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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8章:土豆之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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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稅款又不想補上的奸商們萬萬沒想到,狗皇帝會對他們下死手。

時間一到,直接出動廠衛將他們全家逮捕,麾下商鋪盡數查封,帳本與錢款全部被封存。

來真的,那奸商們就根本不是如狼似虎的廠衛的對手了。

還有奸商的家丁妄圖抵抗,被以謀反罪當場擊斃,傷者被生擒。

本來還是莫須有之罪,一旦反抗,就徹底作實了這一罪名。

街上連北廠的坦克都出現了,可見事態的嚴重性。

廠衛把機槍都架在了目標附近的制高點上,膽敢反抗就是死路一條!

皇帝爪牙當街批量殺人這種事,已經好些年沒見到了,如今又昨日重現了。

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行動中,廠衛居然被對方持械傷害到了,接下來就師出有名了。

圈養家丁!

私藏武器!

蓄意抗稅!

意圖謀反!

將四項罪名羅列到一起,被滿門抄斬也不為過。

對於奸商的這種既定處理標準,昊菁皇帝並不認為處罰過重。

在前線奮戰的王師士兵,每個月也就能領取不到十枚銀幣。

這些奸商每個月是按照成箱子的銀幣來偷稅,然後還理直氣壯裝好人。

前方拋頭顱、灑熱血,後方膽大包天,插標賣首!

那就無需對其憐憫了,可憐他們不如可憐那些十二歲就進工廠的孩童。

凡直系親屬及受僱的旁系親屬,除有舉報立功之人外,主犯磔示,從犯發配礦場挖礦。

已經在押的嫌犯,按照家屬交錢速度放人,速度慢的,那就可以為其繳納上路錢了。

因為有皇帝指派的臥底,還有自家跳出來的舉報者,核實偷逃稅款情況變得異常快捷。

沈迅只用了不到兩周時間就結案了,當然,這只是在北都及周邊地區。

擴大到順天府,乃至整個北直隸,甚至大明全境,時間就需要一年以上了。

僅在北都便處決千餘人,發配超過十萬從犯。

補繳稅款及充抵稅款的貨物總價高達近八千萬銀幣,補償童工薪水總額達到六千餘萬銀幣。

很多奸商為此家破人亡,但這下場是他們自找的,怨不得旁人。

將這些奸商的工廠、宅院、土地等固定資產拍賣之後,加上此前的進項,戶部總計入帳上億銀幣。

那十餘萬奴隸礦工也能為戶部創造不菲的價值,平均每人每年挖出五十銀幣的純利潤的話,十萬人就是五百萬銀幣。

根據昊菁皇帝的命令,由北廠負責押運,將這些礦工直接送往唐努烏梁海的蘇霍洛伊金礦去,這輩子都別想回來了。

由於糧食過剩,昊菁皇帝計劃增加礦工數量,從目前的大約一千五百萬,增加到既定的兩千萬。

一個成年礦工,每年能創造出大約一百銀幣的純利潤。

兩千萬奴隸礦工,哪怕算上那些老弱病殘在內,起碼也有一億四五千萬銀幣的利潤。

加上自由礦工以及機械化開採的那部分,刨去股東的分紅,可以讓戶部每年入帳約八千萬銀幣。

每年從大洋彼岸的新印加帝國,在經過鍛造之後,還能得到價值七千萬銀幣的銅幣,總額便是一億五千萬。

十年內,對面銅礦開採規模翻倍的話,屆時戶部光是挖礦一項,歲入便可以達到兩億兩千萬銀幣,接近當下歲入總額兩億五千萬銀幣。

昊菁皇帝增加奴隸礦工數量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想要增加朝廷歲入,另一方面則是自由礦工聽說去北地定居開荒就可以免費得到大片的土地,很多人都去冒險了。

朝廷已經通過報紙公告天下,凡是去北地定居之人,適齡男子可得兩百畝土地,適齡女子減半,老人與孩童皆可得五十畝。

先到先得好地段,一切所得土地,皆為永久免費,前十年無須繳納任何稅費,十年之後僅需繳納兩成收成即可。

春季由朝廷指派人員駕駛拖拉機,免費為北地農戶翻地,為期三年,每年一次。

地下若有礦藏等資源,農戶可得探明儲量的兩成,可自行選擇折現或按照資源價值換購相應面積的臨近土地。

在消滅羅剎國之後,北地那邊也就沒有讓大明百姓心生忌憚的敵人了。

很多人本著占朝廷便宜的心理,都願意過去賭一把。

尤其是北地南部沿線地區,氣候相對溫暖,完全不缺水,森林資源又極為豐富。

來到這裡定居的百姓,尤其是靠近河邊的,算是真的占到大便宜了。

耕地有河水灌溉,很快就能變成豐收的良田。

在此之前,還能天天捕魚,不缺肉食。

為了確保頭一年不挨餓,除了朝廷給予的應急糧食之外,每家每戶都要種植保收的土豆。

只要第一年收穫了足夠多的土豆,漫長的冬季就很好熬過去了。

一般說來,能咬牙挺過前三年,往後基本就都是好日子了。

一戶老夫妻育有二子二女,且一半已經結婚,全家有十餘口人的話。

所能獲得的土地面積不會低於上千畝,每畝地收穫半石土豆,總數也會達到五百石之多。

完全夠一家人吃一年的了,第二年再開始用一半面積種植麥子,就能實現逐步轉型了。

像已經將定居經過當作故事刊載在北都報紙上的劉老漢一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全家於昊菁三十年(1673)移居靠近安加拉河上游的烏索,又名烏屯,現在過去了七年時間。

原來住在河南南陽附近,也是全家務農。

南陽不靠近黃河,旱季跟著中原各地一起倒霉,風調雨順了,也無法占到黃河的便宜。

劉老漢一家在老家只有二十多畝地,刨去兩成農稅,養活一家人是很困難的。

每年累死累活,除去家裡人的吃喝,以及換購的生活必需品之外,根本攢不下多少糧食,更別說錢了。

不挪窩就跟等死差不多,無奈之下,在看過了當地府衙頒布的公告之後,也只能選擇鋌而走險,帶著全家賭一把。

由於時間比較早,屬於是比較靠前的移珉,故而享受到了極大的優惠措施。

土地位置是劉老漢挑的,附近的樹木也能用來製造木屋,還能去距離只有二里遠的河邊捕魚。

最讓一家人高興的就是,他們一家獲得了上千畝土地,還有官府給的地契,讓劉老漢激動地涕淚橫流。

土地面積是老家那邊的四十倍,哪怕乾脆讓一半的土地荒著,就用剩下的一半耕作,也能養活一大家子人了。

官府還非常貼心地免費送給他一張漁網,小吏還叮囑劉老漢,只要不弄丟這玩意,他們一家人就餓不死。

一併獲得的還有一把弩和三十支箭,弩更適合沒有拉弓經驗,不是獵戶之人來使用。

剛到地方的劉老漢一家,跟本村和臨近村莊的四十九戶,約六七百人,一起被安置在烏屯,官方名字叫做定居點。

說是定居點,其實這地方啥也沒有,連最簡易的木屋都沒有,住的是帳篷,還得給女眷和孩童住,十幾歲以上的男丁在戶外都要靠火堆來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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