新的傳說。
太山之巔,林雲回望崑崙,嘴角勾起抹笑意,而後毫不猶豫的踏上了通天之路。
我本葬花人,葬花亦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