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章 放過(2/2)
「趕緊滾蛋。」
趕走了邁克,常威看向鄧迪兄弟:「我將以吸獨的罪名拘留你們兩個混蛋半個月,有沒有意見?」
「沒,沒有!」兩兄弟渾身一抖,哪裡敢有什麼意見。
最後是仍蜷縮成一團的朱尼爾:「小子,我還有一個問題要問你。」
朱尼爾渾身一抖。
「你減殺的那個女人,跟她一起的男的,在哪兒?」常威道。
「...湖裡。」
朱尼爾低聲道。
「很好。」常威示意一旁的琳達帶走偉倫兄弟,他自己提起朱尼爾:「看你年紀不大,手段倒足夠狠毒。走吧,跟我去拘留室。」
鄧迪兄弟關押在一間拘留室內,朱尼爾分開關押。搞定之後,他和琳達一路向外走。
琳達道:「沒想到朱尼爾竟然這麼狠毒。」
常威道:「人心之毒,你想都想不到。這小子可能已經不是第一次殺人了。他很聰明,沒撿磨坊鎮的居民下手。如果這次不是陰差陽錯發現了屍體,又會被他躲過。」
「法官會判他死刑嗎?」琳達道。
「不會。」常威笑了笑:「他不會上法庭。」
琳達瞪大了眼睛:「為什麼?!」
「因為磨坊鎮,因為杜克,因為大吉姆。」常威道:「琳達,你做警察的時間比我長,為什麼還這麼年輕?」
琳達表情豐富,異彩斑斕。
離開警局,兩人坐在車上不說話。
對於常威而言,揪出殺人兇手,走程序,是他唯一能為那兩個死者做的事。至於走程序敵不敵的過淺規則,那又是另說。
而且站在常威的角度,把朱尼爾送上法庭,然後因為證據等種種原因,只判罰他十年八年牢獄之災,完全沒有意義。
像朱尼爾這樣的人,弄死他,才是最好的選擇。
上了法庭,進了監獄,反倒失去了方便弄死他的機會。
當然,弄死朱尼爾,實際上與兩個死者無關。只因為朱尼爾對常威那怨毒的眼神。兩次,第一次是野炊前一天朱尼爾找上門警告常威遠離安琪的那次。第二次就是剛才,揍他的時候。
常威看的一清二楚,這小子是皮表光鮮內里一包狗屎的毒瘤。這次他逃脫法律的懲罰,一定不會改過自新。常威相信他一定會想方設法報復。
那就是機會。
等著他施手段,然後反擊弄死他。名正言順。
所以說常威不是個合格的警察。
這樣的想法,常威當然不會跟琳達說。琳達此時非常矛盾,生氣,但又覺得無可奈何。
她知道,以常威的暴力,是不介意把朱尼爾送到法庭判死刑的。知道這一切,都是杜克的主意。
但她又怎麼能去怪杜克呢?
杜克與她亦師亦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