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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該當何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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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毅讓手下將抓到的商賈都送往原來的府衙,現在就是廠衛的臨時辦公場所,吃住辦公&羈押嫌犯都在這裡。

代王府已經變成了楊文岳的指揮部,作為克復大同的首功之臣,某太子便本著廢宅利用的原則,將代王府賞給了楊文岳。

反正大同乃至整個山茜以後都不會有各種奇葩藩王了,代王府也就不會再供藩王居住了,若是販售也沒人敢買,還不如作為賞賜來使用。

宣大防區,以宣府為先,以大同為重。為了避免被辮子給包了餃子,重心便要設在大同,事先預留出一定的戰略縱深,以便讓明軍撤退,或者說是跑路……

楊文岳在大同坐鎮,就必須要有一個合適的居所才行,代王府就非常合適。

當然,這麼大的一座代王府,光是用來給宣大總督那就有些太過格了。

某太子索性將王府一分為三,左右兩趟歸宣大總督與大同知府居住,中間那趟則作為辦公場所來使用。

從南面的裕門進入,則是大同府衙,從北面廣智門進入,則為總督府衙。

這樣文武各持一半,都能住上王府,誰也說不出什麼來。

一旦有事還可以隨時溝通商議,並且提高辦公效率。

陸毅讓二弟沈騰陪著東廠頭目劉青雲清點王朴餘留下來的金銀珠寶,也是送對方一個人情。

沈騰不過是走個流程而已,東廠那邊具體如何行事,那就是他們的事情了,這也是在抓捕駱養性的事情上投桃報李而已。

臨行前,太子特意叮囑廠衛,代王府的財寶不過是冰山一角而已,真正的大頭便是城裡的晉商。

以王朴的尿性,就算膽敢公然向朝廷叫囂,也不會貿然得罪自己的衣食父母,因為晉商可以為其供給糧餉。

就算投靠皇太雞,也須要依靠晉商給他牽線搭橋才行,不然皇太雞才不會相信王朴那廝,王朴的親筆信都不如晉商的一句話頂用。

「大哥,小弟聽說晉商多從張家口堡將物品運出關外,我等在大同……」

要不是抓獲王登庫這條大魚,高曉松都擔心他們兄弟在大同要撲空了,回去無法向太子殿下交代了。

「三弟無須多慮,殿下運籌帷幄,神機妙算,張家口堡之事殿下又豈能不知?只怕哪邊已然動手了,此事切勿說與其他人!」

太子連勾結東虜的晉商名單都列出來了,怎麼可能不知曉張家口堡的事情,陸毅揣測太子讓他們在大同府行動的時候,宣府那邊也會同時下手。

「小弟自當守口如瓶!」

高曉松這下就瞭然於胸了,太子出動如此規模的廠衛,就是要將晉商一網打盡,這種事自己心裡明白就行了,對外人泄露就要遭致飛來橫禍了。

來的路上,眾人都見到了不少流離失所的百姓,其中有很多都在冬春時分遭到了東虜的燒殺搶掠,所以對資敵的晉商,高曉松也就沒有半點同情可言了。

京城的商人只是偷逃稅款,只要在規定時間內補上就行了。晉商所乾的勾當的性質就截然不同了,暗中資敵等同於叛國謀反,是要被誅九族的。

從宣大總督的重視程度就能明白一二,楊文岳特意撥給劉青雲與陸毅各五百士卒,供其差遣,一旦所查商賈膽敢公然抗命,乃至唆使家丁進行抵抗,那便格殺勿論。

太子有言在先,為了找出晉商的帳本、銀兩與藏匿之物資,莫說弄得大同城裡雞飛狗跳,就算是挖地三尺也在所不惜。

大軍遠征山茜,跟王朴打了一仗,算上各種開銷與撫恤,幾十萬兩就花出去了,這筆錢就必須有人給報銷才行。

兵部要求戶部追加撥款,戶部要求楊文岳進城之後,就要連本帶利地把此戰的投資給賺回來,必須達到200%才行。

具體怎麼賺,楊文岳是沒有相關經驗的,那就要倚仗太子的鷹犬們了,他們在這方面是駕輕就熟,屬於資深業內人士……

「大人,找到帳本了!」

一個藩子遞交來兩本冊子,這都是從王登庫創下的小箱子裡找到的。

「銀子呢?」

除了帳本,陸毅最關心這個,因為這是太子最關心的物件,自己必須人贓並獲。

「稟大人,已搜出四十三箱銀兩及財寶,正在裝車運回府衙!」

這些商人可真是有錢,家財全然不遜於京城的商人,可是讓參與搜查的藩子大為驚詫。

「好!城內窩點不止一處,命其家人都說出來,膽敢抗拒,便可大刑伺候!」

讓這些晉商家破人亡又如何,他們所乾的勾當讓大明境內數以萬計的百姓家破人亡了,這些晉商死不足惜。

陸毅攥著帳本,又對高曉松說:「走吧,回府衙斷案去!」

這箱子裝兩千兩銀子,四十箱也不過八萬兩而已,距離既定目標相差甚遠,陸毅認為在城內的商賈身上還有很大潛力可挖。

抓住了名單上的一條大魚,加上網內的一些小魚,若是只帶回二三十萬兩銀子,恐怕根本就沒法向東宮復命。

陸毅的心理底線是五十萬兩,哪怕讓這些黑心的商賈都去賣兒、賣女、賣妻妾,也一定要湊齊這筆錢才行。

代王的家財那是歸太子所有,並不會送入太倉,所以才會讓劉青雲帶來的東廠藩子負責追查。

晉商賺取的帶血的銀子可是早就被戶部預定了,為此戶部還派過來一個大約五十人左右的小組,由一名郎中(正五品)和兩名主事(從五品)帶隊。

其目的就是隨行監督,並且參與押運,在大同封箱啟運之前清點一遍,等抵達京城太倉,再當眾開箱二次清點一遍,這樣才能做到分毫不差。

太子監國之後,對中飽私囊的行為嚴加懲處,鑑於俸祿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只要不是利慾薰心的蠢貨,都不會頂風作案。

要是被同僚或者家僕舉報,因為了十兩銀子都可能搭進去身家性命,這就完全是得不償失了。

而且一般說來,每次行動完畢,不論文武,太子都會大肆犒賞有功之臣,得到的月俸將高過規定數額很多,所以很多人也就不會以身試險了。

在太子大力推廣舉報獎勵制之後,很多人也就盯上此道了,同僚莫伸手,伸手看見必被捉!

只要廠衛們根據舉報搜查對方宅院,搜出的銀兩高於官員自身積累的年俸,那就需要到鎮撫司說道說道了,說不清楚的後果應該很清楚……

舉報者能夠得到蛀蟲所藏金銀的一成,反之,誣陷別人一經查實罪過等同於貪墨,這樣就在無形之間起到了互相監督的作用。

「王登庫,本官不知應當稱呼你為先生、員外還是大官人呀?」

坐在知府位子上的陸毅嘴上很是客氣,言語之中卻帶有一絲戲謔之意,沒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能過一把當知府的癮。

「草珉乃是一介布衣,並無功名於身,更未曾教授,大人比不拘泥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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