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贅婿說開去之二(2/2)
一不留神寫的有些多了,但從孟子的身上可以看出,魯人對齊人的偏見與誤會很深。
所以齊魯兩國雖然同為山東老鄉,卻一直看對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軍事上大打出手也在所難免。
簡而言之,在魯國滅亡之前,齊國一共對魯國發動五十多次攻擊,這其中就包括上文提到的杞梁伐莒之戰。
問題是儘管齊強魯弱,但齊國並不敢真正滅了魯國……齊是周王的臣子,魯是周王的兄弟,齊滅魯是以下犯上,他真不敢!
可是齊國要是不攻滅魯國,一旦魯國得以喘息,很快就會集結軍隊反攻齊國……這成拉鋸消耗了。
於是齊國最後動用舉國之力,先後歷經三代齊王,終於建成這條防備魯國的齊長城,這才終結了持續上百年的齊魯拉鋸大戰。
前文說了,孟姜女哭的就是這個齊長城。
只不過秦始皇建設的長城在民間比較有名氣,所以『杞姜齊長城前哭夫』就被後人生搬硬套成『孟姜女秦長城前哭夫』,真可謂『人在地下躺,鍋從天上來。』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孟姜女哭長城』就算只是一個虛構的民間故事,也屬於那種邏輯嚴謹,結構銜接自然的好故事,這才被後人當成了真實的歷史。
不知你注意到沒有,孟姜女嫁給范喜良的理由比較『詭異』:孟姜女去池塘摘荷花,被范喜良看見了胳膊肘,只能嫁給他了。
難道過去女子去河邊洗衣時,都不擼袖子?這要是一個男的去河邊喝口水,不得往家拉好幾車媳婦?!
所以這就是一個藉口,類似『你走路撞著我了,你就得負責娶我』。
那為啥孟姜女就非得嫁給范喜良呢?
你想啊,孟姜女是怎麼見到范喜良的呢?人家去池塘邊掐荷花,誰知這一把下去,荷花上來了,水面下的范喜良也上來了!
顯然當時范喜良正藏在荷花池裡,而孟姜女這一把,將范喜良含在嘴裡,用來向水面上換氣的蘆葦杆給薅走了……人家能不出來麼?
說到這裡,你多半就能明白我的意思了:范喜良其實是個走投無路,只能藏身在荷花池裡躲避追捕的逃犯!
那麼范喜良他又犯了什麼事情呢?
你得想想秦始皇除了修長城還幹了什麼民怨沸騰的壞事。
對,焚書坑儒!
范喜良他其實是一個正被秦軍追捕緝拿的儒生!
為了搭救范喜良,孟姜女悄悄把其帶回家,又給送了一頓熱氣騰騰飯菜。
然而等老孟頭(假設孟姜女姓孟)回家見到范喜良,頓時就一跺腳:「壞了!咱家惹禍了。」
原來秦朝實行連坐制度:你家隔壁小三兒夜裡外出做賊為盜的事情你知不知道?不知道?他家就住你家隔壁,一牆之隔憑啥你不知道?
甭說了,小三兒做賊,按律當斬;你這個鄰居沒有及時向官府首告,割下鼻子,以示懲戒!
哎,秦法嚴苛,就是這個樣子的。
所以這個來歷不明的范喜良很快就會被孟家鄰居向官府舉報,除非……孟家能給范喜良一個身份!
你不是都看了我家姑娘的胳膊了嗎?那今後你就是我孟家的贅婿了!
上門給人家當贅婿,歷來都是讓別人看不起的行為……你既然去別人家當這個贅婿,干出如此丟人現眼的事情,從今往後你就不再是我家的人了,家裡人不會再認你!
一個贅婿是沒法去查個人來歷的,所以范喜良總算暫時擺脫逃犯的身份。
不過秦法可不會讓你鑽空子,在秦法當中,刑(鬥毆殺傷)徒(盜竊犯科)奸(坑蒙拐騙)贅(贅婿),這四類屬於登記在冊的黑戶……只要國家要修城牆蓋宮殿,你就得去服勞役,什麼時候修完什麼時候回家,累死也活該。
這才是『剛離虎口,又遇豺狼』,於是范喜良就被抓去修長城了。
其實啊,范喜良只要耐心熬上幾年,未嘗不能回家……孟姜女為啥去哭長城?因為和范喜良一起修城牆的人回來了,但范喜良卻沒回來。
聽人說范喜良死在長城腳下了,孟姜女這才去哭夫收屍。
你不覺得范喜良被埋在長城城牆底下這點比較匪夷所思麼?
如果像故事裡說的那樣,修城牆的工匠一旦累死就會被填入城牆,那就沒人幹活了……老子吃苦受累當牛做馬地給你秦始皇修長城,結果累死了還落這麼慘的下場,那大爺我乾脆躺下不幹了!
反正都是死,監督官您受累給我一刀!
因此,那些在作業過程中正常死亡的工匠一定會得到妥善的安葬,其家人也能得到豐厚的賞賜與撫恤,這樣才能保證工匠的施工效率與工程質量。
范喜良並不是累死的,他也沒有被砌入城牆之中……他是被埋進城牆地基樁坑裡邊,這是一種無比殘酷的祭祀手段,『人殉』!
可是過去『人殉』用的都是犯了死罪不可寬恕的罪犯,所以……范喜良八成是在修城過程中想私逃回家,途中卻被巡防的秦軍抓獲。
為了在工匠面前殺一儆百,這才拿范喜良當了『人殉』!
不過後面,孟姜女哭倒長城的事情就是後人在YY了,『萬里長城唐猶在,當年怎能被哭塌』?
再說就算孟姜女哭塌長城也沒用,想找范喜良?那得往下再刨一丈,把殉葬坑都挖出來才行!
看看吧,孟姜女也得來書里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