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大家請我當皇帝 > 第二百三十四章 揚州鹽商

第二百三十四章 揚州鹽商(1/2)

目錄

明末商品經濟極度發達,大致形成了山陝、東南和海商三大最富有影響力的商人群體。

海商的對象是對外貿易,姑且不提。而山陝和東南籍中最有影響里的商人,便是赫赫有名的晉商和徽商。

此二者之所以能夠一躍成為不下於海商群體的的存在,主要是依託於大明的鹽政。

明洪武三年,由於山西等邊地缺乏軍糧,明廷邊招募商人輸糧換卻鹽引,然後憑藉鹽引換取食鹽去指定地區銷售,謂之「開中法」。

史載:中鹽之法,軍守邊,民供餉,以鹽居其中,為之樞紐,故曰開中。

其實除了納糧中鹽法以外,陸陸續續還實行了納鈔中鹽法,納鐵中鹽法,納馬中鹽法等制度。

其基本思路就是朝廷不花錢,利用食鹽的暴利換取邊地軍用物資。

由於陝西、山西兩地地近九邊,運費遠低於其他地區。所以很多陝西、山西人士便就地屯田,謂之商屯。

待糧食收穫以後,便納入邊地,再前往兩淮等地鹽場拿鹽引換取食鹽,一時間成為富商巨賈者不計其數。

由於當時熬煮食鹽的灶戶掌控在朝廷手中,商人只能憑藉鹽引進行兌換,食鹽產地並無半分話語權。這就導致山陝籍商人「開中法」制度下,牢牢占據了兩淮鹽業的主導權。

然而,好景不長。隨著北方邊患加劇、糧餉等物資需求大增,導致財政吃緊。

一方面明廷開始壓低收購灶戶食鹽的價格,另一方面商人不停的納糧、納鐵等軍用物資,反倒導致朝廷無法如數支付食鹽。

這就導致明廷一方面不得不部分放開對食鹽的掌控,允許鹽商憑藉鹽引向灶戶購買上繳以後富裕出來的食鹽,另一方面則實行「綱法」,將巨商納入綱冊,獲得鹽商獲得世襲收買運銷之權。

如此以來鹽產地的話語權不由大增,許多鹽產地便產生了大量的「囤戶」。

所謂囤戶,就是邊商納糧以後,到轉運司、鹽產地無法兌付,便只好低價將鹽引轉手給囤戶。

以至於「總此一紙引耳,買者常逾於一兩,賣者苦不得二錢,利歸於囤戶」。

也就是鹽產地的內商勾結官府和灶戶,不按時兌付鹽引,導致山陝邊商不得不低價出售到手的鹽引,反倒讓「囤戶」獲取了暴利。

於是,兩淮之地便隨著興起了一大批以徽州府為代表的富商巨賈。

至此,鹽業的主導權易手,東南鹽商在兩淮鹽業中壓倒了山陝鹽商的主導地位。

而槐唐程氏便是在這種背景下興起,逐漸在明末兩淮鹽商中占據一席之地。

而作為程氏宗族的一員,程賈祖上有行醫者,亦有詩文傳世者,卻從無商賈之事。

到了程賈這一代,藉助同宗鹽商之助,才得以富甲一方,跨入鹽商之列。

此人口口聲聲說要和「李兄交朋友」,卻拜到張順門前,其用意可想而知。

兩人說兩句客套話,那程賈便賣弄道:「程某家居歙縣,乃新安槐唐江村派人氏,幸得同宗提拔,略有薄資。現任徵仕郎,改補文華殿中書加工部侍郎之職!」

張順一聽就有點懵了,你這個大明的官來到我這個「亂臣賊子」的地盤作甚,是準備來「剿匪」,還是被「匪剿」?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