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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三 從睡鞋和纏足陋習說開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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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香料的方子沒能就此傳下來,真是可惜。

不過除了這香粉的方子,還有一點是我非常感興趣的。

同樣是在這一回當中,作者借彩雲的嘴詢問賈府當中專管制造睡鞋的周媽:「咱們府中一年要做多少雙這樣的鞋子。」

而周媽的回答則是:「一年當中有個二三十雙的鞋子就足夠用了!」

你吃驚嗎?

就連賈家這樣鮮花著錦、烈火烹油的豪富人家,一個住著有名有姓的女眷丫鬟足有上百人的大觀園,竟然就只有不到二十個人纏足。

以至於周媽一年做個二三十雙睡鞋來更換就很足夠了,最起碼上文那個彩雲她就不纏足。

所以才會一邊呷嘴,一邊夸周媽做的睡鞋說:「真正愛殺人」。

就連專門撥出來伺候未來賈府第一人賈寶玉賈二爺的幾個丫鬟,也只有晴雯是裹小腳的,以至於被王夫人處處針對,暗地裡直喝罵:「這狐媚子!」

不妨爆個猛料吧。

其實在清代,不光大戶女眷不怎麼裹腳,甚至可以說幾乎所有的豪門貴婦都不裹小腳。

這一點是有考古證據佐證的,根據現有墓葬發掘記錄,清代全部夫妻合葬墓中,這女性纏足比例不足10%!!

這是為啥呢?

答,為了能領受誥命!

當朝皇帝有時候可能會因為你家老公替皇家辦差得力而一高興賜你一個幾品命婦的銜頭。

按照清例,被賜命婦銜頭的貴婦要著一身整齊的旗裝進宮面聖謝恩(不進宮也得跪謝冊封聖旨),而清代宮廷旗裝中最特殊的,便是那一對猶如在踩高蹺一般的旗盆高底。

這種旗盆高底連天足的女子踩上去都走不穩當,若是被小腳婦人穿了,那走不了兩步就得摔一個嘴啃泥!

這君前失儀是什麼罪過,不妨自家去想吧。

為了女兒將來的誥命,過去的大戶人家一向不支持纏足,比如《聊齋志異》當中,就很有幾個當家的男主人不舍自己姑娘因纏足受罪,要求她從此放腳不再纏足的故事。

其實啊,過去這種裹小腳的纏足行為是一種嚴重傷害婦女同胞身心健康的陋習,確實應當扔進歷史的垃圾堆。

但纏足實際上是過去人們一種畸形病態審美觀的體現,不光古人這樣,現代人踩進這個病態審美觀坑的也不少,甚至數量有過之無不及!

試想一下,當一百年後人們再次審視今天那些往臉上打玻尿酸、向胸脯上注射矽膠、往鼻樑上填充塑性材料、冒著感染毀容的風險去割眼皮、削下巴、甚至還要切去部分頷骨之類的高風險整容手術,會不會由衷感嘆一聲,說一百年前人們的審美觀真是畸形病態呢?

這和我們現在看一百年前那種用鐵棍將稚嫩的腳骨敲折後再掰彎後用白布纏繞的纏足陋習又有什麼區別呢?

我真的很好奇,這些對整容手術趨之若鶩的愛美女孩背後,真的有一個舉著刀槍的男人逼迫她們去這樣做麼?

我只希望一百年後的人們再談論起今天那多如牛毛一般的整容手術時,不要再動不動就往上扣什麼男權壓迫女權,女人在男人壓迫下被逼用摧殘自己身體的方式來取悅男人的大帽子,而是能以第三方的角度,真正開明公正得看待這件事情。

一言以弊之,人都是會變的,特別是審美觀!

有可能兩百年世俗公認的大美女會嚇得現代人晚上做噩夢!這絕不是玩笑!

好想問大家一句,正捧著手機,讀得津津有味的你,又是怎麼看待纏足、整容這件事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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