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內鬼文警官(1/2)
標叔打量了一番張晉,說道:「嗯,挺精神的年輕人,感謝你今天早上的幫忙,不過既然是別的部門的那我們也不好隨便調用。」
「標叔,不用擔心,他現在在休假,可以義務幫忙,對吧?」陳家駒搭著張晉的肩膀,笑呵呵地眨了眨眼。
「那就沒問題了,你願意義務幫忙嗎?」標叔看向張晉。
「當然願意。」
「很好,那就交給你們了,加油!」標叔說完就快步朝林署長追去。
拘留所的會面室里,朱滔正跟自己的委託律師張律師談話。
「張大狀,現在我的情況怎麼樣,是不是一定會被判入獄?」
「朱先生,依照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贏的機率不到三成。從現在檢方掌握的證據來看,最有說服力就是莎蓮娜的證詞,如果我們能證明莎蓮娜的證詞不可信,那麼警方下一次出庭我們就能勝出。」張律師冷靜分析道。
似乎受到他的影響,朱滔也從之前的激動緊張慢慢平靜下來,想了想後說道:「那我們該如何證明莎蓮娜的證詞不可信?」
張律師說道:「簡單來說,只要能證明莎蓮娜有說謊做假證的可能,她的證言的可信度就會降低。我們不需要證明她的證言是假的,我們只需要讓大部分陪審團成員不相信她的證言就可以了。」
攻擊不了證詞就攻擊證人,這是常用的一種套路。
香江屬於英美法系,這種法系的定罪和量刑分在兩方手中,定罪是陪審團決定的,量刑是法官決定的。
所謂量刑,就是指在已經定罪的基礎上,到底該怎麼處罰,要判多少年,要罰多少錢。
如果陪審團不給定罪,那法官就不能量刑,但是陪審團給定罪,法官就必須量刑。換句話說,法官沒有決定「是否量刑」的權力,只有決定「量刑多少」的權力。
所以,如何說服陪審團認為當事人無罪是每個大狀的必修課。
多說一句,在香江大狀和律師其實並不一樣,大狀又稱為大律師,而律師一般指事務律師,兩者是有很大區別的。
「那我們又要怎麼證明莎蓮娜有說謊的可能呢?」朱滔又問道,「張大狀,你一次性說完好不好,急死我了!」
張律師笑了笑:「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證明莎蓮娜想一直報復你,比如她跟你關係不和,或者她家裡跟你關係不和,只要她跟你有矛盾或者利益衝突,事情就好辦多了。」
「這個……」朱滔沉思了許久,搖搖頭,「不行,我實在想不到跟她有什麼矛盾或者利益衝突,她一直都很聽話,我和她母親關係也非常融洽。」
「沒有,也可以製造。莎蓮娜的母親跟你關係很好,那你能不能說服她幫我們提供一些證明?比如……」張律師將自己的想法說給他聽。
朱滔聽完,眼前一亮:「當然沒問題,莎蓮娜的母親很好說服的,這樣,我讓丹尼約她出來見面,你親自跟她說。」
「好的,朱先生,我會盡全力的。」張律師點頭道。
「只要你能贏下這場官司,我不會虧待你的。」朱滔說道,「對了,既然莎蓮娜做了控方證人,那麼一定會將我電腦里的秘密資料供出來,我們必須敢在警方搜查前轉移資料。」
「我會替你通知約翰的,如果朱先生沒有別的事情,那我先走了。」
「麻煩你了張大狀。」
「哪裡,我只是受人之託忠人之事而已。」
……
「搜查令下來了,你趕緊帶人去將朱滔辦公室的電腦給我搬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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