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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出師有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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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補繳五十年的稅款,此等政令可謂是開天闢地以來的頭一遭,歷朝歷代都不曾有過之壯舉,對那些偷逃稅款許久的商賈來說,不啻于晴天霹靂外加滅頂之災!

每年少繳十兩,五十年累計起來,每家少說也會少繳五百兩銀子的稅費,按照太子規定的比例,那便要繳納兩萬五千兩銀子。

被抓來的這一百一十二家都交這個數的話,總額便是兩百八十萬兩之多,具體到每家會有多有少,但應該不會低於兩百萬兩這個門檻。

沒錢?

那就抄沒家產!

別說不想交,就算是少交一百兩,那都會得到滿門抄斬的待遇。

在達到規定的數額之前,誰也別想混出城去,就算用死了爹這招也不靈。

某太子已經遣人轉告黃得功,加強各城門的搜查力度,只有辦喪事的可以出去。

但是,要在指定時間走指定路線,在指定地點下葬,全程由官兵監督,送葬的家屬不得超過十人。

不管棺材裡的人是死的還是裝死的,一律埋了,埋得還要深一些,看特麼誰敢用這招來抗旨。

覺得下葬的位置不好,等解除戒嚴了,還可以選個背靠大山,眼望大川,風水好的地方,挖出來重埋嘛。

不過某太子以為發生這種事情的概率已經微乎其微了,因為商賈們連活人都顧不過來,哪還有閒心管死人呢。

賣掉的茶葉越多,偷稅金額也就越大,除非真有財力將數十萬兩的窟窿堵上,否則全家勉強保住腦袋,也要送去挖礦了。

砍了他們或者送去當礦工並不是首要目的,麼雞收拾茶商就是要見到真金白銀,否則大規模抓捕茶商就沒有任何意義可言。

連阻止向東虜和檬古走俬茶葉都做不到,因為即使京城的窩點被一鍋端了,江南的茶商還可以通過晉商繼續向關外販賣茶葉。

與精美的瓷器和華麗的綢緞一樣,清香的茶葉算是帝國為數不多可以賣出高價的土特產了,但凡有能力就要將這種葉子控制在自己手裡。

如果按照兩成來繳納稅款的話,朝廷每年流失的茶稅不下五百萬兩,並不比南宋時期低,而且會更高。

主要原因就在於歐洲各國已經從中世紀的亂燉狀態恢復過來,各國實力均已得到明顯提升。

尤其是西班牙帝國,即使無敵艦隊已經變成了海底博物館,帝國也難以東山再起,但只要繼續控制著美洲的銀礦,便可保證一定的消費能力。

中東及北非和巴爾幹半島等地帶均被強大的奧斯曼帝國所掌握,除了在東歐地區用兵之外,奧斯曼帝國境內的其他地區還算安寧。

和平的環境會促進達官貴人以及家眷的消費能力,將手裡更多的零花錢用來購買茶葉等中高端的奢侈消費品。

根據朝廷從泗川一地獲得的相關報告得知,僅在泗川每年的茶葉產量便高達五百萬斤,而另外幾個產茶重地,譬如浙江和芸南更不會低於這個數額。

大懟朝每年的茶葉產量達到兩千五百萬至三千萬斤是很容易實現的,出口也可以穩定在一千萬斤左右。

然而,誰特麼能告訴本宮,芸南去年茶課收入「高達」五十二兩是個什麼情況???

這還算是好的,浙江竟然不到二十兩銀子!

茶商這是要自立門戶,建立「大茶帝國」不成?

萬曆朝早期還好點,每年茶稅還能收上來十來萬兩銀子。

到了甩鍋爹繼位的晚期,朝廷對地方的商稅就完全失去了控制。

浙江金華這麼一個繁華的地方,去年的商稅收入不足一百兩,說起來都感到可笑。

連三位數都沒湊齊,這個無比尷尬的數額簡直就是商人對皇帝以及朝廷的集體嘲弄!

這比該地商人實際應當繳納稅款金額的千分之一都要低,商稅幾乎是形同虛設的玩意。

唐朝對於茶稅前期徵收10%,後期徵收50%,而且實施朝廷壟斷專賣模式,茶園主人自行販賣就要被杖刑。

較於唐宋,刻意縱容偷稅漏稅的大懟朝堪稱商人的天堂,對稅收,特別是商稅的管理能力日漸萎縮,只能靠徵收三餉來苟延殘喘。

想要立刻改變這種不利局面就要從病根入手,當然不是向其提高稅賦那麼智障,那沒時間能收上來銀子,而是直接命令商賈補繳稅款。

因為沒有人能拿出足額的繳稅憑證,真拿出來了,也要經過詳細對帳,某太子與戶部都不會聽取商人的一面之詞。

凡是出現差額,一律按照偷逃稅款處理,如果商賈還敢尋釁滋事,那就視為將茶葉販賣給了東虜,一旦被定了這個罪名,該商人全家都是死路一條了。

目前全城仍然保持戒嚴狀態,勇衛營仍然在外城挨家挨戶地搜尋京營逃兵,內城則秩序井然,戌時至辰時實施宵禁(晚19點-早7點),任何人不得出門上街。

在這個節骨眼,內城的主要街道遍布巡邏隊,商人想要鬧事真就是嫌自己命長了,沒人會支持和幫助他們,人人自危,頂多躲在自家窗戶後面看看熱鬧罷了。

麼雞本打算對京城裡的茶商徵收一百萬兩的稅銀,如果能多收上來一些,那真是撿著了,雖然都歸戶部,也是用作正途,被貪墨的可能已經得到大幅度的降低。

外城的居珉糟了殃,被京營的雑碎們一頓禍禍,某太子也不能直接發銀子補償大夥,就只能建新城來玩以工代賑了。

這對窮人來說當然是個天大的好消息,起碼有了活計就能混口飯吃,全家老少不至於被活活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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