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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5章 你喜歡大海我喜歡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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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月26日,南丫島海灘,無事一身輕的葉老師今天只帶了一個關門弟子出來衝浪。

「宛華,你搞的這款Lampuga衝浪板還不錯,只是你把蘭博基尼路霸H2爆改成了大腳怪,還在車頭裝了個碩大的牛角,我讓你去MINI汽車那裡負責量產smart小車,你又整了個五六米的怪獸出來,你到底想表達什麼?」葉華對旁邊同樣踏著電動衝浪板的李宛華笑道。

衝浪這項運動不是所有人想玩就能玩的,她對海灣環境和海浪都有一定的要求,「無風不起浪」的海面自然是無法讓人們暢享衝浪的樂趣,不過李宛華在外星人公司找了不少資源製造了這塊電動衝浪板Lampuga,即便是在風平浪靜的日子以及沒有衝浪條件的水域,它也能讓人享受道這項極限運動的刺激。

Lampuga改變了原來借用風力浪潮的驅動方式,她配備了一台最大輸出功率為20馬力的無刷同步電機,製造出的高速氣流由尾部噴出形成巨大的發推力,以此來代替海浪,為衝浪板提供動力,因為採用了板身一體成型的設計和石墨烯超級電池,並且製作材料選用輕量化的石墨烯纖維,所以它在水面滑行的時候,可以達到每小時65公里的最高時速,這可是世界上最快的衝浪板才能擁有的速度,當然為了保證大家的安全,這個Lampuga衝浪板還配有一根控制杆,進階者可以拉著它保持身體平衡,同時還能用它來轉向、控制速度。若是進階失敗了也沒關係,Lampuga也支持坐著、跪著、趴著等各種姿勢,只要玩得開心就好。

至於大家最關心的續航和售價問題,Lampuga有一塊52V的石墨烯超級電池供電,運行時間為40-60分鐘,續航里程約40公里,售價嘛,則是港幣12萬,不是土豪還真心玩不起。

而作為婚車界的大佬蘭博基尼的加長版H2很難出現在路上,為了不讓葉華送給她的加長版H2限制,李宛華就對它進行了暴力改裝,原本離地間距已經355mm變得更高了,變成了長著6條1.5米高的「大長腿」的越野車。

從此在這輛爆改版H2的眼裡再也沒有「邁步過去的坎兒」,其實大腳車改裝在米國是很常見的,不過他們的改裝對象一般都是以皮卡為主,像李宛華那輛在港城親自改裝的蘭博基尼H2大腳車可謂獨一無二的改裝,為了讓它具有藐視一切的車身高度,李宛華還專門在田旭東的普利司通輪胎公司訂做了6個軍用級別的輪胎,就輪胎高度足足有1.8米,其他家用轎車從它身邊經過就跟鬧著玩兒似的。

拉著控制杆的李宛華抹了一把臉上的浪花,笑道:「我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對那輛加長H2進行改裝,但真正動手操作只用了12個小時就完成了。除了6個碩大的車輪,以及一套簡單的鋼架環繞車身之外,我對這輛車滿意的改變就是車頭的那堆牛角了。你不覺得很威風嗎?

還有,改裝雖然簡單,但是改裝後的H2通過性又增加了不少,而且我也取得了道理行駛許可證,在日常越野中可以開著它到處溜達。就是那轉彎半徑和占據兩個停車位的車身長度嘛,咱們不是買入了大量的停車位嗎?想停在哪裡不是一樣?」

葉華放慢了速度,放開衝浪板前面的控制杆,用身體重力平衡著衝浪板勻速前進,直往海里的太陽能帆船,「你不知道那輛車的車高嗎?都已經三米多了,哪個車庫能放得下這麼高的車?」

李宛華也放慢速度跟在旁邊笑道:「科技城外面不是有很多露天停車位嗎?我一般都把車停在外面的。」

葉華靠近自己的太陽能帆船,沿著自動樓梯進入船內的豪華多功能廳,往椅子上癱坐著,仰頭望著跟著走過來的李宛華冷冷道:「你是不是太無聊了,哪個Smart的大怪獸又是怎麼回事?能給我一個完美的解析嗎?」

MINI公司原本研發的smart是一款城市迷你代步小車,小巧的身型在城市中來回穿梭猶如小精靈一般。但是李宛華搞出來的這一款smart沒有任何人敢說它小巧。這是她親手打造的一款巨型smart,這台限量版敞篷smart花費了她一年的時間,目的是打造一款全球巨型轎車,光是引擎上,就花費了2個月,可以說霸氣十足。

這車不是一般的大!這輛車的輪胎比3個李宛華還要高,車身高度接近6米,是一個實實在在的龐然大物。這款車名為forfun3的限量版車型,全球僅此一台。

很多見過這車的人都說她只是個模型,其實,這輛車真是李宛華無聊極了才搞出來的,算是巨無霸車型,而且是一輛可以上路行駛的真車。不過這車上路之後可以說是基本霸占了整個路面了,它需要占用3-4個車道,一般車從它旁邊經過也只能仰視它的英姿,更別說敢惹它了。

當然它的車位也要比一般汽車的車位更大,比大巴專用車位還大,而且一般的地下停車場更是進不去停不了。旁邊停放那些普通smart,跟這款車相比,它實在是有點小了。如果要洗車,還得搬出梯子,才能將這輛車擦洗乾淨。

「世間的事物總有它的價值,小到極致可以是藝術品,大到極致就是一道風景了,如今,這輛車已經成為義大利街頭的一處景點,更是有人前來這輛車旁邊拍婚紗照。咱們不是已經收購了Guinness Superlatives公司了嗎?我早已經給它申請了吉尼斯紀錄。」李宛華從冰櫃裡拿出幾瓶愛爾蘭啤酒廠健力士和兩瓶營養快線遞給葉華笑道。

1951年11月的一天,健力士酒廠的董事Huge Beaver爵士和同行們外出打獵。途中他因為沒有打中一隻金鴴,便開始和同行的朋友們爭論究竟哪種鳥飛的最快,這個爭論持續了一路,並且誰都拿不出切實的資料來說服對方,於是Beaver爵士萌發了出版一本記載各種世界之最的書的想法。那個年代,在酒吧里常見的話題便是各類世界紀錄,比如最快的車,跑的最快的人等等。作為酒廠老闆,Beaver爵爺想著為什麼不讓大家在享受他家啤酒的時候多一些談資呢?

1954年8月,Beaver爵爺邀請NorrisMcWhirter和 Ross McWhirter兩兄弟參與書籍的編寫工作。Norris和Ross當時是專職的體育記者,專門負責為報社提供各類體育比賽的數據。很快,書籍的第一版就編寫完成了。在那時,爵爺並沒有把這本書當做是一個品牌,而僅僅是一個促進啤酒銷售的手段。當時他一共印製了1000本並且免費發放到各個酒館。出乎意料的是,這本書一出現便引起了巨大地反響。而爵爺也從其中看到了商機,於是在同年11月成立了專門的公司。1955年8月27日,這本198頁的書籍正式出版上市,名為《The Guinness Book of Records》,也就是人們熟悉的《金氏世界紀錄》,上市當年便榮登聖誕節銷售榜榜首。記錄不斷在刷新,所以自然地書籍每年都會推出新版。僅僅第二年,《金氏世界紀錄》就進入美國市場,銷量高達7萬本,隨後不斷發展更新,並且不斷出版各種語言的版本。因為中文翻譯的上的區別(吉尼斯,健力士,金氏),人們天天討論的這本世界奇葩紀錄的書,就是來自於同樣著名的健力士啤酒公司。

創辦初期,書籍的出版發行商是Beaver爵爺成立的Guinness Superlatives公司,後來公司正式更名為金氏世界紀錄有限公司。1983年8月,《金氏世界紀錄》被葉華的投資公司地獄男爵公司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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