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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思文」縣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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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搖了搖頭,返身回去領了工錢,又找到老鐵頭把事情說了一下,正好他原來的活幹完了,老鐵頭也沒說什麼挽留的話,只是簡單客套了幾句。

回到家裡,李牧把這件事告訴了孫氏和白巧巧。倆人都非常高興,在她們眼裡,縣丞可是正兒八經的官了。在馬邑的時候,縣丞可是出門都要坐轎的。唐朝縣一級的官員結構是這樣的,縣令以下,設縣丞、縣尉各一人。縣丞是文官,輔佐縣令政務。縣尉是武官,則主管偵緝逮捕等雜事。定襄城算是中縣,中縣的縣令為正七品上,李思文是代理縣令,按例要降一等,所以他的品級是正七品下,和他原來的錄事參軍正好是同一品階。中縣的縣丞品階是從八品下,縣尉是從九品下,均在朝廷品階之列,正式任命要由吏部行文。李思文沒有任命官吏的資格,所以李牧這個縣丞是沒有正式官身的。不過在定襄城裡,只要吏部沒有委派人員過來,李思文這個縣令的話還是作數的。當然正規的縣,是不會這麼安排人事的。也就李思文這個浪蕩公子,才能幹出這麼不靠譜的事情來。

次日清晨,李牧早早來到唐軍大營,李思文起得竟然比他還早,已經在等著了。他身後站著十一個關中大漢,每人手裡一口陌刀,但瞧這些人的裝束,卻分明是騎兵的模樣,令人費解。李思文給李牧介紹這隊人的頭領,道:「李牧,這位是我父親帳下親兵,姓王名虎。年紀比你我都大,你就叫他一聲王大哥吧!他以後就是我定襄城的縣尉了,這一隊人馬,就是定襄城的衙役。你看怎麼樣,這個氣勢!夠威武雄壯吧?他們可都是戰場上以一當百的猛士!」

李牧只看了一眼,就明白怎麼回事了。到底還是老子惦記兒子,這王虎分明是李績派來保護李思文的人,否則王虎作為李績帳下親兵,現在前方戰事未定,他又沒有負傷,怎麼可能出現在這裡。李牧見這些人眼中不時閃過寒芒,不敢小覷,一一見禮,互相通了姓名。

李思文叫人牽過馬來,也給李牧弄了一匹,一行十五人騎著高頭大馬,列開陣勢,把道路都占滿了。李思文占在正中,左邊是李牧,右邊是王虎,身後十個人作為兩排,每排五人,排面十足。李思文志得意滿,感慨道:「要是有一日我能在長安街上這樣跨馬遊街,此生足矣啊!」

王虎冷冰冰道:「公子,不要妄想,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怎就不可能了?」李思文不服氣地反駁道:「待我他日據城而守,立下不世之功的時候,你給我睜大眼睛好好看著,你家少爺我,是怎麼跨馬遊街的!」

李牧心裡一陣無語,看來『據城而守』這一段,李思文是沒少對人講啊。他的嘴角剛剛扯動一下,李思文轉過頭來問道:「李牧,你覺得呢?」

李牧忙把笑憋回去,一本正經道:「我認為沒有不可能的事情。」

「對嘛!」李思文把這話聽成了肯定,更加堅定了信念,把馬鞭往北街最中間一指,道:「本縣令定了,衙門就選在這裡了!」

王虎看了一眼,提醒道:「公子,那裡是突厥可汗的行在!似乎,有些不妥!」

「有什麼不妥的,這房子空在這裡也是浪費,陛下又不可能來住。我把逾制的東西都拆了,不就沒有問題了?放心好了,什麼事情都不會有,咱們定襄城的衙門,就定在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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