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我就是超級警察 > 2120、合影中的男人們

2120、合影中的男人們(2/2)

目錄

「這兩個跟鄒雄合影的男子,跟鄒雄在打官司。」何俊超說。

顧晨有些不解,又問:「打官司?這兩人明明跟鄒雄關係不錯,而且鄒雄把兩人的合影照片都放在臥室,怎麼會好端端的打起官司呢?」

「是啊何俊超,是不是搞錯了?」盧薇薇一聽,也感覺有些疑惑。

但何俊超卻是堅持己見道:「這兩個人的情況我已經調查過,他們都是鄒雄早期生意的合作夥伴,也是合伙人。」

「之前鄒雄經營二手衣服出口的生意,就是跟這兩人一起乾的。」

「其中一個人叫何軍,跟鄒雄留在國內,一起處理二手衣服的清理分類和打包出口工作,而另一個人叫胡凡,待在國外,也就是非洲的港口,主要處理二手服裝進口的事宜。」

「可以說,這三人搭檔,生意才能越做越大,但是,三年前,這個鐵三角早已經解散了。」

「目前能查到的是,這三人在散夥之後,都成立了自己的獨立公司。」

「而且這另外兩人,還在跟鄒雄的公司打官司。」

「原因是什麼?」王警官問。

「還不就是一些商業糾紛。」何俊超說。

「那官司結了嗎?」袁莎莎又問。

何俊超搖頭:「還沒呢,這個官司拖了很久,而且根據我調查發現,之後只有何軍一人在跟鄒雄交涉,官司當中並沒有出現胡凡。」

「後來我又去查了一下胡凡的公司,發現胡凡在兩年前,就因為一起在外國的車禍,已經身亡。」

「胡凡死了?」聽到這裡,盧薇薇不由叫出聲道。

「對啊,胡凡死了,畢竟在國外,那邊情況比較複雜,說是車禍,但有可能是死於其他原因。」

「我也是根據國外當時的新聞進行排查,也的確發現,當初在國外的一處莊園附近,胡凡開車與另一輛貨車相撞,當場身亡。」

聽到這裡,顧晨敏感的看向何俊超,又問:「何師兄,胡凡的死亡時間,大概在胡凡與鄒雄打官司的什麼時間段?」

「大概是,剛打官司不久吧?根據日期是這樣的。」何俊超說。

顧晨微微點頭:「也就是說,胡凡在跟鄒雄打官司的期間內,因為車禍死於國外?」

「嗯,可以這麼理解吧。」何俊超也是微微點頭。

袁莎莎聞言,也是道出自己的看法道:「這三人之前的關係很好,又是生意合伙人。」

「所以當時這三人的那張合影,很有可能就是當時三人在非洲的某處狩獵場拍攝的,可如果胡凡意外死亡,那鄒雄的合作夥伴,也就僅剩下何軍。」

「但是何軍還在起訴鄒雄,感覺有必要這樣嗎?好端端的鐵三角,不是應該好聚好散嗎?怎麼會變成反目成仇呢?」

「這個或許只有何軍知道。」顧晨來回走上兩圈後,轉身看向何俊超,問道:

「何師兄,何軍現在在哪裡?」

「在江南市吧?」何俊超不太確定的說:「之前看文件顯示,何軍有在江南市活動的痕跡,應該是在江南市。」

「那能不能聯繫上何軍?」盧薇薇又問。

「應該可以,我可以找到何軍的聯繫電話,稍等。」

聞言盧薇薇說辭,何俊超立馬又開始排查起來。

不多時,何俊超便找來何軍的聯繫方式,說道:「已經找到了。」

「把電話打過去。」顧晨說。

何俊超也沒猶豫,直接將座機電話撥號過去,不多時,電話在免提聲下,終於傳來一名男子的回應:

「餵你好,你哪位?」

「是何軍何先生嗎?」顧晨走過來問。

電話那頭短暫沉默了幾秒,這才回應道:「我是何軍,你是誰?」

「我是芙蓉分局的顧晨,我想知道,您現在還在江南市嗎?」顧晨也不含湖,直接開門見山。

何軍顯然感覺有些唐突,但還是回應著說:「我在江南市,怎麼?你們警察局找我有事?」

「是這樣的。」見電話中的何軍,似乎還算配合的樣子。

於是顧晨平復下心情,這才趕緊又道:「鄒雄你應該認識吧?」

「認識呀,他化成灰我也認識,可是,你提這個做什麼?」似乎也很不能理解顧晨的用意,但何軍作為一個生意人,顯然對於這種電話,表現出相當的沉穩。

顧晨則是緩緩說道:「昨天鄒雄在仙女峰山上失聯,很有可能出現生命危險。」

「並且昨天晚上,我們曾經在山上打聽到,山上曾經有襲擊事件。」

「而且通過調查我們發現了一些證物,但這些證物都跟鄒雄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可想到目前鄒雄下落不明,我們想通過你了解更多情況。」

「原來是這樣?」聽顧晨如此一說,何軍也大概清楚了顧晨的用意,但卻遲疑著說道:

「可是,鄒雄的失蹤,跟我何軍有什麼關係?」

「當然有關係。」考慮到何軍的顧慮,於是顧晨又解釋說道:

「我們搜查了鄒雄的房間,發現鄒雄的臥室中,僅擺放著一張照片。」

「而這張照片,就是你跟鄒雄,還有胡凡的合影。」

聽到這裡,電話那頭的何軍,似乎反應有些激烈。

當即質問顧晨道:「所以你想說什麼?」

「您先別激動。」見對方明顯有些急眼,顧晨趕緊又道:

「我們只是想通過這張照片中的人物,多了解一下這個鄒雄。」

「畢竟,這張合影,鄒雄一直放在自己的臥室里,可見他對於你們三人之間的友誼非常看重,當然了,儘管你們之間的官司瓜葛已經存在很久,但這並不影響那張照片在鄒雄心中的位置。」

……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