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全盤戰略(1/2)
鄭芝龍承諾將調動兩萬大軍前去攻打熱蘭遮城,同時在海上至少能夠集結四百艘戰艦,用來殲滅紅夷艦隊。
爭取在三個月內打敗紅夷,迫使其簽署城下之盟,這樣對他來說是最為經濟實惠了,算上糧食與彈藥在內,戰爭花銷不會超過一百萬兩銀子。
如果能在一個月之內攻破熱蘭遮城,那便再好不過了,雖然這種可能性很小,但在戰事初期,大明王師士氣正盛的時候發動猛攻,或許還真會有所斬獲。
這樣的代價就是要讓將士們奮勇衝殺,對鄭芝龍來說有些賠本,所以他在很大程度上也支持太子建議的圍城猛轟的戰術。
既可以削弱紅夷的城防工事,又能減少人員傷亡,若是能轟開城牆,便順勢殺入城內,如若不能成功,那便從長計議。
有了鎮國利器的助陣,鄭芝龍對三個月破城的把握是比較大的,莫說紅夷會主動殺出,即使固守堡壘,也會被鎮國利器轟得生不如死。
考慮到還要集結兵力與戰艦,運輸糧草和彈藥,所以戰役發起時間最快也要在五月下旬開始。
虎大威所部從大同回來還在修整,補充兵力與器械,開拔時間也得順勢延後,大概在十天之後才會從京城這邊開拔到大沽登船。
鄭芝龍也為該部所好了準備,回去便會下令調集數十艘商船以運輸全部輜重,這可是他敲開紅夷堡壘的攻城錘。
麼雞認為在這個時間段對荷蘭人發動突襲,在戰略判斷上並乾沒有出現失誤,貌似還是最佳時機。
只要鄭老屁的艦隊避開颱風,沒有被自然現象給「啪啪」掉,那麼收拾熱蘭遮城及附近的荷軍便是穩操勝券了。
第一次明荷戰爭是由荷蘭人主動挑起的,而且為了打擊大明水師,荷蘭人還特意勾結了海盜,妄圖與其瓜分大明沿海地區的貿易權。
這對大明帝國來說是莫大的恥辱,好在打贏了,但也僅僅將荷蘭人的野心限制在寶島地區而已。
只要時機成熟,陰魂不散的荷蘭人就還會捲土重來,以寶島為基地,聯合「大清王師」進行反撲。
在他們這群西歐雑碎二次進攻大明之前,某太子就要將這個隱患徹底消滅掉,不會給敵人留下一絲翻盤的機會。
要將荷蘭人在寶島經營多年的老巢連根拔起,讓他們在大明本土範圍內再無可以停靠戰艦的基地。
只有這樣,才會讓桀驁不馴的荷蘭人最終屈服,令其在婆羅洲以北的廣大地區之內連個立錐之地都沒有。
如果寶島之敗依然無法改變固執的荷蘭人的話,那麼等到「捕鯨叉」二代反艦飛彈研製出來之後,就讓鄭老屁的艦隊支取巴達維亞!
占領了東印度群島之後,大明不但占據了香料產地,而且還將扼守從印度洋通往太平洋的戰略要衝。
從這裡南下便是澳洲,那裡非常適合放牧,澳洲的土著非常少,對大明王師的威脅幾乎為零。
拿下澳洲就等於有了一個飼養戰馬的超級馬場,每年可以供給朝廷的戰馬不會低於數萬匹。
戰役開支自然由格拉斯伯格金礦來報銷,這座位於紐幾內亞島上的金礦就是一座巨大的寶藏,要儘可能地據為己有才行。
掌握了格拉斯伯格金礦,就等同於過往二十年的遼餉都有了報銷的地方,今後二十年朝廷的開支也有了倚仗。
假設戶部從後年開支歲入五千萬兩銀子,那麼光是依靠這座金礦,每年的收入便可占據歲入的五分之一,甚至更多。
所以某太子對其不動心是不可能的事情,這裡面不但朝廷可以吃飽喝足,自己也能順便喝點湯。
靠喝湯能喝飽的地方,全世界都沒幾處,格拉斯伯格金礦算是其中之一了,重要性不言而喻……
「愛卿,本宮制定的大戰略的第一步便是個收復寶島,向這裡移珉五上百萬人,將這座美麗富饒的島嶼變成我大明的糧倉,不但可以緩解閩南地區的災情,還能支援本土的糧食缺口。第二步,便是要南下攻占荷屬東印度群島,擊敗荷蘭人,進而徹底占領這裡,獲得香料貿易與進出印度洋與太平洋的控制權,這樣一來,我大明便會立於不敗之地了。第三步,以此處為基地,大舉南下,占據廣袤的澳洲大陸。這裡的土地面積比大明本土還要大,南部適合耕作放牧,可向此處移珉千萬人口,從那往後,我大明子珉便再也無鬚髮愁自己無地可種了!」
今年的主要任務是收復寶島,從明年開始進軍巴達維亞,後年南下攻取澳洲大陸,一年一個腳印,穩紮穩打,便能將明帝國的版圖擴大兩倍以上。
這裡面第一步與第三步是較容易實現的,最難的就是第二步,荷蘭人是不會輕易把自己手中最為寶貴的東印度群島讓出來的。
依靠遠洋貿易,東印度公司就成為了全世界規模最大且最為富裕的公司,有人想要奪取他們的財富,荷蘭人當然不會坐以待斃。
雙方爆發一場史無前例的超級海戰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某太子要未雨綢繆,大力扶持科學院與盔甲廠,研發射程更遠、威力更大、精度更高的「捕鯨叉」二代反艦飛彈。
到甲午海戰時,雙方戰艦的交戰距離也僅有數公里而已,在本時代,要想重創對方戰艦,就得貼臉對射才行。
紅夷大炮的射程雖然可以達到兩三公里,但對於身形龐大的遠洋戰艦來說,被擊中十幾發實心彈根本就不是事,遠沒到傷筋動骨的地步。
但要是戰艦被命中三四枚重達近百斤的「捕鯨叉」二代反艦飛彈,恐怕就只有棄船跳海的份了,不然都得被活活燒死在艦上。
別說二代「捕鯨叉」,就算是安裝了一代「捕鯨叉」的鄭家艦隊,都不會再懼怕同等數量的荷蘭戰艦了。
不論任何時代,火炮與飛彈都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武器,裝備飛彈的戰艦就代俵著科技更為先進的一方。
薄大才子本來還想藉助「康格里夫火箭」來研發自己的飛天航空器,但在某太子的忽悠下,飛天航空器就變成了重量更大的「康格里夫火箭」PLUS版!
近百斤重的「捕鯨叉」二代反艦飛彈雖然安裝起來非常費事,但卻是一件真正意義上的海戰利器,可以令敵艦望而生畏。
除了導航與飛行軌跡與前代一樣渣渣之外,其他缺點已經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經過不斷進化,「捕鯨叉」-II幾乎達到了量產的標準。
但在短時間內還不會裝備到水師戰艦上,按照某太子的標準,這款飛彈似乎還有改進的空間。
不論是對海還是對地,都是大有可為的,雖然還沒有經過模擬海戰的檢驗(在內河裡的廢棄船隻實施試射),不過什麼戰艦被直接命中一桶火藥,估計都夠嗆了。
某太子還是要讓「捕鯨叉」-II盡善盡美一些,不能跟一代的那款粗製濫造出來的東西等同對待,量產時間還可以向後順延。
造價不是問題,哪怕是達到百兩銀子一枚也在所不惜,只要能夠用五枚「捕鯨叉」擊沉一艘荷軍的遠洋戰艦,那便對明軍來說就算是賺到了。
某太子認為荷蘭海軍最多能在南洋水域集結大約一百艘戰艦,其他都是武裝商船,只要先將他們的主力艦隊重創,收拾武裝商船就容易多了。
東印度公司所轄的戰艦與商船數量有著驚人的差距,商船幾乎是戰艦的一百倍,這就是因為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認為在東南亞水域沒有必要保留一支規模龐大的艦隊。
該公司是由濱海的五個省份合夥成立的,總部在阿姆斯特丹,有權負責在海外屬地開戰、締約、統治、收稅,所以本著商業至上的原則,其軍隊規模無法與荷蘭正規軍等同。
尤其是在南洋一帶,葡萄牙人與英國人的實力都遜於東印度公司,單憑少量戰艦與大量的武裝商船,東印度公司便屢戰屢勝。
1621年控制了班達群島,壟斷了肉豆蔻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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