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第一百零四章 大小姐的報復(1/2)
便在總捕頭有些進退不得之時,一道修長窈窕的身影從天而降,落在李逍遙身側,正是返回的林月如。
林月如手中提著那個包袱,對李逍遙道:「師兄,那女飛賊太狡猾了,眼見甩不掉我,就故意將這包袱往河裡拋去。」
「我沒辦法,只能先拿回包袱,結果等我接住包袱躍回去,那飛賊已經不見蹤影。」
「我的……我的包袱。」那富商一見自己的包袱,大喜過望,急忙上前,想要拿回自己的包袱。
李逍遙抬手止住了他的腳步,道:「等一下,你說這包袱是你的就是你的?」
「除非你先說出這包袱中有些什麼東西,若說得絲毫不差,才能證明這包袱是你的,官爺,我這麼辦,既合法又合理吧?」
總捕頭聞言贊同道:「此議合理,你便說說,包袱中有些什麼。」
那包袱的確是他的,他自然心裡有數,毫不怯場的張口道:「包袱中有玉觀音一尊,上等珍珠項鍊三條,翡翠玉鐲一對,玉扳指一隻……黃金五十兩,白銀二百兩,散碎銀錢六兩五錢四十五文。」
林月如當眾打開包袱,那富商說一樣,她點一下頭,等到富商說完,林月如頷首道:「好,的確分毫不差,這看來這包袱的確是你丟的。」
聽見林月如說分毫不差,那就證明他包袱中的東西什麼都沒丟,富商面露喜意,一邊上前,一邊歡喜的道:「都說了是我的嘛!多謝女俠……」
「誒,你幹什麼?」卻見林月如重新綁好包袱後,將之往回一收,避開了富商的手。
富商理所當然的道:「這是我的包袱,我當然得拿回來啦!」
總捕頭也不解的看著林月如,既然已經證明這是他丟的,這大庭廣眾的,當然要還給人家,難道還能當眾私吞了不成?雖然聽了包袱中的種種東西後,連他們都心動不已。
李逍遙也奇怪的看向林月如,卻見這位大小姐滿臉不耐煩的道:「你究竟懂不懂大唐律法?」
富商理直氣壯的道:「哪條律法規定失主不能拿回失物的麼?」
林月如道:「失主當然能拿回自己的失物,這是天經地義的。」
富商攤手道:「那不就結了?」
林月如接著道:「你若沒有報官,那麼我們幫你追回失物的行為,便屬於私人行為,最多算是我們打抱不平,行俠仗義,立馬還給你便是。」
「可你報了官,這就不是一回事了,現在你這包袱乃是賊髒,也是以後定那飛賊罪的罪證,你怎麼能就此拿回去呢?」
「依照律法,這包東西我們得先交給衙門,然後等到衙門抓住女飛賊,以之為罪證,定了女飛賊的罪後,你才能拿回。」
林月如說到這,笑嘻嘻的看向總捕頭,道:「這位官爺,我說的可有錯漏?」
李逍遙恍然大悟,已經知道林月如想幹什麼,頗有些哭笑不得,看來這位大小姐有些被惹惱了。
那總捕頭心下大喜,心下直夸林月如上道,臉上卻正氣凜然,還帶著幾分讚賞之意的道:「不錯,看來女俠對大唐律令是了如指掌啊!」
說完又對那富商正色道:「於情於理,這包袱都應先上交衙門,等本案結案之後,你再來領回失物。」
「啊?這這這……」富商徹底傻逼了,看著林月如將包袱交到總捕頭手中,官民一家親的模樣,頓時腸子都悔青了,他都想扇自己兩耳光。
我特麼報個屁的官啊!簡直沒事找事,指望那個昏官加貪官抓到飛賊?還不如指望飛賊良心發現,又幫他把包袱偷回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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