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大眾喜歡他不喜歡,他算老幾?(1/2)
「他是誰?」
李逸游以假亂真的表情讓傑瑞漢克斯和圍觀遊客齊齊怔住了。
喬斯詹森,美國新生代一線歌手,被美國樂評界稱為「搖滾的新希望」。
你不知道他是誰?
這怎麼可能?
你都不聽歐美流行音樂的嗎?
那公告牌排行榜總歸要看看吧?
喬斯詹森的新專輯可還在榜上掛著呢!
看著眾人的表情,李逸游攤開雙手笑著對傑瑞說道:「介紹一下吧,我確實不認識!」
李逸游沒說謊,他也只是聽過一次這個名字而已。
哦,對了,幾天前在電台上還聽過他一首非常「熱鬧」的歌。
叫什麼來著?
哦,對,black and white。
黑與白。
李逸游撇了撇嘴,名字起的倒是很貼合他的歌曲。
除了黑白也沒有別的顏色了。
單調枯燥。
很熱鬧的「搖滾」!
「呃,喬斯詹森今年32歲…」傑瑞嗶哩啪啦的講了一通這個人的資料。
李逸游不屑的咂咂嘴,沒有說話。
等傑瑞介紹完後,李逸游淡淡的說道:「所以呢?他說那些屁話的目的是什麼?」
那個年輕人猶豫了一下,接口說道:「他覺得你的歌不是搖滾,像是一個拼湊起來的布偶玩具!是偽搖滾!」
「夥計,那你的感覺呢?」李逸游還是那副淡淡的口吻。
「呃,我喜歡你的歌,尤其那首in the end,很酷很另類很時尚很有力量!」年輕人很坦白的說道。
「那不就得了,都什麼年代了還糾結什麼搖滾不搖滾的。搖滾是一個太寬泛太大的東西,重金屬死亡金屬還有朋克搖滾迷幻搖滾,哦天吶,種類實在是太多了!」拿起水喝了一口,他繼續說道:
「in the end在我的定義里是一首新金屬說唱搖滾,他不理解也沒關係,畢竟這是一種新風格!」
「別提什麼搖滾反叛精神了那是上個世界的產物,現在都已經是21世紀了。
我覺得不管什麼音樂不管什麼風格只是表達情緒的一種載體,至於表達什麼見仁見智,聽得開心聽得爽最重要!不要在意別人的看法!」
李逸游一席話說的在場所有人掌聲不斷。
傑瑞的眼睛也是越來越亮,不愧是創造了一個新風格的天才音樂人。
李對音樂的理解真的沒得說。
傑瑞漢克斯眼珠一轉,想到了一個主意:「李,要不要對喬斯詹森說些什麼?」
「說什麼?我可是個文明人!再說了,我不跟蠢貨說話,我怕他會把弱智細胞傳染給我然後拉低我的智商!」李逸游愣了一下隨後搖頭拒絕了!
「哈哈哈!」
「李,你說的對!」
「沒錯,他就是個蠢貨!」
「他說你的音樂是拼湊的垃圾,他很不喜歡!你不想反駁他什麼嗎?」傑瑞沒打算放過他,添油加火的慫恿著李逸游。
李逸游聳聳肩看向圍觀遊客:「那你們喜歡嗎?」
「喜歡!」
「簡直愛死你了!」
「李,你比那個只會傻叫的混蛋強多了!」
李逸游轉過頭,不屑的撇了撇嘴:「看吧,大眾都喜歡而他不喜歡,他算老幾?」
「哇哦,李,你真cool!」
「說的漂亮,他管的著我喜歡不喜歡嗎?喬斯詹森算什麼東西!」
「李,加油!你是最棒的!」
……
在遙遠的芝加哥,一個白人男子狠狠的把菸灰缸砸到了電腦屏幕上。
一縷青煙騰起,閃過幾道噼里啪啦的電光。
「該死的黃皮小子,你給我等著!」
……
曼哈頓街頭的採訪還在繼續,因為時間來不及了,人流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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