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合夥生意(2/2)
李思文立刻大點其頭,道:「家奴有的是啊!陛下從來不吝賞賜,每逢戰事結束,都會賞賜金銀財寶,田地奴隸,什麼樣的家奴都有,都在家裡種地呢,你要是需要,我修書一封立刻……「說了一半,忽然看到李牧的眼神,心裡一突,知道被看穿了,訕訕地咧了咧嘴,道:」賢弟,你千萬不要誤會,我沒有想占你便宜的意思。如果你根基穩固,我不會說這些話,現實的情況擺在這裡,這個生意你自己做,肯定是做不成。你不知長安的兇險,我再給你講講江南鄭家的事情。你可知為何江南鄭家要投靠國舅爺門下,每年拿出兩萬貫利是?那是因為他不拿這錢,他就在長安待不下去。只有拿了這錢,在國舅爺的庇護下,他才能正常做生意。你與我家合作,我可以做主,你不必出這份錢。我家地里產糧食,還有可靠的家奴隨意使用,你與我家合作,什麼本錢都不用出,獲利我們各占一半,你看如何?」
李牧凝眉不語,從現實的角度來說,李思文的提議非常合適,而且相對來說,他已經是在讓步了。那鄭家自己釀酒,出料出力,長孫無忌什麼都不用干,只提供一個名字庇護,就每年拿兩萬貫純利。李績在朝中的身份,不弱於長孫無忌什麼。大將軍府出料出力,還提供庇護,得利只占一半,相比那姓鄭的酒商,不知划算多少。這就相當於後世的技術入股,雙方各占一半股份。
雖然在後世,可能一項技術占百分之八十股份也有可能。但這畢竟是唐朝,合作的雙方無論從財力物力人力權力等等都不在一個層次上,這種情況下,還能五五分帳,著實也挑不出什麼毛病來。更加難能可貴的是李思文的態度,如果李思文真的是貪圖利益,完全可以現在就叫人把他抓起來,逼迫他答應,這種事情,也不是沒可能發生。
反過來再想,如果李牧自己干,不但風險很大,而且想要見到效益,時間也會拖得比較長。若跟大將軍府合作,糧食、人,都是現成的,立刻就可以生產,隨即就能販賣,馬上就能看到錢,這樣看來,合作才是正途。
但李牧還是沒有輕易答應下來,他反覆想了兩遍,才開口道:「合作可以,但是我有三件事要說在前面。」
「你說!」
「第一件事,買賣我是與你合作,不是跟大將軍府合作。大將軍府的關係,算作你投在這買賣里的本,與我不相干。你不要怪我,因為我不認得別人,我只認得你,對你的人品與誠信,我敢相信,若換了別人,強占了我的買賣,我也沒法反抗,這樣說吧,換了別人,這個買賣我寧可不做。」
李思文笑道:「這不算事兒,我現在就可以答應你。」
「第二件事,純利不能五五分,我得多要半成。你先別急,聽我跟你說。多要這半成,我不白要,我有信心除了這三杯倒之外,還能釀出不同口味的新酒,這其中的利益,你應當明白。再者,我還可以把定價權讓給你,你隨意定價。但因這生意我占的股比你多,所以怎麼做這個買賣,你要聽我的,畢竟這酒是我釀出來的,沒我就沒這個生意。而且我跟你保證,這酒的生意,每年帶給你的純利必超過三萬貫,如果超不過三萬貫,這些話就當做沒有,多的半成我不要,也不必聽我的了。」
「半成?」李思文挑了挑眉,他是做錄事文書的,對帳目的事情比李牧要清楚,腦中思索了一下,如果按純利三萬貫算,幾千貫錢而已,也不算是很多,尚在承受範圍之內,便道:「半成而已,都是小事,經營也聽你的,你說得對,你釀出來的酒,當然是你最知道該如何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