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革新之始(2/2)
眾人一聽,有些人臉都白了。李牧此計,真乃是絕戶計。用府兵監視大族,若大族亂,則府兵可得軍功,軍功能換錢,還能換地,地還能父死子繼,還不要稅。這麼多利好,府兵就算是本地兒郎,也一點用都沒有啊。畢竟這種條件,族裡也給不起,只有朝廷能給得起,只有李牧這個卑鄙無恥的才能想得出啊!
可以想像,若是某地大族暗中搞了一點小動作,即便不到造反的程度,當地的折衝府都有可能為了軍功『猛虎出閘』,更不要說真想造反的了。以大唐目前的軍力,地方大族,哪個是折衝府的對手?
更加可怕的是,這樣的安排,把府兵籠絡得死死的,而且根本不用監督,為了利益,每一個府兵都會瞪大眼睛去監督。而無論發生什麼事情,朝廷都是既得利益者,穩賺不賠。
李世民從頭到尾捋了一遍,笑容也逐漸缺德,他忽然發現,他一直擔憂的門閥大族在地方上影響力不可撼動這件事,終於找到了一個突破口了。這個突破口就是地,民以食為天,食從哪兒出?從地出,控制了地,就控制了飯碗,門閥大族的影響力再大,也大不過百姓的飯碗去!
「妙極!妙極!」李世民忍不住拍手,哈哈大笑道:「此計大善,果真天縱奇才,天縱奇才!」
「都是陛下的教導。」李牧適時一記馬屁拍上去,又看向了侯君集,道:「如此,侯大將軍的困擾,也可解決了一半了,今年苦一點,累一點,明年吃不完的軍糧,多出來的,或許還能賣一些,賺點小錢錢。」
侯君集雖然沒怎麼聽明白,但他聽懂了李牧的意思,就是今年累點,明年兵部就不缺錢了!這是好事兒啊,侯君集也跟著大笑了起來,一邊笑,他的手一邊摸向了地圖,就在他的手快要碰觸到地圖的時候,李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地圖收了回去。侯君集沒有得逞,只能悻悻地把手縮了回來。
「這只是一項安排而已,畢竟,兵的主要職責不是種地,所以臣還有另外兩種安排。」李牧比了個『耶』,扣回一個手指頭,道:「頭一個安排,是『農場』制。所謂農場,是指,若一個地方耕地過多,而人少,種不過來,那麼怎麼辦呢?就讓百姓遷徙過去耕種,舉一個簡單的例子,隴右——」
長孫無忌的耳朵登時豎了起來,他一直都記得,李牧說會給好處,這不就來了?
「……隴右適合耕種的土地少,但是河朔兩岸,適合耕種的土地很多,而且因為水患,死了不少的人,人力,畜力都要減少,大片的田地都要荒蕪,這時候可以組織隴右無地的百姓,黃河兩岸種地,他們過去開墾,朝廷會給予一定稅賦的減免,讓他們所得更多,不辜負背井離鄉一場。」
又是一條絕戶計!自古以來,百姓的遷徙就是大事,若是隴右的人大批遷徙過來,他們的勢力範圍也就過來了,請神容易送神難,人家來了,合法占了地,還會走嗎?
李牧不管眾人如何感想,繼續說道:「再就是,民間墾田,朝廷也是支持的。當然,有一定的要求,不能弄虛作假,把原有的田當成是墾田,墾田嘛,得原來不是耕地,開墾出來的耕地。對於這樣從無到有的耕地,朝廷可以免收賦稅。但是為免奸詐小人占朝廷的便宜,也要進行一定的限制,例如,想要去墾田,得是自己的口糧田加上租田都滿額之後,不想承包土地,才可以去墾田。而且墾田要收一半的公糧,死後歸公。」
聽到這兒,有人在心裡計算開了,若是一個普通的農戶,其實墾田並沒有太大的利好。因為首先每個人十畝口糧田,然後四十畝租田,這些對於一個普通人來說,已經足夠他種了。再多的,費勁去開墾,死後還要歸公,而且一半的產量要交公糧,想想沒多大意思。
但在場眾人畢竟不是百姓,他們也能想明白李牧此舉的用意,他就是要限制墾田,否則大家都去墾田了,朝廷找誰收稅呢?至於公糧要五成,則是為了常平倉考慮,這都是題中應有之義,不難分析出來。
事情說道這兒,已經進入了尾聲,李牧策劃如此周密,顯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反對派』就算想反對,一時半會也找不出什麼理由來。
就在眾人以為今天朝議就要結束的時候,又一個出其不意的人站了出來。此人,竟然是李牧的繼父,民部尚書唐儉。
唐儉站出朝班,先向李世民行禮,然後看向李牧,問道:「李牧,老夫一直有一個擔憂,還請解惑。我朝依循前朝制度,均田制,租庸調製,府兵制,乃是環環相扣,息息相關的。有田則有租,有家則有調,有身則有庸。你改革了均田制,賦稅按你說的也算可收,但這調和庸,人頭稅等,又怎麼說?」
眾人的目光又看向了李牧,李牧笑了笑,道:「您誤會了,我之前所說的,所謂一成,兩成等,準確地說其實都是『調』而非『租』。」
眾皆譁然,紛紛都要開口,『調』收那麼多,還要額外的租,這還讓百姓活麼?
「諸公先不忙怒,聽我說完,再怒不遲。」李牧安撫了一下,解釋道:「眾所周知,租是田租,庸乃力役,調則是隨鄉土所產,絹,麻,布等不一,十分的繁瑣。除此之外,還有人頭稅。而新政則簡單很多,所謂一成或兩成,我已經說過,各地種植作物不同,產出什麼,繳什麼。這本身就等同於『調』,而人頭稅,則跟原有的『租』合併在了一起,攤丁入畝,即每一塊土地,攤派了現有的一份人頭稅,往後再滋生人口,則不再加稅。也就是說,人頭稅和地租,合併成了新的『地租』,人頭稅就沒有了,新生人口也不需要再交人頭稅,而隨著墾田越來越多,每一畝地的稅賦也會越來越少,給百姓的壓力也越來越輕。」
「說完了租、調、和人頭稅,再回過頭來說一說『庸』,朝廷原規定,每丁每年需服徭役二十天,閏年加二日,是為正役,若不需要其服役,則每丁可按每天交納絹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標準,交足二十天的數額以代役,這稱做庸。」
「但這個規矩,我覺得十分的不妥。因為這對『窮人』來說,十分的不公平。朝廷的徭役,每個人都有一樣的義務,但現有的制度下,富人只需要出很少的代價,就把這份義務,攤派到了交不起『庸』的窮人身上,讓他們幹了更多的活,十分不妥。」
「所以,我準備了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